《失心裙摆》故事精彩,尤其是主角谢明泽宁颜登场的时候,十分值得耐心的阅读下去,这也是我推荐这本小说的原因,《失心裙摆》讲的是:攻略谢明泽的第四年,他终于答应娶我了。可是婚礼当天,他却为了白月光逃婚。我拖着裙摆追了出去,他说:「宁颜,你懂点事,她现在在医院难产了,我必须赶过去陪她,婚礼过后我再补给你。」随着耳边传来「叮咚!任务成功!」的提示音。我粲然一笑,放开了手。
和谢明泽在一起后,他越发肆无忌惮起来。
他说吃不惯外卖,我说给他请个做饭阿姨。
他皱着眉说道:「宁颜,我想吃你做的饭就这么难吗?还是你放不下你大小姐的架子?」
于是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开始学着做饭。
谢明泽最喜欢吃鱼,我学的第一道菜就是红烧鱼。
初学乍练,手艺生疏得很,一不注意就被滚烫的热油溅到手背,烫起了一个水泡,但我还是满怀欣喜地将鱼端上桌。
尝试新鲜事物多少让我升起一些成就感。
我期待地看着谢明泽慢慢地夹起一筷子鱼肉,放入口中。
下一秒,谢明泽皱着眉头将鱼肉吐了出来。
「呸,难吃。」他撂下筷子说,「宁颜,你怎么什么都做不好?你比……算了,没什么,本来就不一样,下次你别做了。」
我知道他想说的是我不如他的白月光安美。
可我也努力了,我忙活了一整天,做坏了三四条鱼,才做出来这么一条能吃的,油烟味熏得我一点食欲都没有。
看着他嫌弃的表情,我空荡荡的胃突然痉挛了一下。
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我把烫出的水泡伸到谢明泽眼皮子底下,说道:「谢明泽,为了做菜我的手都受伤了。」
谢明泽也只是垂了垂眼,说道:「笨手笨脚,什么都干不好。」
这一刻,我特别想站起身抽他一个耳光。
可耳边响起的提示音平息了我的怒火。
我还是收敛了脾气,没有说话。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再忍忍,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网友瞳傲点评:我就喜欢这种随时都有境界的书,那些个说水、字数的人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还说加书签多费时间,搞得自己跟上帝似的
网友十年不久我陪你走点评:《失心裙摆》这文的框架定的还是不错的,而且作者宁颜的文笔很棒,胜在的不是想象力构架的情节,而是淡淡的细水长流的温馨隽永,真的会让人看了又看的美好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