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最新上架的优质新书,都市小说《穿越后,我开局获得巅峰体质》,目前正在更新连载中,林风陈浩南是书中出场较多的关键人物,作者“黑暗的过往 ”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本书纯爽文,不会按漫画和电影写,职位整改为四九、草鞋、红棍、堂主双花、龙头,不喜欢请避雷》林风穿越到了港片大融合世界...!这个“时间交措、龙蛇混杂”的年代,充满了未知的可能性!危险不失机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里有暗藏心机的小人,也有同生共死的兄弟。这里有以身作筹的烂女,也有为情相伴的红颜。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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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咏恩身着一袭洁白长裙,裙摆在膝盖处,露出一节**修长的小腿。
脚上穿着白色细高跟,高过了林风的肩膀。
配上林风的一身黑西装,像对情侣一样。
两人并肩漫步在街头,就静静的走着,谁也没有说话!
最终欧咏恩打破沉默,问道:“以你的样子,去当明星都足够了。”
林风没有回答。
欧咏恩继续道:“找个好点的工作也不难,为什么非要选择混社团呢?”
“听我爸爸说过很多,混社团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哪怕混出头了,也避免不了被人寻仇。”
“趁现在还早,你不如赶紧收手,还来得及。”
听了她的话,林风依照前身经历,似问似答似自白,道:“你把这个世界想太简单了!”
“有的人一出生就在罗马,什么都不用愁,开口就有人伺候着。”
“有的人却为了建造罗马而生,为了三餐而愁,每天还要伺候别人!”
“一样的社会一样是人,却过着不一样的人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自古以来都是这个道理!”
“是这个社会太残酷,不能怪人太残忍。”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如果有得选,我也不想当个古惑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横尸街头了!”
“但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只想活下去。”
“一混就是五年,现在想退出也晚了!”
“何况我也不想退出,毕竟人这一生也没有几个五年可以挥霍。”
“总得给自己一个说法,所以还是放手一搏吧!”
林风说完这段长长的独白才转过头,只见欧咏恩抱着胳膊,被晚风吹的微微发抖。
便将外套脱下,披在了她身上
欧咏恩缓了缓,充满歉意道:“对不起啊“阿风”,我不知道你的过往这么难!”
林风笑了笑,无所谓道:“不重要啦,反正都过去了,说出来反而很轻松。”
“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然你这么漂亮,碰见别的社团出来晒马就麻烦了!”
他这么一说,欧咏恩好像想起了什么,羞红脸,娇哼道:“先回刚才那里吧,我车停那了,都怪你非得要欣赏夜景。”
林风觉得她有点傻得可爱,柔声道:“好好好,都怪我,我们回去吧。”
……
两人拦了辆出租车,就回到了刚才那家酒吧。
有道是怕什么来什么啊!
刚下车,另外两条路口就涌出两片人马,加一起有一百五六十人。
没等走到欧咏恩停车那里,两边人马就已经越逼越近。
林风抱起欧咏恩跑进一条胡同,安慰道:“没事的咏恩,这里是铜锣湾,是洪兴的地盘。”
“那两伙人分别是东兴的扛把子,乌鸦和笑面虎。”
“东兴在铜锣湾只有两家夜总会。”
“这些应该就是他们在这边的全部人马了。”
“洪兴在铜锣湾的小弟,至少是东兴的两倍。”
“不出意外情况,只是晒晒马就走了”
欧咏恩躲在他怀里,小声问道:“阿风,那他们会不会火拼?”
林风闻着她身上淡淡的体香,感觉小风风都要立正了,便把她放了下去,说道:“你先在这等下,我出去看看,顺便找个顺手的家伙。”
等他出去的时候,路过的东兴马仔看他的穿着,还以为他是街边看热闹的呢!
走了几步,找个没人的拐角,把系统奖励的唐刀拿了出来。
刀在手,心更加踏实。
点燃一根烟,就又回到刚才的胡同。
欧咏恩见他回来,直接扑进他怀里,扬着俏脸,委屈巴巴的说道:“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丢下我不管了呢。”
“刚刚过去好多人,都拿着刀。”
林风也顺势将她搂住,低下头轻声道:“不会的,怎么舍得啊?丢下你就真的丢了!”
“而且我刚在旁边一家店里找了把刀。”
丢了你就真的丢了?欧咏恩多聪明,想一遍就知道什么意思了,加上林风搂的很紧,脸更红了!
看的林风心猿意马,直直吻住面前的粉唇。
欧咏恩也没想到他这么大胆,想挣脱却越挣越紧。
第一次经历,不一会儿就意乱情迷的迎合起来。
胡同里两人吻得天昏地暗,大街上两帮人马互相叫骂。
……
“大哥,那里有人。”
不知道是谁的马仔,在林风身后喊道。
被打断好事,林风怒气冲天的转过身。
还没等他骂,对面那个“大哥”就说话了,一边向他这边走,一边挥手道:“铜锣湾靓仔风在这里,砍死他。”
看清来人,林风拔出刀小声说了句:“咏恩你躲到最里面。”
接着道:“沙蜢你个死扑街,还真是冤家路窄啊!”
林风刚骂完,挥刀砍向冲过来的人。
十倍特种兵体质和巅峰刀法加身,对付这些毫无章法乱斩一通的古惑仔,就像砍瓜切菜一样!”
眼睁睁看着自己手下倒地,沙蜢却无能为力,倒不是心疼,单纯的因为面子。
再看林风,洁白的衬衫染满了马仔的鲜血,如同杀神一般堵在胡同口。”
他再也忍不住了,也操着刀向林风砍去。
理想是个胖子,但现实却是骨瘦如柴。
林风仅仅是挥动右手,强劲的力道和削铁如泥的战刀,直接斩断了沙蜢的右臂。
然后还嘲笑道:“东兴五虎的金毛虎?连老子一刀都扛不住,花钱买的名头吧?”
“啊……叼你老母啊靓仔风...你敢斩我的手?”
沙蜢捂着断臂处,惨嚎道:“给我砍死他,谁砍死他我保他做红棍。”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出来混无非就是金钱和地位。
沙蜢的小弟听到砍死林风就可以升红棍,顿时又战意盎然,不要命似的把林风半围在胡同口。
……
几分钟的厮杀,沙蜢带来支援的百十号小弟死伤过半,能跑的全跑了。
沙蜢也失血过多,但还是强挺着站在那里。
林风拎着刀,看着他,冷漠道:““我需要上位,抱歉了,下辈子做个好人!””
手起刀落,东兴五虎金毛虎,猝……。
斩完沙蜢,林风没理会那些伤残,转身回到了胡同里。
他以为欧咏恩会害怕,然后远离他,结束这段还没开始的情感,所以走的很慢。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之前的一举一动,都被欧咏恩看在眼里,记在了心里,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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