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三往复》作为白祺珍的一部言情文,文章结构很好,前有伏笔后有照应,人物的性格、行为活灵活现,思路新奇,主要讲的是:皇上与他的白月光大婚那晚,我独自在冷宫咽了气。他在我的墓前挥洒热泪时,我却已带着陪葬的金银珠宝逍遥塞外。“这进来了个什么玩意儿?符合【俊九八】吗就放进来?”“大小姐,您就别叭叭了,赶紧跑吧!朝廷来人了!您犯的可是欺君之罪!”一时间,满山寨的九头身腹肌俊男,皆愣成了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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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小玩子,姓小名玩子。
这个姓并不奇怪,至少在丐帮,几乎所有的小孩儿都姓小。
我们不太在意姓甚名谁。
只要吃得饱、跑得快,打狗棒在手,再会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是顶级人生了。
我师父第一次见我,就在我身上看到了祥瑞之相。
从此,他吃肉我喝汤,有他一口,就有我一口。
等我长大一些的时候,他便发现,我不单是个练武奇才,还是个天生的扒手。
他舍给我的那些汤汤水水,在我的一双无影妙手的加持下,一朝一夕间,从银子换成了酒肉,从猪肉换成了人肉,换来了他一个老乞丐的中年发福。
再长大一些的时候,他又发现,我不单脑子活,竟还出落得明艳动人。
那年我十二岁,师父花重金给我置办了身行头,并留下了醒世箴言:
“微笑不行再动口,动口不行再动手。”
果然,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自那以后,我便鲜少扒窃了。
我乞丐生涯的最后一次扒窃成就了我,让我实现了阶级跃升。
从街头飞进了王府,又从王府,飞进了皇宫。
当然,不是从丫鬟变成宫女;而是,从王妃变成皇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