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不再小说,讲述了沈梦依林夕秦燃的故事,希望本书能缓解大家的烦恼,保持好心情讲述了:秦燃是缅北的王。他说我是他养的狗。狗要学会忠心护主,护他,也护他心尖上的人。我如他所愿,用生命护住了那个女人。最后,他却红着眼问我,为什么我们回不去了。我笑了。我说,秦燃,我求你快去死吧!
夜晚魅惑的酒吧,纸醉金迷的红灯区,男男女女醉生梦死,这里是缅北最出名的逍遥窝。
也是私下,贩卖毒品的最隐秘且大胆的场所。
而我,是这里的管事人。
也是秦燃手下,最锋利的一把匕刃。
他们都恭敬地喊我:「林姐。」
很威风吧。
可我在秦燃面前,只是一条狗。
一条,维护他心上人的狗。
在沈梦依出现以前,整个缅北上下都知道,我是秦燃的女朋友,他们的大嫂。
因为我从小被他们家捡走收养,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谊。
可偏偏,沈梦依被卖进了我的逍遥窝里。
大学生清冷孤傲的气质,瞬间吸引了秦燃。
在这个枪子横行霸道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秦燃不再用他手中的枪说话。
他会耐着性子等沈梦依发完脾气,等她砸完所有名贵的物件,然后大手一挥,吩咐下属再置办原样。
甚至在沈梦依误踩了锋利碎片流血时,他也会面色一紧,俯身为她仔细处理。
秦燃是谁?
在缅北,那是天王老子的象征,所有人心中敬畏的阎王。
可那一刻,他却在一个女人面前,屈膝下跪,清理她脚底的血渍。
满眼温柔怜惜。
后来,沈梦依的地位不一样了。
至少在逍遥窝里,她已经到了,跟我平起平坐的分量。
大家喊她:「依依姐。」
真可笑,我陪着秦燃在枪林弹雨中厮杀,才换得了如今的地位。
而沈梦依只要仰着她那张孤傲的脸,自傲地说一句:「我不做别人手下。」
就能轻而易举地坐上这个位子。
更可笑的是,我连抗议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秦燃说我只不过是他的一条狗,凭什么跟他的心尖尖去争?
网友我有凶刺点评:《晨光不再》这本小说的作者佚名对于情节的控制能力是非常强的。故事写得恰到好处。在有些情节的设置上,也许可以称一句“神来之笔”,让人意外,却让人觉得本应如此。
网友怕就这样点评:我非常喜欢佚名的作品,他的作品总会给读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会持续关注这个作者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