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写的《虐恋:太子,我不稀罕你了》这本书都非常的棒,是比较完美的一本书,阮烟烟沈钰瑾给人印象深刻,《虐恋:太子,我不稀罕你了》简介:十三岁那年初见沈钰瑾,我念念不忘。他跟我阿爹说要娶我入中原。从此我一个在草原上翱翔的鹰,甘愿成为他的笼中鸟。不诚想,他因为郡主的一句话。转身将我送入马房驯马。五年之后,他荣登高位,我受尽折磨。他却又要娶我入宫,许我万里红妆。红着眼睛质问我:「你不是爱我吗?」
1、
沈钰瑾册封太子的时候,要入主东宫。
三皇府的人都要换一批。
我跪在地上听着皇旨,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我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
眼眶发红,眼泪在不停打转。
阿爹,我可以回来了。
一双黑色云锦鞋出现在我眼前时,我还跪着,没来得及起身。
「你和本宫回东宫。」
顺着视线向上,果真是沈钰瑾。
五年不见,他越发俊朗,白衣如画,而我粗布烂衫,瑟瑟发抖。
他此刻看我的眼神里,充斥着厌恶:
「阮烟烟,你可真臭。」
我眼圈发红,任由他奚落。
但还是大胆直视他:「我想回家······」
他身后的太监直接上前,一脚踹在我的背上。
我向前扑去,扑到他的脚边。
他用鞋尖踢着我的脸:
「还是一如既往的刁蛮,五年了,草原上的匪气一点不改。」
太监的脚死死地踩在我的肩膀上,我跪着,没有一丝生气。
沈钰瑾刚刚册封太子,要绕城一周以**望。
他的马车我没资格上去,只能跟着侍卫走在后边。
草织的鞋走一步散一步,我越走越慢,逐渐掉在队尾。
侍卫一鞭子抽上来:
「没吃饭吗!走快点!」
这个京城,我住了五年,不过方寸之地。
第一次见京城全貌,是用我的草鞋,鲜血淋漓,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