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去三千里》是一部跨越时空与命运交织的言情小说,讲述了程姿了江才尽在CMC液的笔下经历的壮丽冒险。程姿了江才尽身负重任,必须穿越不同的时代,寻找神秘的宝物并阻止邪恶势力的复活。这部小说充满了历史、谜团和感人的故事,二十六的程姿了从中北回宜宁工作,同事都道她是个不婚不恋的事业狂魔,但老宋表示:不,她其实是终极恋爱脑,不过不恋爱罢了。果不其然,回到宜宁没半年,程姿了就公布了她结婚的消息。老宋:你看。——程姿了一直以为自己是注孤生的命,哪怕再次遇见江才尽,她也觉得他们是过去式了。但在江才尽眼里,她是他的过去,是现在...将引领读者走进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
车内暖气一直开着,强烈的温度差让人灵魂都止不住地战栗了下,程姿了搓了两下手,然后摘下围巾和脸上起雾发白的眼镜,连带着身上带雪的黑大衣都卷成一团扔在后面,又顺手牵羊地把后座上的暖手抱枕揣进怀里。
“老杨呢?我杨哥呢?他怎么没来?”过度温暖舒适的环境孕育出了一个新的灵魂,程姿了立马吃饱撑着,不安分地说:“什么情况?我回宜宁这么大的事都不值得他亲自出来接我一趟吗?还是他老人家已经在家给我准备席面了?”
“你想多了。”张成蹊无情地击碎了她的幻想,一字一顿地说:“他、只、是、出、差、了。”
程姿了:“……”
短暂的沉默后,程姿了一拍大腿,愤愤不平道:“所以就是说我为什么不去参加你的婚礼吧!一个抢我女人的人有什么好参观的!”
张成蹊闻言都不带瞟她地说:“我还以为我只是你三千饭搭子中的一瓢。”
程姿了打了个哈欠,努力眨巴起眼睛,面不改色道:“怎么会?你永远是我心中最神圣的饭搭子。”
最神圣的饭搭子嗤笑一声,显然无法从这个称号中获得什么荣誉感。
大前年宜宁搞城市建设,将过去坑坑洼洼的水泥地彻底翻修,并在一些路段上做了限高限速限重标志,总体来说都很好,唯独道路上的减速带不减反增,而且加了高,这布局对于如张成蹊这种不怎么开车的新手军来说,多少有点儿不好拿捏。
车速太快,颠得三尸神都要蹦迪,车速太慢,又卡在槛中间来回骂娘,等到人终于被磨得没脾气了,你也就到家了。
尽管路况不怎么友好,但工作几年后,张成蹊还是毅然地住进了自家老宅,用她的两层小楼外加一个大院开启了半养老似的生活,再莫名觉醒了刻在国人DNA上的种田技能。
从阳台上到大门后,各种瓜果蔬菜,入了春后就是琳琅满目,到时会有在市集或网上低价买来的种子,也有直接从她姥姥地里薅来的幼苗。
正门右侧稀稀拉拉糟践着两排枯黄的叶子,那是张成蹊今年种莴苣的地方,不过由于在早市上遇到了不良商家,买回来的幼苗种了不久后才被发现那其实是油麦菜。
西南角的木兰早已高出院墙,还是他们结婚时老杨专门从花鸟市场给张成蹊扛回来的,就是冬天秃得有些现实,树干上裹着厚厚的保温带。
一切看起来打理得都是那么井然有序,以至于推开大门后面对狼藉如世界大战战场般的客厅时,人精神之落差不可谓不大。
“你这是……”程姿了吃饱饭后所带来的七分睡意早被颠出了天外,她找了块儿空地放下行李箱,与张成蹊大眼瞪着小眼,似笑非笑地问:“终于发现老杨非你良人,决定分家产了?”
“闭嘴吧你。”张成蹊翻了个白眼给她,顺脚把椅子蹬开,从吃完果脯后腾出来的塑料瓶中捏了三指茉莉花茶扔进玻璃杯,接了热水冲开给程姿了,叨叨着:“最近手头稿子修得人郁闷,刚好快过年了,所以昨天晚上开始打扫,本来想简简单单整理一下,结果上头了,干脆就把家里格局也改了。”
“好好好,你比我疯。”程姿了接过一杯滚烫的茶水,由衷地佩服道:“格局这么大都可以改造成紫禁城了。”
张成蹊弯腰忙着腾沙发,没理会她的调侃,头也不抬地问:“对了,你大老远跑回来,跟庆明九中那边说得怎么样?”
“谈好了,年后去上班,”程姿了眼睛半眯着,顿了顿,又说:“我打算在南郊那边租个房子。”
“南郊?”张成蹊闻言眉头一皱,愣了一下才点头,“南郊也好,北城这边地方就这么大,多得是耳报神,今天街头打个照面,明天方圆十里的人都能知道,反倒给你添堵……帮我把这堆书扔在门后那个箱子里。”
程姿了放下纸杯,接过张成蹊递来的书。
都是高三的课本,已经十分老旧了,她回头看了眼身后的箱子,里面早已乱七八糟地扔满了东西,旧书旧鞋旧衣服,很明显都是要被清出家门的。
鬼使神差的,程姿了从那堆破烂中扯出件衣服来,随后双手抖开仔细看了看。
“这玩意儿……”
“三中的校服。”张成蹊见她目光明显呆滞,有些不敢确信,“你不会忘了吧?”
“怎么可能?”程姿了抬头白了她一眼。
那件蓝色校服上,覆满了水笔写下的签名,或深或浅,象征着某人已经死去的青春。
程姿了从前居无定所,这些旧物早已不知在哪次搬家途中被遗忘在角落里丢了,乍然瞥及几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只是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还没老到那种岁数呢?”
那些被匆匆时光带走了的人与事,初春的雨露,雪夜的狂欢,仿佛没有尽头的高三,以及,那个年少的……
“没什么用了。”张成蹊总算在沙发上腾出了坐的位置,喘了口气,目光这才扫过去,见她左手在校服底下托着,右手在衣摆处翻了几寸,像是在找什么,“怎么了?”
“什么?”程姿了闻声抬眼,愣了两秒,“看你保存挺好的,也要扔?”
“占地。”张成蹊一点头,“还有高中那些书,我妈非得给我留着,说出嫁随来,可算是让我逮住机会处理了……”
“唔,也对。”程姿了指下一松,将那件校服扔回纸箱里。
张成蹊絮絮叨叨地说着:“我昨天把高中那几年的书都翻遍了,结果只在高二历史书里翻出五毛钱。”
“五毛钱也是钱。”提起这个,程姿了宛若家徒四壁的穷鬼,顿时兴致冲冲地替她精打细算着:“你想想,这些拉去废品站起码还能再换四十,那合起来不就是四十块五毛钱了,就是可惜版本太旧,现在小孩用不上,不然九块钱一本发卖出去那才叫赚。”
张成蹊静默片刻,质问她:“你当时卖了多少钱?”
程姿了向她伸出一只手,颇显摆地晃了晃,“整整七十!”
“……”张成蹊脑子里嗡嗡作响,暗道:难不成他娘的还要我夸你黄金屋多吗!
然而实践证明,千里走亲换来的不一定是推杯换盏,也有可能是杯盘狼藉,藉到甚至让程姿了一度冲动地想把张成蹊直接糊在墙上,让她体会体会什么叫做“写实派艺术”。
张成蹊这个万恶的资本家逮住羊就开始死命地薅,在进行了四天一夜的无偿占有后,终于把程姿了身上为数不多的艺术细胞压榨得罄尽。
于是在墙绘完成的当天,程姿了就马不解鞍地遛了,并且立誓不再踏入张家高门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