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对小说《再难如初》的后续非常感兴趣,本文是一本都市文,主角沈初江易演绎的剧情中涵盖了多种元素,大神“草莓芝士绵绵冰”创作的主要内容有:我瞪大了眼,不可思议的反复点开又退出,可怎么看,头像里显示的都还是那张脸。那张我朝夕相处了八年,无数个日日夜夜,单凭背影都能一眼认出的脸。「阿易,帮我拿下洗脸巾。」浴室里传来沈初的温声呼唤。我对着手机神思不属。我不知道,她知不知道,那个帖子的发布人……是我。……
回到卧室时,沈初已洗漱完毕在梳妆台前护肤。
她低垂着头,不发一言。只机械的在脸上涂涂抹抹着什么。
我的心猛地一紧,又很快松了一口气。
还好。
看来她应该还不知道。
我漫不经心的玩着手机,有一搭没一搭和那边发着消息。
正在犹豫着是否要接受那头的邀请。
直到沈初突然问我,
「阿易,我是不是老了很多?」
我的心再次悬起。
我愣了愣,又很快恢复镇静摇了摇头,在她身旁半蹲下,安抚似的半搂住她的腰。
强迫自己忽略了手下赘肉松弛的触感,和梳妆镜里她脸上越发明显的皱纹,错开了眼。
「怎么会?别瞎想。你才多大?」
我努力强装自若,温言安抚,自然的像往常一样。
可沈初却不似从前那样,欣然接受我的安慰。
她只是短暂的苦笑了一下,随后转过头看向我,神色是少见的认真,
「可是阿易,我已经三十七了。不是小姑娘了。」
是了,她已经三十七了。
不是十七,不是二十七,是三十而立过后,即将奔四的三十七。
「我已经不年轻了。」
她又继续道。
话音里是显而易见的落寞。
我闪躲过她的目光,话音在口中几转犹未落下。
我应该安抚她的。
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我知道的。
可我还是迟疑了。
我强迫自己正视着面前的女人,的确,她已不再年轻。
三十七这个数字在她的身上有了具象化的体现。
于是赘肉,皱纹……这些衰老的象征在她身上展露无疑。
她不再光鲜明媚,鲜艳夺目,
不再是一件能更好衬托我的成功的完美单品,
于是和她在一起,开始变成了一件让我厌烦,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的任务。
只因我还需要她。
因为比我大十岁的她,有着初入职场不久的我,所难以企及的一切。
我需要她的人脉,需要她的金钱,需要她的支持……
而这一切都前提,都只能基于她爱我。
一桩划算的买卖,不是吗?
只是谈一场恋爱,和一点点情感的交换,我就能轻而易举的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一切。
出国留学,进入大厂,成为高层……
我人生的每一大步,都有她为我开路引导。认识她后的每一件事,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直到现在。
「如果……我是说,你会嫌弃我吗?」
她祈求的看着我,眼里泪光点点,要落不落。
那视线太过炙热,险些将我灼伤。
我只能直起身子将她拥入怀中,有一下没一下轻抚着她的后背,将头抵在她的发间,才堪堪闪躲开她的目光。
「怎么会呢?」
我拥着她,话音缠绵又缱绻,眼眸深处却是一片平静。
「别乱想。早点休息吧。今晚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她乖乖应下,很快在故事声中安然睡去。
我看着她哭后微肿的眼,和眼尾的细纹相应,显得她的衰老越发明显。
她的确不年轻了。
我叹了一口气,强忍着厌烦,起身为她取来冰块和毛巾湿敷眼睑。
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这项枯燥乏味的工作,强迫自己面对着这个乏味可陈的女人。
她已经三十七了。
而今年的我,才刚刚二十七。
她已初见衰老,而我正值壮年。
还要将未来的自己全部压在她身上吗?
我开始有些不确定。
可是我还年轻。
毕竟……我还年轻,年轻就该有更多的尝试和选择,不是吗?
我转身出了卧室,点开手机,聊天页面还停留在上一条,
「我好想你。今晚可以来陪陪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