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陈佳音写的小说送我进男德学院后,她后悔了,主角是肖成莫雨路之源,有一种想一直看下去的冲动,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世人皆知我是跟在莫雨身后的舔狗,对她唯命是从。我没想到她为了毁掉跟我的婚约,竟亲手把我送去男德学院。说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让我学乖。在里面我受尽屈辱折磨,腿折了,手指也废掉了一根。在我不敢再爱她后,她却后悔了。
莫奶奶很热情地让出来身边的位置,让我坐在那里。
一边用像我亲奶奶的语气慈爱的责备我说我出国这么久也不想着给她打电话。
语气关心地问我钱还够不够花,说国外开销大,我这孩子一点也不让她省心。
问我澳大利亚的风景好不好,待得还高兴么。
原来莫雨对家里说送我出国留学了,怪不得一向疼爱我的莫奶娘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
我不知如何回应,踌躇间一个没拿稳把筷子掉在了地上。
莫雨皱着好看的眉头朝我看过来。
“你怎么回事?出国这段时间玩野了,连家里的筷子都不会用了?”
我心一惊,下意识地放下了拿着的碗,着急地跪下来。
“对不起小姐,我马上捡起来。”
莫奶奶稍微一愣神,疑惑地看着我,又扫了一眼莫雨。
“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直默默吃饭的路之源突然出声。
“没事的奶奶,他是在跟我们闹着玩呢。这段时间我陪着肖成在澳大利亚我们都是这么开玩笑的。没关系奶奶,您吃饭。莫雨你也吃。”
他伸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看似熟稔地拍了拍我的手,又安抚地摸了一下莫雨的肩膀。
隔着桌子我看见莫雨对着我摆了几个口型,我努力辨认着。
她在说:“你是不是疯啦!?”
我疯了莫雨?是我疯了吗。
我在男德学院的时候,被教育像我这样出身的穷苦人家的孩子,惦记对我有着资助之恩的人家的大小姐,本就有罪。
我们身份云泥之别。
他们用上夹棍的方式逼着我,逼着我一遍一遍地重复自己是一条狗,只配给大小姐舔鞋。
至于跟大小姐同桌吃饭,那更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
还有婚事,我们的婚事,那是莫奶奶垂怜,我竟还真不知天高地厚当了真,败了莫小姐的名声。
我一开始并不愿意按照他们说的去做,更不愿意吃那些猪都不吃的残羹剩饭。
他们就用滚烫的开水泼在我的腿上,不给药用,等到勉强快靠着自身的恢复力有所好转的时候再一桶开水泼过来。
冷冰冰的冬天让我跪在房门外,仅仅穿着单薄的衣物,饿到与学院的看门狗抢食。
更是在认为我对莫雨仍然存有非分之想的时候生生用夹棍夹断了我的一根手指。
真疼啊莫雨,我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如今你来问我,我是不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