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潜力佳作《我从小就喜欢竹马》,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小说主人公有周起苏莞,也是实力作者杳杳文化精心编写完成的。这本小说以其精彩的剧情和生动的人物形象,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与推崇。我从小就喜欢竹马周起。也终于在二十岁生日这一年成功被求婚。周起笑着拉着我的手,好像握着他的全世界。却在下一秒接到他的白月光的电话,随后满眼愧疚对我说,「莞莞,公司有事,你自己回家。」他不知道,我早就知道他们之间的一切了。包括他为了哄那个女人,将我们之间的婚姻说成是一场无可奈何的联姻。将我为他让出的股...
我爱周起。
这是所有人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的事。
周起也喜欢我。
否则,他也不会在我刚满双十年华这天高调求婚。
他捧着鸽子蛋大的钻戒,深情款款地望着我。
「苏莞,嫁给我好吗?」
「好。」
我没犹豫一秒。
他立马为我戴上戒指,低头吻在我的额头上。
周围的朋友都在起哄。
他靠在他肩头,听着他的心跳。
而他笑着拉着我的手,好像握着他的全世界。
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周起。
他是我来到雁城第一个掏心掏肺对我好的人。
我是苏家的私生女。
雁城苏家第一首富。
苏家长子苏黎却在15岁这年患上了急性白血病。
一个远在乡下的弃子——我,这才被启用。
第一次来到苏家。
父亲的冷漠,母亲的厌恶。
就连苏家的保姆都可以对我呼来唤去。
我以为捐了骨髓,他们就可以放过我,把我送回外婆身边。
回到无忧无虑,山花烂漫的乡野之地。
但外婆病死在一个雨夜,她临终前的遗愿希望苏家能收留我。
从此,我只好被迫留在了苏家。
我讨厌苏这个姓。
正如父亲讨厌我是他的孩子一样。
呵——
他也不想想,如果当年不是他出差间看上我妈妈,婚内出轨,又怎么会有我。
只要有客人来,我就必须待在房间里。
我想,大约是怕我出来给他丢人吧。
但那一次我饿了一天一夜。
受不了才偷跑出来到厨房拿点吃的。
保姆揪住我的衣领,拎到苏耀宗冷冷地看着我,眉头紧锁。
「为什么偷东西?」
我泪如雨下,紧紧咬住下唇不为自己辩解半句。
是啊。
这里不是我的家。
所以,我拿吃的叫偷。
苏耀宗罚我在后院扎马步。
为什么要扎马步呢?
因为我要时刻准备好为苏黎捐献骨髓,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
多可笑的惩罚啊。
盛夏的夜晚,连风都是燥的。
我满头是汗地扎着马步。
周起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他是苏家邀请来的客人之子。
他捧着一块儿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奶油蛋糕,微笑着递给我。
「快吃吧。」
我一动也不动。
他继续保持微笑,耐心极好地同我解释:「苏伯伯同意的。」
闻言,我这才敢接过蛋糕。
顾不得头上的汗,便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我抬头看他。
眉目清隽,笑容和煦。
我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
但耐不住腹中饥饿,问:「还有吗?」
「有,你想吃什么,我帮你拿。」
那晚,是我来到苏家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餐。
他告诉我说,他叫周起。
他说愿意当我的朋友。
他还说以后有他一口吃的,绝不会让我饿着。
我想,我就是那时喜欢上他的。
周起对我很好。
他不会嘲笑我说话有口音,更不会嫌弃我是个私生女。
他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孩子。
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也好看。
除了外婆,再也没人这么夸过我。
在那段灰暗的日子里,周起就是我人生中的一道光。
照亮我,温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