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出色的言情故事,《不执厌烦》的情节细腻不俗套,主线明显,人物活灵活现,真的很值得。主角是贺放闻栀,小说描述的是:我喜欢竹马十年,他厌烦我也十年。终于有一天,我将他吃干抹净,还留下两百块钱。竹马倍感羞辱,四处「追杀」我。可他哪儿都找不到我。躲了他三年,直到父亲去世,我成了孤儿。竹马爸妈说:「以后我们家就是你家,那小子就是你兄长。」我看着竹马一见我就羞愤发疯的脸,清脆叫了声:「哥哥好!」
我跟贺放的孽缘可以追溯到十二年前。
我爸带着我从县城搬来城里。
他跟贺放爸爸是战友,退伍后混得一个天,一个地。
我爸是那个地。
城里消费高,他开大巴车,勉强够生活。
至于为什么非要住到城里,我爸说,城里教育好,我能考大学。
城里房价也贵,多亏贺放爸爸,将自家隔壁一套小房子借给我们住。
贺放爸妈对我很好。
我爸经常外出,放了学,我就去贺放家蹭饭。
我几乎和贺放同吃同住,同去上学。
但是,他不喜欢我。
贺放的朋友,大都漂亮,或是家世显赫。
我是乡下来的小土妞,黑黑胖胖。
我硬要跟在他**后,惹得他很烦。
有一次,他故意把我扔在游乐场,害我差点走丢。
因为这事,贺放没少挨打。
到现在**蛋上还有疤痕。
他更恨我了,想着法子捉弄我。
可那时候我傻乎乎的呀。
我总觉得,贺放跟老家的男生不一样。
他长得那么好看,皮肤那么白。
他笑起来的时候,闪闪发光。
无论他怎么捉弄我,我都执着地跟在他身后。
这种盲目的崇拜,到了青春期,就成了少女的悸动。
现在回想起来,贺放对我的厌烦是毫不掩饰的。
有一年春天,学校里的花都开了。
贺放的朋友们问他,最喜欢哪种花。
贺放说:「没有最喜欢,只有最讨厌。我讨厌栀子花,又甜又腻,难闻死了。」
说着,他余光看了看我。
我叫闻栀。
这话就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可我迟钝,依然天天贺放长贺放短地叫着,快把他烦死了。
终于,高三毕业那年,发生了一件小事。
我问贺放:「你要填哪里的志愿?」
贺放想了想:「北京。」
我兴冲冲地填了北京的学校。
通知书下来那天,我才知道。
贺放要去南京。
他骗了我,只为和我分开。
多么残酷的事实啊。
网友飞黄腾达点评:目前来看,作者文笔逻辑缜密,结构紧凑,知识面也相当的广,同时又不缺网络、现代风结合。如果能够稳扎稳打,这本书将成为又一神作!
网友抚你发端点评:这本书从开头看到结尾,前面很多伏笔,到小说后面都能连起来,我觉得是一篇不错的言情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