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阿飘苍禾仙仙的小说叫《飘飘欲仙》,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在仙界。但凡是个有头有脸的神仙。都有至少一头骁勇威猛的坐骑。战力越强,坐骑越猛。苍禾作为仙界战力最强的战神。他的坐骑顺理成章地被认为是三界最猛。呵呵,误会大了。作为苍禾的坐骑之一。我是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做啥啥不会,站着都嫌累。我这样的废物,之所以能成为战神坐骑。全靠有个打架凶得一匹的闺密。
于是我和仙仙从青城山搬到了昆仑山。
她跟着苍禾修行,进步神速,日愈凶猛。
而我从一头野生熊猫,变成家养熊猫。
每日除了吃饭就是睡觉,迅速退化,日愈圆润。
偶尔我也会陷入自我怀疑:
「宝贝仙仙,我是不是太没用了,没点神兽的样子。」
仙仙拍拍我肉嘟嘟的肚皮,顺毛捋:
「没事,反正有我和神君。」
是咯,一个家有一个出息的就够。
我就安心做个闺宝女就好了。
嘿嘿。
日子就这么舒舒服服地过了几千年。
直到魔族来犯。
5
来犯的人是个玉面小郎君。
俏生生的眉眼,白嫩嫩的肌肤,比最漂亮的女神仙还要漂亮几分。
可惜这样好的一副皮囊,却生了张嘴巴——
魔君扛了根儿硕大的狼牙棒,叉腰立在云上,朝昆仑山的山门吐了口痰。
「呵~Tui!
「苍禾小儿!敢一战否!」
欸,这话听着有点熟悉?
我抱了根儿甘蔗,端坐在小马扎上看热闹。
守门儿和扫地的师兄弟们,抬头看了漂亮魔君一会儿,又纷纷收回目光,继续做自己的事。
——找神君寻仇的神仙妖魔多了去了,见怪不怪了都。
魔君见自己的挑衅没有引起预想中的恐慌,甚至都没得到重视,怒了。
「好你个龟孙!空担了个战神的名头,竟龟缩不出不敢应战?
「苍禾小儿,你莫不是怕了老子?
「夺妻之仇不共戴天!速速出来与老子一战!」
啥?夺妻?
苍禾神君向来清心寡欲,不近女色,乃是四海八荒最有神仙味儿的神仙。
他啥时候学起那人间的曹贼,抢人媳妇儿了?
我将小马扎往外挪了挪,想将这八卦听得更真切些。
可魔君骂了整整三个时辰,直到口水干涸,嗓子嘶哑,苍禾都没出来应战。
看来这架是打不起来了。
正好兜里的甘蔗零嘴儿见底,我不无遗憾地拍了拍屁股,端起小马扎回屋睡觉。
——坐了这么久,真是累死宝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