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不做金丝雀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把主人公蔡林希李文铭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精彩节选十五岁那年,家中破产欠下巨债,爸爸承受不住跳楼自杀。妈妈带着我东躲西藏,最后投奔了大佬李文铭。他将我和妈妈送往国外,让我过着一如从前公主般的日子。直到十八岁那天,他化身恶魔,将我拖入地狱。我才发现,原来我早就成了待价而沽的物品!而亲手将我卖掉的,就是我最亲的人。
这个世上唯一让我觉得快乐的,就是演戏。
我的世界里没有朋友,没有自由,甚至连一句真话都没人肯跟我说。
只有沉浸在戏里我才能随着角色的喜怒哀乐来感知这个世界的多姿多彩。
痛苦幸福欢乐悲伤,什么都好,只要能让我短暂的抽离蔡林希这个身份就好。
我活着,只有一个愿望。
就是把李文铭帮我爸还的钱全部还给他。
我不想欠这个恶魔一分一毫。
更不想他以恩情的名义在我身上做着畜生不如的事情。
每次我妈说他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是我爸的恩人,我就恶心到作呕。
爸爸宁愿死都要保护我,怎么会愿意我被人这么糟蹋。
等到恩怨两清,我一定要离开这个牢笼。
我是人,我不想再做困在笼中的金丝雀。
六年的时间,我几乎全年无休的连轴转。
拍戏代言商演……所有的工作不论好坏我都接。
粉丝说我是冷面的拼命三娘,虽然不苟言笑却有着一颗坚定地事业心。
其实我不是冷面,十八岁之前的我很爱笑。
我也不是什么事业心强的人,我从小性子就散漫。
我只是置身地狱笑不出来,只是除了赚钱没有其他的自救方法。
李文铭说他很喜欢六这个数字,吉利。
于是他旗下的娱乐公司跟我签的和约便是六年零六个月。
从十八岁开始,二十四岁结束。
我看着账户里的存款,缓缓松了口气。
快了,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我在和约结束的当天,将六亿的存款转入李文铭的账户。
"当年你帮我家还了五亿的外债,给我和我妈提供了生活费,这些钱连本带利还你。"
"和约到期我不会再续,从此以后你我两清了。"
我站在李文铭的办公室,冷眼与他对视。这是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一身轻松,可以挺直脊梁面对他。
"两清?"
李文铭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般嗤笑,"你现在的一切都是我给的,你拿什么跟我两清?"
"你的资源都是我喂的,没有我,你以为你能成为当红女星?"
真够**的!
可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好糊弄的十八岁小姑娘。
"你是给了我资源,但你也赚到了钱。你给我的每一个工作,我都拼尽全力的超预期完成。"
"这六年你在我身上,赚了少说有十几亿了吧?"
"公司里哪个艺人的吸金能力比得过我?"
李文铭脸色瞬间变得阴沉,这是我第一次当面违逆他的意思。
"好!想走是吧?我倒要看看你能撑多久!"
"到时候别跪着回来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