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作品《退亲后竹马追悔莫及》,是君向潇湘的代表之作。主人公蔺宝珠林聿初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我喜欢了林聿初整整五年,他的心上人却不是我。生日宴上,他不顾两家的颜面,执意要退掉婚约。「跟她结婚,只会让我感觉恶心。」直到亲眼目睹,他与别人吻得难舍难分,我心如死灰,踉跄离开。转角处,一顶帽檐扣在我的头顶,遮住了视线,少年的声音炽热。「蔺宝珠,老家的娃娃亲还作数吗?」
第二章女配作妖,惨遭羞辱
那天过后,我有很长时间没有再见到林聿初了。
他比我大两届,我们在一个城市,念的也是同一所大学。
在订婚宴的事情之前,我没听说过他喜欢哪个女孩子,更没听说过,他谈过恋爱。
反倒是我的室友白明薇,她明明是知道我有多么喜欢林聿初的,也时常为我出谋划策,可是却在背地里勾搭上了他。
其实早该有预料的,她前些天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一身牌子货,清冷美人也沾染上了世俗的铜臭味。
必修课上,导师在讲评一篇文章,思考间隙,底下的窃窃私语却清晰地穿到我的耳朵里。
「听说了吗,咱们蔺系花竟然是林学长的舔狗,学校论坛都炸了,有图有真相!」
「那可是高岭之花林聿初啊,常年各种奖项拿到手软,洁身自好,身边从来没有任何异性。」
「啧啧,我之前还磕青梅竹马这一对呢,原来白明薇才是那个例外!」
书翻了两页,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我只觉得心里一阵燥热,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是谁在论坛上散布谣言。
下了课,我收拾书本,准备离开,白明薇起身挡住了我的出处,在众目睽睽之下。
女生一脸娇弱,整个人如同一朵鸢尾花,睁着一双小鹿眼,格外惹人怜惜,面色惨淡,声音也悦耳动听。
「宝珠,对不起,昨天是因为我搅黄了你的生日宴。」
「聿初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还请你不要因为我,生他的气......」
我在她面前站定,红唇轻启,眼神自上而下,似凌迟般地将她扫了一遍,不禁冷笑,「你配吗?」
白明薇闻言,一脸受伤害的表情,却只是倔强地挺直了腰身,「宝珠,我,我知道你平日里就看不上我们这些家境贫寒的人。」
「可是爱情里,从来都没有先来后到,我和聿初哥哥两情相悦,你就把他让给我吧......」
「白明薇,你可别颠倒黑白!」我被气笑了,刚想说些什么,就被她一把扯住了手臂。
耳边是白明薇喋喋不休的道歉声,我气不打一处来,将胳膊使劲往回扯。
「划拉」一声,白明薇撞到身后的桌椅上,桌面的保温杯被大力掀翻了,滚烫的热水直接喷洒在她的小腿上。
我愣了一下,还没有反应过来。
下一秒,一双强劲的手将我推开,紧接着,另一杯温水被人毫不犹豫地泼在了我的头顶。
「聿初哥哥,你来了......」
「好疼,我的腿好疼。」
我回过神来,朦胧的视线中,一身白衬衫的林聿初将白明薇打横抱起,他温柔地安慰着怀里的女孩,眉眼间透着我从未见过的神情。
可当他抬头看向我的时候,脸色却差到了极点,他的嘴角挂着讥讽和嫌恶。
「蔺宝珠,你真是被家里人给宠坏了,越来越不知道天高地厚!」
「你就这么想和我在一起?」
「可是,你的歹毒,让人恶寒,你的喜欢,让人恶心!」
我的头发湿了,妆也花了一半,眼角一抹残红,口红褪去,露出原有的淡红唇色,显得格外特立独行。
半晌,张了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喜欢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怒斥我有意为之,蓄意报复。
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值得他将一个小姑娘纯粹的爱意称为恶心。
最后,他急匆匆地抱着白明薇去了校医院,看热闹的人走尽了,我一个人站在原地,脑海里都是林聿初的训斥声。
「擦擦吧。」
忽地,一只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手指修长清瘦,骨节分明,露出一截冷白的腕骨。
我仰头,少年从兜里掏出一沓纸巾递给我,模样有几分眼熟,我回过神来,「谢谢啊。」
「嗯,」他的声音淡淡的,尾音略有些沉,像是大提琴一般的音质,磁性悦耳。
回到寝室,我木然地伏案,下巴搭在桌上,清澈的双眼骨碌碌地打转,听着室友们的谈论。
「宝珠,别难过了,给你讲个高兴事!」
「我们专业转来了一个大帅哥,直接把林聿初秒成渣渣好吗!」
「如果说林聿初是清冷的高岭之花,那么这位酷哥就是桀骜不驯的少年郎,我都好爱!」
「那酷哥好像是叫江祈年......」
我叹了一口气,同寝室的白明薇还没回来,估计还和林聿初待在一起。
不知从何时开始,一点一点的失望逐渐积累,变成不可挽回的绝望,我忽然喉咙一阵发紧,心里的失落感加重。
我的目光凝视着桌面上的合影,我扎着马尾辫,靠在少年的肩膀上,一脸依赖。
少年的表情淡淡,却也忍不住偏过头来,嘴角勾起浅笑,那是十八岁的林聿初。
最后,我起身,把桌面上的合影,抽屉里的日记,连着他送的东西。
一起扔进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