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月长安》,本书中的代表人物是程知月阿安。故事内容凄美而曲折,是作者大神林春所写,文章梗概:我得宫中贵人密令,重建情报组织天镜阁。受命以来,我孜孜以求,事必躬亲。以至于我亲父归远侯来与我相认时,正赶上我听取城中乞儿做汇报。他盯着我手里豁了牙的碗、衣裳上的旧补丁,禁不住握住我腕子,热泪盈眶。“乖女儿,这些年你受苦了啊!”我一愣,破碗叮咣一声砸落脚面,几枚铜板滑出去老远。
1、
那破瓷碗好巧不巧压在归远侯袍角上,幸而没碎。
归远侯很尴尬,我也很尴尬。
想了想,我蹲下去捡起碗,顺道给袍子吹了吹灰,又弓腰走了几步把铜板一一拾回碗里。
小乞儿三子辛辛苦苦讨了一上午,可不能被嚯嚯了。
待我把碗还给三子,打发他走后,我看向眉头紧皱的归远侯。
“这位大人,您说我是您女儿,有什么依据吗?”
他不紧不慢道:
“你和你亲娘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像的地方是耳朵,随了我。”
“你名唤知月,你亲娘喜欢叫你阿月,这也是因为你左臂上有块月形胎记。”
说到这里他不耐烦地清了清喉咙,“刚才我看过你的胎记了,别无二致,你就是我程迟失散了十多年的亲生女儿。”
“想不到你这么多年来都以乞讨为生,实在可怜。”
然而他看我的眼神里,不见可怜,唯有失望。
我这才意识到,刚才他眼含热泪唤我的那一幕只是我的想象。
现实里的归远侯满目冷静,此刻已接过小厮递来的帕子,在抹他刚刚握过我手腕的手。
我的父亲,似乎很不高兴他的亲女儿是个落魄乞丐。
可是对于一个三岁就走失的小女孩来说,没饿死冻死没被卖进花楼,能在街上当乞儿已是很幸运的事了。
我学着大家闺秀的那般盈盈下拜,“知月拜见父亲大人。”
本还想挤出点泪花,但他匆匆一摆手没再看我。
我跟着新得的爹,上了停在街角的马车。
马车上坐着一位簪珠点翠的贵妇,还有位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姑娘,雪肤花貌,满身绮罗。
想必是侯府主母和侯府小姐程知云,我的嫡母和嫡姐。
我依稀记得小时候我确实有那么一位姐姐,她见了我就哭叫,娘亲只好抱着我避开她。
不知她还记不记得我?
我弯起嘴角,“知月见过母亲和姐——”
程知云忽然尖叫出声,手指着我,“滚!你个臭要饭的离我远一点!”
......这马车那么宽敞,我和她之间隔的距离都足够游泳了。
嫡母看也没看我,叱她道:“云儿,你又说脏字了,一点儿都不像个淑女。”
程知云剜了我一眼,好像是我逼她骂我似的。
我一声不吭,两腿岔开,大喇喇地坐下。
程知云向马车那头躲了躲,头上珠翠叮铃作响,仿佛我身上有毒虫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