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新婚之夜,太子不要我了》,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入坑不亏,主人公有沈宁陆容,是作者丁丁猫子所写,无广告版本简述:我是太子最信任的暗卫,也是他最喜欢的宠妾。可抬我进东宫那日,他却带回来一个姑娘。姑娘衣衫褴褛,怯生生的被他护在身后。从此太子宠溺信任的目光再也没有落在我身上。东宫人人都以为我失宠了会以泪洗面。可他们却不知道,太子害死了我全家,而我活着就是为了杀他。爱?他这种注定死在我手上的人,也配被爱吗?
3
大抵是他察觉出了我脸色不好,觉得我还在为进门那日的事生气。
他的手很暧昧的放在我腰间,又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我挤出一点笑,语气不加掩饰的抱怨:
“殿下佳人在侧,眼里还能看的见我吗?”
他很吃这一套,把头埋在我的肩颈处闷闷的笑:
“沈宁,你不一样......”
陆容凑过来亲吻我的唇角,那样亲密无间的距离,
仿佛真如他所说的一样,片刻的欢愉里我也觉得我对他来说是不同的。
因为无论任谁在我这个位置上呆了三年,应当都无法不沦陷于陆容的喜欢。
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啊,
无数人前仆后继的妄图站在权利的巅峰,而他就站在那里。
太子抬抬手指就有多少人心甘情愿的为他赴死,
而这样的人掏空了心思来对一个人好,
就算是拌着砒霜的蜜糖,也让人甘之如饴。
“我以为我们之间不需要说这些的......”
他分明是在我耳边说,声音却好似隔了很远似的,
“阿宁,你是我最信任的人。”
那颗悬浮在空中没有着落的心脏于是安定下来,摇摇晃晃的恍惚间我想起一年前我为他挡了一剑,命悬一线的时候,
他也是这样握着我的手对我说:
“阿宁,醒来吧,你是我最信任的人......”
一切都触手可及了,一年前我就这样对自己说,
现在也是一样。
服侍陆容穿衣的时候,我发现他内杉的袍边染了点血,
他不甚在意的开口:
“刚杀了一个细作,你猜他说什么?”
他嗤笑了一声,整了整袖口,抬起头让我戴冠,
“他说我身边还有一个细作,与我同床共枕......”
陆容的眼睛突然落在我脸上,我分不清那是否带着试探的意味,可他的语气又分明像是玩笑,
“......亲密无间呢。”
我忘了当时做了什么反应,但陆容应当没有起疑。
他很浅的笑了一下,轻轻的抚弄我乱掉的发丝,
“阿宁,再替我做最后一件事吧。”
他要我去偷锦衣卫副指挥使杨大人家中结党营私的证据。
“以后你管内宅的事情,就不必手上沾血了,”
我笑了笑说好。
任由他替我重新簪好头发,插了一根银丝攢花簪。
杨忠是五皇子党,五皇子最近风头正盛,惹人眼红,太子对外深居简出,
我没想到他会先从锦衣卫开刀。
这并不是我出过最难的任务,也不是最危险的。
跟陆容之前,我做的就是刀尖舔血的买卖,跟了他之后也暗杀过不少朝臣。
我想这次之后,陆容大概就能彻底信任我,那么他那些深埋谷底的,见不得人的罪证就早晚有向我摊开的一天。
直到我一身夜行衣推开指挥使书房的门,
里面一阵异香传来。
我第一时间就遮住了口鼻,
可身子还是一点点的软了下来,栽倒在地上的前一秒,我的心也逐渐沉了下去。
那一点点烟根本不足以让我有这么大的反应,
更何况我从小就受过耐药训练,
已经比普通人更能扛住这样的香。
除非。
一双靴子停在我面前,脚步轻轻。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我还没昏过去,
自顾自地低头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那根银簪。
“玉兰香配迷魂散......果然有奇效啊。”
玄色蟒纹的靴,我亲手服侍他穿上的。
是陆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