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老祖》是一部打动人心的作品,讲述了林琅厉弦在面对生活考验时的成长与坚韧。林琅厉弦经历了许多艰难的抉择和困境,但通过坚持和勇气,最终找到自己真正的价值和人生意义。这部小说充满温情与智慧,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陆。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新起飞呗。别的不说,至少原始大陆空气新鲜、食物充足啊。他们收小弟、建部落、囤物资,一点点发展壮大。什么...将引发读者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
林琅鼓励大家:“我们抓紧时间赶路,晚上休息的时候多煮一点肉,大家好好的吃一顿!这肉啊,是越煮越香呢!我们晚上有很多时间!”
大家听得都馋起来,“对对对,赶路要紧,晚上好好吃一顿!”
当太阳再次落山的时候,他们也找到了落脚之地。
今天下午出发没多久,便进入了一片小丘陵山林地带,树木众多,植被丰茂。
林琅和厉弦看见了许多从没见过的美丽禽鸟飞过,草丛里偶尔会窜过一只很大的野兔子。
还有许多漂亮的草木正当开花,一簇一簇、一树一树的点缀其中,红的、粉的、紫红的、蓝的、黄的、白的,分外亮眼。
俞岩、松风、青狸、刺果、藤等在不亦乐乎的生火、分割肉块,林琅拉着厉弦饶有兴致在附近随意走走看看。
眼前的这条溪沟只有两米左右宽,两岸长满碧绿鲜嫩得掐一把就能淌出汁水的各种野草和蕨类植物。
溪水很浅,还不到膝盖处。
这样的溪流养不了大鱼,但是山野小鱼更加美味。
林琅和厉弦目力都很不错,加上生态环境好,他们可看到不少指头大小的鱼虾游来游去。
叫不出名字,但是一看就很好吃!
不过两个人都想着来日方长,这会儿也没花费体力去抓这样的小鱼。
林琅从空间里拿出来一个竹篮,准备采摘一些野菜。
厉弦不认识野菜,干脆替她拎着竹篮。
“哇!还有蘑菇!这蘑菇一看就很好吃呀!”
林琅快乐得不得了,蹲在地上,拨开眼前的草丛,小心翼翼的将一簇蘑菇取了下来。
这一簇蘑菇有十来朵,长在一起,菌杆洁白如雪,圆圆的菌伞是娇嫩的鹅黄色,闻起来还有淡淡的奶香味儿。
厉弦看到这颜色鲜艳的蘑菇却忍不住心里打了个突,“阿琅,还是算了吧,万一这蘑菇有毒呢?”
“不会的,”林琅将蘑菇装入竹篮,站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屑,看向厉弦笑眯眯说道:“这两天其实我一直有种感觉,但是之前不太明显,我也就没有说,现在我可以肯定,这些作物有毒没毒,哪怕是从没见过的,我也一眼能够分辨出来。”
她说着将不远处草丛里另一朵白色的蘑菇采摘了下来:“你看这个,这才是有毒的!”
不然她也不敢随便采摘啊,别说蘑菇了,野菜也不行。
对自己这条命,她也是很重视的。
厉弦:“......”
林琅勾唇一笑:“你要是不相信呀,我的空间里不是还有鱼嘛,我们可以用鱼试一试!”
“快扔了!”厉弦拍掉林琅手里的毒蘑菇,“我当然相信你。”
她不是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的人。
厉弦有些惊喜:“阿琅你......是不是又获得了什么传承?”
这是大好事啊!
林琅眼睛亮亮的,想了想说道:“我也不是太肯定,就是、就是能分辨有毒无毒,唔,还有就是,我们快点找到合适的地方安定下来吧,我现在特别想种点什么!特别特别想啊!”
“......”厉弦果断说道:“这也是传承!特别有用的传承,我们再走几天,距离栾部落够远,就能安定下来了!”
“嗯嗯!”
在林琅的辨别下,他们很快就采摘了一大篮子各种鲜嫩的野菜和蘑菇回去了。
俞岩他们看见了这满满一篮子的植物,无不目露佩服。
“巫不愧是巫,还懂采集!”
“我们朝阳部落真是太厉害了!”
“嗯?”林琅笑问:“栾部落难道没有采集吗?”
总不能顿顿全肉吧?
青狸、刺果等争先恐后的解释。
原来在一个部落里,采集组和狩猎组是分开的,俞岩他们这些人自然全部都是狩猎组的,只管狩猎,采集的事儿基本上都是女性在做。老人和孩子一般负责部落里的各种杂务。
采集,也是有传承的。
有毒的植物太多太多了,一不小心就会丧命。
所以,通常而言,大家都只会采集祖先教给的植物,不会轻易尝试采集新的品种。
采集最忙碌的是在夏末和秋季,主要是采集各种野果、茎块。采集回去之后,大家还会将野果、茎块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成干,收起来冬日可以果腹。
至于野菜,大家都不是太喜欢,因为野菜味道不好。
只有食物尤为匮乏的时候,才会用陶罐煮野菜充饥......
对于采集,俞岩他们是一窍不通的,顶多认识几种野果,所以看到林琅厉弦拎了一篮子野菜回来,基于原部落的刻板印象,下意识的就笃定擅长采集的是身为女性的林琅。
倒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听他们这么一说,林琅笑眯眯道:“野菜也有野菜的好处,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晚上有大把时间可以搞吃的,一大锅肉炖上,切成方块的羚肉、切成段的鱼肉、以及好几只大虾直接放入锅里炖煮,再加上野葱、新鲜的蘑菇,一大锅咕嘟咕嘟的冒着泡,很快香味就飘起来了。
可把大伙儿勾得馋的不得了!
等到差不多了,林琅一声“开吃!”,大伙儿嗷嗷叫着一起动手。
香!太好吃了!
厉弦夹了一只大虾到碗里,冲林琅道:“我给你剥,你先吃肉。”
不然要被这些家伙抢光了。
这一锅是不够的,一会儿吃的差不多了得继续下锅煮,再煮的就不会炖那么久了,熟了就吃。所以啊,还是这一锅最美味。
林琅甜甜一笑,夹了好几块羚肉到碗里,吹了吹,喂给厉弦。
厉弦张嘴咬住,林琅自己也吃一块。
这肉炖了一个小时左右,果然香浓软烂、鲜美入味,好吃得不得了。
厉弦将红通通的虾壳剥开,露出雪白的虾肉。
他将虾肉挑给林琅,“尝尝。”
林琅将虾肉蘸了汤汁,咬一口,Q弹嫩滑,鲜甜鲜美无比,口腔中满满的满足感,她眼睛一亮,“好吃好吃!这虾太好吃了!你也吃!”
林琅夹了一只大虾放入厉弦碗里。
厉弦笑笑,不紧不慢的剥壳开吃。
青狸看了看他们俩的碗,也夹了一只大虾,“真的那么好吃吗?”
虾壳太硬,没吃过、没经验,青狸笨手笨脚的好不容易才剥开虾壳,但是咬了一口那雪白鲜嫩的虾肉,立刻惊喜满满:“这个虾真的好好吃呀!这个虾肉真是、真是——”
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儿形容,最后还是这一句:“真是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