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佚名的小说《我不爱了他却后悔了》中,沈若薇陆景初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沈若薇陆景初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我要结婚了,未婚夫是个自闭症患者。同学聚会那天,我被昔日同学集体嘲笑。有人当众打趣:“沈若薇,你追了陆景初那么多年,怎么突然要嫁人了?还是嫁给个傻子,你怎么想的啊?”旁人附和:“就是啊,顾家那傻子有什么好啊,能比得过咱们陆少?”我看了眼坐在最中央众星拱月般的男人。陆景初一脸淡漠,漫不经心地喝着手中...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我和陆景初是高中同学。
我之所以追了他这么多年,是因为高三那年他在一场车祸中救了我的命。
听起来好像挺狗血的。
当时我因为低血糖在路边晕倒,面对疾驰而来的汽车,是陆景初碰巧路过并用力推开了我。
我毫发无虞,而他却身受重伤,在ICU里躺了半个月。
因为这场车祸,他失去了半条腿。
当时这件事在京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学校还特意给他颁了个见义勇为的奖。
他醒后,父母领着我去医院向他道谢,但他的态度却很冷漠,完全不像是个见义勇为的热心人。
或许是出于愧疚,亦或是感恩,从那以后,我开始每天围着他转。
我厚着脸皮,穷追猛打,做尽一切掉价的事。
我不顾他人嘲讽的目光,每天跟在他**后面,怎么赶也赶不走。
我从高中追到了大学,又从大学追到了毕业。
即便他对我爱答不理,我也从未想过放弃。
执着多年,到最后我是真的付诸了真心。
可他一句“舔狗”,却彻底击碎了我的尊严。
我想,或许他是真的讨厌我吧,毕竟因为我,他的人生从此残缺。
既然如此,不如痛快放手。
我决定放弃陆景初后接受了父母安排的联姻,对方是顾家独子,家境殷实,虽比不上陆家,但在京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的未婚夫虽轻度自闭,但却并不傻,生活能自理,据说还是个绘画天才,在美术方面很有天赋。
他只是不爱说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喜与人交流。
但无所谓,我并不在意,反而觉得正好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