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朝四皇子的青梅》是一部令人心驰神往的作品,讲述了姜明遥萧鸿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经历的艰辛与付出。姜明遥萧鸿奋斗不止,面对着各种挑战和考验。通过与他人的交流与互助,姜明遥萧鸿不断成长、改变,并最终实现了自我超越。这部小说充满勇气与希望,我是当朝四皇子的青梅。不出意外,我们本该两小无猜,终成眷侣。可我爹在我十岁那年谋反了。丧家犬一样带着我逃到边境。他白手起家,混成了盘踞一方的势力。我背靠大山,勉强混成了边境首富。眼看一切顺风顺水,直到我在家门口捡到一个少年。他赖上了我,非要做我的小弟。可我一眼就认出,他是我那十年没见的竹马。我知道他...将点燃读者内心的激情。
第二章
我为什么才二十二岁就能成为大梁首富,正是因为我跟我爹狗胆包天。
在端王眼皮子底下以镖局的名义,倒卖军火,必要的时候,还提供军队。
北境的黑市不说全部,至少一半以上是我家的产业,更甚,我爹还跟北境十五个山匪部落都有勾结。
哪一桩拎出来被查,都是诛九族的大罪。
可暗地里干这些,跟摆明了不将端王放在眼里,那就是两码事了。
就萧鸿逸这么会作死的嚣张性子,他要不是帝王,将来他的九族绝对不够诛,我不想跟他呆在一个族谱上。
但萧鸿逸打定主意,一定要我出现在他族谱里。
在我跟他价格没谈拢的第三天,他不装了,跟我摊牌了。
他是个王爷。
手里捏着象征皇权的令牌和印章,比端王更权重。端王只是恰好跟圣上同姓,而他是当今圣上的第四子,亲的。
他是奉他父皇之命来北境围剿山匪的。
萧鸿逸:“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你嫁给我,你的就是我的。二,我娶你,你的还是我的。”
我:“......”
王爷就更不能嫁了。
先不说他要收拾的十五个山匪部落背后还有我的手笔,嫁给他,以后我在外面违法,回家不就等于自投罗网了吗?
我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跟他谈判,“王爷,我一定会帮您收拾了十五个山匪部落的。但是,成亲就算了吧。”
他:“你不跟我成亲,我怎么找理由占据你的财产?”
我:“???”
您现在是连掩饰一下都不愿意了,是吗?
但最终,在我以十五个山匪部落具**置为要挟后,他同意了。
毕竟,若没有我,他连山匪的位置都摸不到。
这些山匪在北境盘踞这么多年,狡猾且强悍。每个山匪窝,光地道就够萧鸿逸喝一壶了。
但他的条件是,我得保他在北境的安全。
他在我府上三个月,已经摸清楚了,整个北境,唯有我能保他无虞。
也唯有我的镖局,能容下他带来的数千精兵跟数百死士,还不会被山匪部落发现猫腻。
十喜又嘲笑我,“说了玫瑰带刺,美人有毒,他是隐患,你非不听,后悔了吧。”
我:“......”
后悔倒是谈不上。
北境的山匪为祸北境数十年,朝廷已经数次派人来收拾他们了,只是一次也没有成功罢了。
萧鸿逸摆明调查清楚了我在北境的势力,才找上我的。
我当时若不顺着他的意,让他入了我的府邸,他也会找其他理由赖上我。
与其等他找其他理由来找我,不如我自己放他进我的府邸。给他假账,以证自己是个三好市民。
不然,萧鸿逸可能会先清剿了我。
且,强龙不压地头蛇,萧鸿逸在北境真不能拿我怎么样。
萧羽往上走,老端王按照大梁的制度,可以养兵五万。
五万兵马都拿我爹没办法。
何况是京城来的萧鸿逸。
北境可不是京城,这里牛鬼神蛇,什么样的人都有。
还与邻国北蛮接壤,一个没拿捏好分寸,引起的就不是内乱了,而是内忧外患。
自大梁开国以来,这里便是最让朝廷头疼的一块地。
北蛮觊觎这里,时不时试探性地来摩擦边境就算了,这里自身还盛产黑帮,山匪,沙尘暴。
而我爹曾是这里比沙尘暴还恐怖的、最大的地方一霸。
我爹崛起于十年前。
那时的北境,比现在更乱。
乱到什么程度呢?
来这里的外地人,身上基本都背着人命债,逃亡而来的,其中不乏朝廷通缉犯。这里的本地人,赋税得交两次,藩王先收割一次,黑帮山匪再收割一次。
这里的藩王,也并非圣上亲封的,乃是这里的地方势力谁赢了谁做王。
据说老端王最初继承王位时,没拿捏好分寸。
第一次收割的时候,收割多了,导致黑帮跟山匪的保护费比往年少收了一半。
黑帮跟山匪们气不过,趁着夜黑风高,分批进了老端王的王府,摁着他的头,将他暴打了两顿。
也因此,老端王初继位就跟这里的黑帮、山匪结了仇。
三拨人,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当然,谁也没赢过谁,还经常引来北蛮趁火打劫。
唯独苦了这里的老百姓跟过路的商队,时不时便要被这几拨人给误伤,过得可谓是水深火热。
十年前,我爹来了之后,以铁血手段,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先将北境主城天都城的黑帮给全挑了,后又用了半年时间,废了城外十五个山匪部落中最强悍的两个部落首领。
让他们认清楚了谁是爹后,才重新制定了北境的规矩。
我爹的规矩就是:老百姓那里只能收割一次,让老端王收割。
但是老端王不能干涉我爹跟山匪收割其他财阀和过路商。
不论是黑帮、山匪还是老端王,皆不知道我爹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单纯屈服于他的寒刀之下。
连时不时来摩擦边境的北蛮,都被我爹给打了回去。
不然,老端王为何对于我爹倒卖军火都假装看不见。
我爹说:“混黑道当然得盯着地主财阀的钱包了,老百姓那点还不够塞牙,黑吃黑发财才更快。”
所以,他成功成了北境最大的黑势力。
不但垄断了这里的镖局跟黑市,还让北境的老百姓都喜欢上了他。
就是不知道,如果老百姓知道,我爹不过是比以前的黑帮聪明,干着**勾结的事,会不会买凶杀我爹。
我偶尔怀疑过,是不是真是他们买凶杀的我爹。
毕竟我爹是死于酒后失足落水。
以我爹的酒量跟性子,不至于死得这么平平无奇,怎么说也得死于跟端王、山匪或者北蛮火拼。
我爹死后,我成了这里最大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