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果拓拔旭作为《反派他杀不死我》这本书的主角,桃七七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言情小说了,讲述了:我穿越了。从天上掉下来,差点没把反派砸断气。满身戾气的反派发出灵魂拷问三连击[你是何人?谁派你来的?你究竟有何目的?]我不怕死地回复道[我叫李良果,圣母玛利亚派我来渡你,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呐,施主你......]话还没说完,我差点被反派用小李飞刀打成了筛子。望着他微微喘气的样子,我拖着浑身是血的身体好...
2.无偿做饭
大魔头杀人我给他递刀,大魔头杀完人之后我给他断后,偶尔还作为大魔头的出气筒,心情不好的时候让他扎一扎,扎扎更欢乐。
当然,欢乐的是大魔头而不是我。
我叫李凉果,被天道坑来这里已经一个月了。
这里是大奎国,如果不出意外,这丧心病狂的家伙一年之后会屠了整个大奎。
大魔头拓拔旭草民出生却天资非凡,是大奎国史上第一个取得文科状元还拿下了武科状元的人,可谓是文武兼备,独占鳌头,后来也因为救驾有功颇得先皇赏识,于是先皇大手一挥,直接封他做了大奎的异姓王。
本来嘛,长得帅,有学识,身份地位又高,简直就是妥妥的男主命,可奈何天公不作美,他六岁丧母,八岁丧父,十岁克死了所有亲戚。简直就是天煞孤星里的战斗机,所以做了王爷又怎样?身份地位显贵又怎样?还不是因此备受世人唾骂。
所以他一朝得志,飞黄腾达之后,性情大变,变得性格乖张,穷凶极恶,变得暴戾恣睢,杀人如麻,所有对他有意见的,敢当面跟他叫板的人全部都被他剁成肉碎喂狗或当做花肥。所以也更令人不齿胆寒,民众更是敢怒不敢言,私底下都叫他大魔头,活阎王的称呼妇孺皆知。
更重要的是,他的白月光未婚妻最后还嫌他晦气,转身投入了他的异父异母的哥哥也就是现任皇帝的怀里。
最后陪伴他的一丝光明也被抹去,他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他养精蓄锐,厚积薄发,最后在一个月黑风高夜,起兵造反,夺得皇位后,杀了皇帝和他的白月光,屠尽所有人,然后他也死了,被雷劈死的。
淦!杀生太多遭雷劈,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妥妥的自作孽不可活啊。
天道为了避免这一切发生,活生生地把我从现代招过来,要我感化拓拔旭,唤醒他内心深处的良知,就是为了别让大奎国亡国灭种。
我咆哮着问他,为何要选我?
天道说,看你穷,给你个发家致富的机会。
他说事成之后给我五千万。
我真的会谢。
摆烂不好吗?
你把我丢到这里来之前问过我意见了吗?
这魔头已经丧心病狂到无药可救病入膏肓了。
就算是圣母她妈来了也无力回天。
你凭啥觉得我一介无名小卒就能做得比圣母好??
感化?救赎?那是不存在的。
我还是直接躺平吧。
顺着拓拔旭,我可能还不至于那么惨。
我就等,等着天道什么时候能够良心发现,把我送回去。
至于我那如同丧尸般顽强不已,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就是天道赐给我的金手指。
呵,他倒有先见之明,知道拓拔旭嗜血,我一条命都不够死的。
把我整成跟丧尸一般,诶,他就是玩儿。
可丧尸不会疼,我会疼。
至于那钱,反正我是无福消受。
托他的福,现在王府里头的人见到我就跟见到怪物一样,闻之色变,避而远之。
想到这,我默默地为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然后开始洗魔头刚换下来的衣服。
是的,除了我上面说的那些,我还要给魔头洗衣做饭搞卫生。
并且是无偿的!
这该死的万恶资本主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