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锦华》是一部富有想象力的言情小说,由佚名精心构思。故事中的主角苏锦华孟晔面临着超越现实的任务和冒险,展现了人类勇气和智慧的极限。这本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丰富的幻想元素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成婚十五载,孟晔在外养了位张扬的姑娘。她捧着肚子闹到我面前要名分:「人老珠黄得半截身子入了土,还无儿子送终,你凭什么稳占夫人的位置。」我饶有兴致地问他身后的孟晔:「你说,凭什么!」。
那时我还不是他的妻。
只随口一句,外祖家的绿豆糕,最是绵软清香又不腻口,可惜太远,下次吃到还不知道要等到几时。
他便只身匹马日夜不停,跑了整整四日,带回了外祖家的绿豆糕。
被父兄捧在手心的我从不缺爱,可也心动,为那个少年真挚而热烈的在意。
这么多年过去了,孟晔爱一个人的模样,竟没变分毫。
只是被爱的人,不再是我。
心里堵得慌,眼睛也涩涩的。
「都碎了。」
他抚我长发的手一顿:
「什么?」
我笑了笑:
「那年你捂着胸口给我带来的绿豆糕,还是在漫长的颠簸里,碎成了渣。」
「孟晔,你说若我们能有个孩子,是不是更圆满些?」
他与我对视的双眸心虚地移到别处:
「胡思乱想!想吃绿豆糕,明日我便派人给你买回来。」
时移世易,我早就不吃绿豆糕了。
一口吃的就能哄得眉开眼笑的,唯有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而我,不屑于从不爱里找爱的痕迹。
他以为我不晓得,半刻钟之前,他便去了他母亲的院子,要给外面的女人和那个没出生的孩子,光明正大的身份。
而他母亲回了四个字:
「去母留子。」
「大人,文书院里有急事。」
孟晔淡淡地看了我一眼:
「夫人早些歇息,我去去就来。」
他回不来了,那是那个女子给我的下马威。
我转身便叫来了我母家带来的护卫连城。
战场上探军情的人,只要他想,没什么打听不到。
「查查,老爷最近都去了何处。」
「勿要声张,更不能打草惊蛇。」
他很是意外地看了我一眼。
我与孟晔成婚十五年,光着**便玩在一起,粗粗一算,在一起三十年了。
我会怀疑我大权在握的父兄谋反,我都不会信孟晔会背叛我。
正因如此,被辜负了信任,被最亲近的人反手一刀,才更痛。
「文书院的后门,有他备用的马车,现在跟上去,你该很好查的。」
人一旦接受了现实,放下了情感,脑子便会变得尤其清醒。
孟晔日日泡在文书院里,又如何能在我眼皮子底下养个活生生的人。
大抵便是从文书院里偷梁换柱,脱身而去的。
我猜得没错,只短短几日,他藏在西城的姑娘,连祖上三代的信息,都摆在了我的桌上。
原是兄长曾经副将的庶女,温云阳。
如今正值芳华,在京郊策马,掉进了孟大人的怀里。
庶女艰难,受尽嫡姐与主母的欺辱,策马出城是要求条活路。
孟晔疼惜她。
所以疼到了床榻上,为她置办了三进的院子,丫鬟奴仆,更是比我还多。
小姑娘的爱是张扬又霸道的,她总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比人老珠黄的原配更重要。
所以,我生日的时候,她发了高热。
我父亲兄长的祭日,她落了水。
我举办宴会,她房屋失火。
一次又一次,让孟晔做了背弃我的选择。
甚至,她知道我有枚皇后赏赐的南珠簪子,她便缠着孟晔要一对南珠的耳环。
即便不是采珠的季节,即便南珠专供宫廷所用,克己守礼的太傅,仍逾矩得一掷千金,为她找来硕大的一对珠子。
他用了三个月,才亲手将其镶嵌在了耳坠上,作为温云阳的生辰礼。
温云阳曾在她嫡姐面前炫耀,老女人配不上这样贵重的东西。
只有她这般如花的年纪,才压得住它的风华。
她一次又一次压过了老女人的风华,一次又一次证明了她稳居第一的爱。
而孟晔,自始至终都是心知肚明地纵容。
我虽早有预料,人心变却以后的真相免不了残忍与恶心,却还是有几分隐隐的心痛。
我的年少情意,原也有吞针咽剑的一天。
可我苏锦华,向来都是不肯吃亏的。
你送我以针尖,我必还你以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