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总,这替身我不当了!这部小说的主角是 顾希萧彻,萧总,这替身我不当了!故事情节经典荡气回肠,主要讲的是我给萧彻当了五年替身加舔狗,终于舔够了两千万。我毫不犹豫掉头就跑,却没想到萧彻得了红眼病,到处追着我。
第一章白月光降临,替身退位
我接到萧彻的电话已经是半夜十一点,电话那头的语气颐指气使,就像是古代君王在召唤丫鬟。
“我在酒吧,十五分钟之内,过来找我。”
他嗓音磁性,有些暗哑,应该是喝了酒。
我有些为难:“可是我现在过去最少要二十分钟。”
“十五分钟,我要看到你的人!”
他冷硬而又无情,直接挂断了电话。
我看了眼外面黑漆漆的天空,深深叹了口气。
追着萧彻跑已经有五年,从我十八岁,一直到现在。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他的舔狗,他提出的要求我也从来没有拒绝过。
为了讨他欢心,我练的一手好厨艺,分分钟能做出满汉全席,他喜欢看跳舞,我就没日没夜的练习,跳到双腿发酸发软都没停下来过。
有的时候,他心血来潮想喝网红烤鸭,我就排一两个小时的队去给他买,只要能讨他开心,什么事我都愿意做。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早就习惯我对他百依百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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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我蓬头垢面的出现在酒吧的时候,他也一点都不意外。
旁边有人看着手机,调笑道:“十四分钟二十秒,还真是准时呢。”
包间的气氛有些微妙,萧彻的朋友们目光若有似无的在我和那个女生当中打量。
我露出笑脸,又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坐到了萧彻的身边。
“阿彻,这么晚叫我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足够温柔。
凭心而论,萧彻有一副不错的皮相,他家境优渥,是个实打实的富二代,手上戴着的是价值千万的手表,身边簇拥着的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他瞥向我,眉宇微蹙。
“谁让你坐在这里的?”
我不解:“那我应该坐在哪里?”
萧彻没说话,他身边的朋友倒是开口了。
“顾希,你没长眼睛吗?没看到夕月回来了吗?”
经过提醒,我注意到,他身边还坐了个女人,穿着白裙子,唇边带着浅浅笑意,长发飘飘,气质淡然,像是纯白的茉莉花,样子和我有三分相似。
我恍然,原来是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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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彻和夕月的事情,我有从他朋友的嘴里听到过一些。
在大学的时候,他们就是公认的青梅竹马,家世相当,从小就认识,萧彻爱夕月更是爱到死去活来。
为了讨夕月欢心,从小养尊处优的萧大少爷包下了一座小岛,亲手种植了一岛的玫瑰花,就为了博美人一笑。
据说那天,玫瑰铺成了花海,金童玉女在花海中相拥,幸福美好的像是童话故事一般。
人人都艳羡他们的感情,说萧彻是个情种。
后来,夕月要去国外留学,为了留住她,萧彻更是割腕,差点死了一次。
他手上常年戴的腕表,就是为了掩盖那道骇人的伤口。
但即便萧家少爷如此卑微,都没能留住梦中的人。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他看我长得像季夕月,就把我留在了身边。
他会一遍遍的叫我希希,但我知道,他叫的不是我,而是通过我,在怀念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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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心而论,除了替身这件事,萧彻对我算的上好,衣服包包打款都没断过。
所以我并不介意被当作是替身,但即便我对他没有多少感情,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
我握了握手,对现在的场景有些无措。
夕月看向我,不管是姿态还是举止,都显得落落大方。
“这几年辛苦你照顾阿彻了,不过现在我回来了,你也可以休息了。”
原来是告别局。
我看向相伴五年的男人,他眉眼平和,不见任何难过,大手更是一直握着夕月的手,用行动在告诫我他的选择。
难过吗?
好像是有一点。
毕竟以后都没有这么快的赚钱方式了。
于是我抬起头,泪水盈盈的望着萧彻,声音发颤的询问。
“她要回来了,那我......”
萧彻似是早就想好了我的去处。
一张卡推到我面前,他冷漠的双眼没有丝毫温度,仿佛之前和我耳鬓厮磨的人不是他,嗓音更是淡漠到了极致。
“三百万,以后不准出现在我面前。”
三百万!
我这个开心啊。
有了这三百万,我的存款就够两千万了,干点什么不好?
我压住激动的心情,抽噎的说:“阿彻,我是真的爱你阿......”
所以,能不能加点钱?
可萧彻这个大蠢蛋,就像是听不懂我的暗示一般。
他拧起眉头,万分嫌恶我舔狗的样子。
“拿着钱赶紧滚!”
行吧,金主都不耐烦了,我就得赶紧滚,别回头把他惹生气了,把钱收回去就不妙了。
可我刚碰到卡,就被人拦住。
该死的,到底是谁在阻拦我的发财之路?
我想骂人,抬头就看到白月光的笑脸。
哦吼。
可不能把这位给得罪了。
我屈辱又难过的说:“夕月**,这是什么意思?”
夕月挑眉,“我听闻顾希**酒量不错,既然你马上就要和阿彻分开了,不表示表示吗?”
“这三瓶酒,就当作是你和阿彻的告别了。”
好啊,这是看我霸占了她男人五年,来报一箭之仇来了。
我望着面前一瓶瓶的酒,有些犹豫。
夕月催促:“怎么?难道顾希**没办法彻底放下吗?”
萧彻脸上笼罩了一层阴霾,他最讨厌纠缠不休的人。
我倔强的抹了把没几滴的泪水,“我喝。”
可等我去拿酒瓶,又有人把我给揽住了。
......到底是谁!老是打断我的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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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男人很是陌生,酒吧昏暗的灯光照耀在他脸上,显得轮廓愈加鲜明,他黑眸灼灼,里面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他问:“值得吗?”
听听这叫什么话?
三瓶酒,三百万。
你到大街上随便抓个人问一问,谁不愿意?
我回答的斩钉截铁,“值得!”
那人眸色又深了些许,慢慢放开了手,不再阻拦。
他退到光线昏暗的角落里,身形有些萧条,酒吧里光线不好,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总觉得他有些难过,可我不懂,他有什么好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