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情未了》是万贵妃写的一本逻辑性很强的书,故事张节条理清楚,比较完美。主角是符晨段九曜主要讲述的是:烽火连绵,乱世年华。她飞蛾扑火嫁给他,幻想执子之手到白头。但终究是镜花水月,空悲切。那个男人恨她憎她厌恶她,还让她一无所有。她举起手枪,站在了租界街头。“这一次,我符晨如你们所愿,做个彻彻底底的坏人!就算血洗整个汐州,我也在所不惜——!!”...
谁也不从曾料想,刚留洋回来的歌星百灵居然是曙光报社的二**符晚晚!
百灵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一脸怨恨地看着符晨。
正在两人僵持不下之际,瞿泓轩从后台走了上来。
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中山装,将他身形衬托得修长俊朗,看起来气貌非凡,风度翩翩。
百灵眼眶泛着水雾,踩着细尖高跟鞋跑到他身侧,委屈噘嘴。
“阿轩,她打了我……”她抬起右手捂着脸,再次将玉镯示众。
那撒娇的语调,让所有人瞬间炸开锅。
“瞿公子,您将传家玉镯送给了百灵**,两位是婚事将近吗?”
瞿泓轩没说话,而是转眸扫视众人,最后将目光定格在符晨身上。
“打回去。”三个字,令人不寒而栗。
符晨脸色唰地变白,不敢置信看着这个男人。
“啪!”一巴掌扫来,符晨直接被扇得踉跄后退,差点摔倒。
“姐姐,这是我还给你的。”百灵扬了扬红唇,揉着手腕回到瞿泓轩身边。
“手打疼了吧?”瞿泓轩握住百灵的手,嗓音温柔。
那深情护短模样,让符晨的心似被针扎一样,疼痛不已。
明明那一巴掌是为了教训百灵对父亲心血的不敬重,可瞿泓轩却要她打回来——
她才是他的妻子啊!
可现在,在所有人眼中,瞿泓轩和百灵才是一对。
而她符晨,只是一个跳梁小丑,丢人现眼。
一旁的跟班小清看到这一幕,忍无可忍直接冲了上来,气愤地指着台上的百灵。
“符晚晚,你好好的人名不用非要用鸟名!留个洋回来连家都不认了吗?!”
百灵没想到一个报社的小跟班都能指着自己鼻子骂,气得浑身发抖,但大庭广众之下又不好再次失态。
“阿轩……”她委屈巴巴地看着瞿泓轩,想要他帮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瞿泓轩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她放宽心,随即回眸扫了身后保镖一眼。
保镖立即看懂了他的指示,大步走到小清跟前,扬手就是一巴掌!
“啪”
男人的巴掌力气向来大得惊人,小清被那么狠狠一甩,直接转了两个圈倒地,口鼻流血,耳朵嗡嗡作响。
“小清!”符晨连忙过去要扶她,但被黑衣人阻拦。
瞿泓轩居高临下扫了一眼倒在地上狼狈不堪的小清,轻蔑冷讽:“一个贫民阶层的奴隶,也敢骂我的人?”
“瞿泓轩,你够了!”符晨嘶声大吼,红着眼瞪向那衣冠楚楚的男人。
在一起三年,她一直都知道他性子冷漠,但从不知道他会这般冷血!
还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瞿泓轩神情凛冽地看了一眼符晨,对着保镖摆了摆手。
保镖侧开身,让出一条道。
符晨立即将倒地不起的小清扶起来,担忧不已。
“小清,你怎么样……”
旁边的人皆在看戏,没有一个人去找医生。
在这种租界之地,身为外交官的瞿泓轩,是他们谁都得罪不起的。
他杀鸡儆猴,他们避之不及。
“阿轩,让他们去医院吧,姐姐生气我能理解,毕竟……”百灵顿了顿,后面的话两人都心知肚明。
毕竟符晨才是瞿泓轩的妻子,但如今挽手与他并肩而站的人是自己。
现在她必须说这种善解人意又大度的话,才能挽回自己的形象。
“都依你。”瞿泓轩说完,握住了百灵的手。
他们亲密挽手的姿势,刺痛了符晨的眼。
心,就像被那只手扯着般,一下又一下,疼痛不止。
符晨正要抱着昏迷不醒的小清起来,接踵而来的话让她如遭电击——
“记者们都在,我顺道宣布一下,符晚晚的确是百灵之前的身份,但她现在是黎明报社的股东,还是我瞿某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