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说《仇富王爷盯上了我的万贯家财》,主角是姜明遥萧鸿,由喝酒不吃菜创作。这本小说整体结构设计精巧,心理描写细腻到位,逻辑感强。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痛快淋漓。非常值得推荐!我是当朝四皇子的青梅。不出意外,我们本该两小无猜,终成眷侣。可我爹在我十岁那年谋反了。丧家犬一样带着我逃到边境。他白手起家,混成了盘踞一方的势力。我背靠大山,勉强混成了边境首富。眼看一切顺风顺水,直到我在家门口捡到一个少年。他赖上了我,非要做我的小弟。可我一眼就认出,他是我那十年没见的竹马。我知道他...
第三章
没有占萧鸿逸便宜的意思。
但萧鸿逸可能忘了一句话,没有危险时,爹就是最大的危险。
所以,他跟我谈妥,以为能万事无忧后,跟我出门一趟,被我牵连了。
混黑道的,有几个仇家再正常不过了。
我被仇家寻仇,他刚好站在我前面,替我挡了一刀。
腹部的血,哗啦啦流得那叫一个欢快。
他还矫情,伤得快死了,还要到处挑刺。
大夫要给他看伤,他死死拽住自己的衣服问我:
“明遥,你这大夫行不行的?我身子娇贵,不是什么江湖神棍、蒙古大夫都能医治的。”
大夫拿纱布跟剪刀的手一顿,也看向我,声音高了八个度:
“姜明遥,我以前就跟你说过,我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治的。你是从哪里捡来的这会说话的畜生,怪稀罕的。”
大夫是我爹以前的私人大夫,据说还曾干过仵作。
我叫他七叔。
七叔骂我爹都跟骂孙子似的,我爹还不敢还口。
用我爹的话就是:“得罪天王老子也不能得罪大夫,因为大夫心情不好,真能把你给治没了。”
我正想跟七叔道歉,七叔给我下命令了,“赶紧给我哪里捡的扔哪里去,不然我解剖他!”
我:“......”
不愧是曾干过仵作的,威胁人都这么直击要害。
可他当我不想扔吗?
这不是捡了个皇子回来,我也没办法嘛。只能先帮萧鸿逸收拾了山匪部落,好赶紧将他给送回京城去。
他可不是以前来北境的阿猫阿狗,随便找个借口就能忽悠走的。
更不能杀,杀了万一圣上一怒之下,不顾千万人性命,要踏平北境,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我只好两头哄,两头加钱,让他俩闭嘴。
古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俩人看在我加钱的份上,都闭嘴了。
但须臾,我看着他俩沟通伤情的和谐模样,又看了眼自己的荷包。
后知后觉悟了,貌似只有我一个人钱包受伤的世界达成了啊!
这他令堂的,就离离原上谱。
我越想越气,越气越想。
于是,导致萧鸿逸问我“你对此有什么看法”时,我盯着他的腹肌下意识回:“我一生行善积德,这是我应该看的。”
俩:“?”
萧鸿逸眸子一亮,兴奋地看向我。
七叔也用看智障的眼神朝我看来。
我眨巴眨巴眼,尴尬找补:“难道不是吗?”
七叔想说什么,萧鸿逸先开口了:“明遥,你说得对,所以,你什么时候对我的腹肌负责?”
我白了他一眼。
他继续说:“如果不想负责,直接给钱也行。一寸肌肤一寸金,八块腹肌三万金。”
我:“......”
我怒了,“你怎么不去抢!”
萧鸿逸喜上眉梢,“可以直接抢吗?”
我:“......”
谁说皇子不能杀的,我现在就杀一个试试水。
我还没拔剑,十喜慌慌张张进来了,大喘了两口气,在我耳边耳语道:“主子,端王求见。”
我:“?”
萧羽来找我做甚?
我自接手了我爹的位置,跟萧羽还算和谐。
他比我年长十岁,生得人模狗样的。
我最初与他打交道,是五年前,他父王离世,他几个兄弟被我暗杀了后。
但那时,我俩的多次打交道,重点在“打”这个字上,因为他想娶我。
据他自己说,是我暗杀他几个兄弟时,血溅在我的脸上,格外妖艳。
他自此对我一见钟“脸”,生出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他说若我们能早几年遇见,他一定为我守身如玉,绝不成亲。
可谓是渣得明明白白。
我为了让他知道,他的感觉是错觉,他的喜欢不过是因为我家收了他的钱,帮他坐上了北境藩王的位置。
于是,打过他好几次,他却是越打越勇,生出了一定要征服我的欲望。
害得他王妃老以为我要撬她的墙角,找了我好几次麻烦。
一刻钟后,我知道萧羽是来找**吗的了。
他是来给我通风报信的,毕竟我俩是“**勾结”的关系。
萧羽朝我一笑,道:“明遥,朝廷已经派人来收拾北境的山匪了。但依本王所得的消息,收拾山匪是假,来收拾你才是真的。”
我:“?”
我猛地想起萧鸿逸来了我府上后,做得每一件事,确实都是奔着我送死去的。
所以,这厮其实是奔着我来的?
萧羽见我不说话,再道:“你也知道,北境近十年的平衡,全是靠你爹在维持。如今,你爹没了,这平衡迟早得打破。不,是已经在打破了,天水帮的人,已经在跟你争地盘了,不是吗?”
我:“!”
萧羽的消息还挺灵通。
确实,我上次以外出巡逻生意为名离家了半个月,正是去处理天水帮闹事之人的。
而天水帮,曾是北境最强悍的山匪部落之一。也就是曾被我爹给废了首领的其中一个部落。
我爹死后,天水帮一直蠢蠢欲动。
当然,不止天水帮,整个北境的山匪部落都蠢蠢欲动,唯天水帮蠢得特别激进。
几个月前,他们约莫觉得是时候欺到我头上来了。
在我家镖局押的一个镖从他们山下路过时,他们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新上任的首领,带人劫了我家的镖。
等于是公开跟我宣战了。
而第一战,我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