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的《沈钰十年》这部小说肯定可以让你喜欢,时而凝重时而搞笑,能看出未央是用心在写的。小说内容节选:做了明俨十年的死士,我不止一次地说,我想嫁人了。他搂着贵女,眼神淡漠。明俨说,我这样见不得光的身份,最多做个外室。我却递上大红喜帖,告诉他,我已经嫁人了。明媒正娶。那一夜,明俨扼住我的喉咙,发了疯。可我没有告诉他,我快要死了啊。死前,我只想堂堂正正地穿着大红嫁衣,饮一回合卺酒。
04
明俨没有让我好过。
我成了他手底下的死士。
半路出家,训练更加刻苦卓绝。
十六岁以前,我从没摸过刀剑,手指嫩得像葱白;十六岁以后,我风里爬泥里滚,身上常年没有一块好皮,手上长出了厚厚的茧子。
这些都不是最痛苦的。
最痛苦的是,明俨按着我的头,要我遥遥看着花楼里的女人接客。
他让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着那些女人的神情、姿态。
眼神冰冷,手指在我脸上摩挲,像一尾滑腻的蛇。明俨告诉我:「那些女人,就是你原本的下场。」
「但你足够幸运,沈钰。」
他扬起一个堪称恶毒的笑容。
「现在,我是你唯一的恩客。」
此后,我这个死士,多了一个连我自己都想吐的用途:
服侍他。
两年前,明俨与赵婉华相识。
赵婉华是高门贵女,脾气娇纵,需要他温柔地哄着。老楚侯对这个未来的女婿虽满意,却也难免嫌他家世不好。
明俨受了憋屈,就要拿我发泄。
他把一切一切,仕途的不顺、丈人的白眼,甚至同僚的暗讽……都归罪到我父亲身上,可我父亲已经死了。
于是父债子偿。
我带着满身青紫走出去时,与赵婉华撞个正着。
她大声骂我不要脸、骚蹄子,把随身的玉佩扔进花池中,让我下去捡。
这样的把戏,不止一次。
后来,我湿淋淋地将玉佩递给她时,赵婉华却满面笑容道:「这东西沾了你的手,又脏了。是该洗洗。」
她轻巧地将玉佩抛回花池。
周围人爆发出一阵阵哄笑声。
我只好趟着水,一点点在池底摸索。泪水混着池水,不分你我。
我想,我是恨他们的。
所以在赵婉华又一次发怒、让我趁着倾盆大雨跪在府门外时,我站起了身。
头也不回地冲入雨夜。
那是我二十余年中最无悔的一次。
我遇到了贺怀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