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那天他养的小情人来抢婚》是佚名写的一本逻辑性很强的书,故事张节条理清楚,比较完美。主角是林听沈恹主要讲述的是:和沈恹在一起的第七年,我等来一场婚礼。他的朋友笑说,我这个舔狗迎来了春天。似乎没人知道,沈恹用了三年才让我动心。婚礼那天,他养的小情人穿着婚纱来抢婚。沈恹表面护我,当晚却找小情人洞房花烛夜。
起初我问他时,提起女孩的名字,他总是满脸不耐。
「不过是一个还未经受社会毒打的天真蠢货。」
女孩叫秦笑,人如其名,很爱笑。
刚刚大学毕业,靠着出色的学历及学习能力,通过校招进入沈氏。
报到第一天,就和沈恹在电梯里撞了个满怀。
沈恹以马马虎虎为由,毫不犹豫扣了她一天的工资。
她不难过不气馁,也没有抱怨。
当天下班时,笑眼弯弯给沈恹递了一封手写信:
「秦笑认错,秦笑不该在公司鲁莽,更不该撞到沈总,好在沈总没有受伤,秦笑给沈总真挚道歉,对不起!
ps:沈总身上很香,有阳光的味道。」
这封信是沈恹带回家后,我打开的。
一时间说不上心里什么滋味。
沈恹看了后啧一声,扯过扔进了碎纸机里。
然后将我压在桌边细细啃咬:「别理,她就是个神经病。」
可是在一个月后,冒冒失失的秦笑,被沈恹称为神经病的女孩,从实习生里脱颖而出。
岗位搬进了沈恹的办公室,成了他的生活助理。
嗯,生活助理,与工作无关。
主要任务是,给沈恹泡咖啡,给沈恹点餐。
沈恹睡着了给他披外衣,沈恹喝醉了给他端蜂蜜水。
其实也挺正常的,只是沈恹每次回来,在餐桌上都会跟我吐槽秦笑。
吐槽她的笨手笨脚,吐槽她的笨头笨脑。
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说起这些时,他眸中的光刺得我心疼。
我放下碗筷:「除了秦笑,你没有别的能和我聊了吗?」
沈恹先是一愣,随后漫不经心的笑:「遵命,老婆大人。」
可是第二天,就有公司员工给我发来一张照片。
秦笑挤不进电梯,沈恹拽着她的手带她进了总裁电梯。
当晚,我收到了一条好友请求。
备注明晃晃的: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