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大学!挣房子!七零大佬宠上天》是一部言情小说,小说作者是“就要有猫了”大大,书中主角分别是南墨谈明江,精彩情节概述:“不过就是一个丫头妮子,董家人能看上她就是她福气!再说了她嫁过去,还能给家里谋个好处,也不算是白瞎养她这一回!你们要是不同意,你老娘我就一根绳子吊死在你们家门口,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两口子不孝,看你们往后还怎么出去见人!”
南墨知道她妈已经有些松动了,只是一时之间还不能下定决心,她也不着急着让她现在就同意,只是推着人去休息,毕竟她昨晚是上大夜班才刚回家没多久,如果不是张大花闹腾,现在就应该在床上睡着。
李灵韵岁数不小了,到底不是年轻的时候,一个大夜班下来人早就已经累得不行,再被张大花那么一闹腾,早就已经疲惫不堪,几乎到了沾枕就睡的地步。
看到母亲睡熟了,南墨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说原身的记忆都在,可自己到底还是有几分别扭,就怕自己有哪里做的不对的地方,还好对方并没有怀疑什么。
家里给留着早饭,那还是她爸上班之前给做的,这活原本应该是她干的,只是昨天回来的时候淋了雨有点感冒低热,她爸心疼女儿病了,早上就没忍心喊人起床,顺手做了早饭还把南祁给提留去了学校,也得亏南祁上了学,要不然就冲着刚刚张大花那闹腾劲,那小子能够对着发飙。
早饭是简单的小米粥和咸菜,南墨倒也不挑,随意地吃了点还顺手把碗给洗了,一边洗一边寻思着真要下乡了在这个出行要证明买东西需要各类票证的时代要怎么生活,越想越觉得还是现代生活好,农贸市场超市一样不缺,不想自己出门还能让快递送上门,想她穿书之前就是在超市里头买生活用品呢,想要过上这样的生活只怕还要再过二三十年了。
她这心思一动,发现自己眼前的景象一下子变了,竟然变成她所熟悉的时常购买生活用品的超市,超市里面并没有一个人存在,不过货架上却是摆的满满当当!
南墨熟门熟路地在超市里面溜达了一圈,确认了这的确是她穿书之前正在逛的超市,她穿过来的时候正好是流行贴秋膘的季节,每天都有大量的新鲜宰杀的牛羊肉过来,衣服区那边也已经新上市了保暖内衣裤,毛衣,羽绒服和棉服。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超市门口还有一家小药房,几个货架上放满了一些常用药物。
如果这真的是她的金手指的话,那真是太棒了!就是不知道超市里面时间的流逝是怎么样的,是不是真的能够让她把东西带出来?
想了想,南墨从生鲜区那边拿了一条一斤左右的五花肉,心里才想着要怎么出去,她人就已经站在了自家的厨房里头,手边是刚刚洗好的碗筷,而她的手上则拿着一条五花肉。
还真的带出来了!
南墨看了一眼手上的肉想了想还是先把肉放进了超市里面,虽然有些委屈前两天还在念叨着想吃肉的弟弟,可张大花的到来还是让她决定小心一些,不说其他的,每次她这个好奶奶来她们家可没少扒拉好东西往家里带,可对他们别说连一把青菜了就是一把稻草都舍不得带给他们。
对外说是他们家一个工人一个医生日子可比她这个一把岁数还在乡下挣工分的老太太日子好过的多,压根不需要她补贴什么,话里话外还嫌弃他们一家子没把人从乡下接到城里供起来。
虽然有了这样的金手指,南墨也没有掉以轻心,董建国如果是一条财狼的话,那么她奶奶那边就是一条伺机而动的毒蛇,其中就以她那嫁到城里来的小姑一家为首,书里面原主最后落的那么惨就有他们一家子的推手。
想了想,南墨决定出门一趟,在记忆之中有个和她关系还算不错的同学高晓燕家里就有亲戚在知青办之中,要想摆脱董建国,这一层关系必须要利用起来,否则董建国的手还会伸过来。
高晓燕和南墨可以说是多年同学,关系也还算亲近,父母都是工人,同样有个当兵的哥哥,高晓燕家里掏了钱给她买了一个食堂服务员的工作,虽说工资不算太高但有工作就不需要下乡,家里三个职工日子也够让人羡慕的了。
南墨去高晓燕家的时候,这妮子正在院子里头晒刚洗好的衣服呢。
“晓燕!”
高晓燕刚把一件衣服挂上晾衣绳,抬头就看到南墨那一张粉雕玉琢的脸,脸上急忙漾了笑。
“小墨,你怎么过来了?”高晓燕急忙把南墨给迎了进来,“我和你说你这来的也是赶巧了,我明天就得去食堂干活了,你要过来就得扑了个空。”
高晓燕家不大,院子里头靠墙根的地方种着一些菜,像是黄瓜豆角丝瓜一类夏天的菜这个时候长得正好,高晓燕从黄瓜藤上扯了两根根黄瓜下来,洗了洗之后就递了一根过来。
高晓燕自己嘴里啃了一根黄瓜,嘴上还不忘关切:“小墨你家给你工作弄的咋样了?我和你说趁着能弄到工作就赶紧弄,弄不来正式的搞个临时的也成,咱们现在毕业了要是没工作在家里呆着街道的那些干部就得上门来了。”
这上门来能有啥事儿,不就是让人提高思想觉悟让知识青年下乡做建设么!
几年前,他们家斜对门一户人家家里有三个孩子,街道的干部就天天上门来要求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天天在门口念语录一念就是一两小时,闹得那一家人家受不住偏又舍不得家里的儿子,当爹的掏钱给老大整了个工作回来,又把自己的工作给小儿子顶了,愣是把才十六岁的女儿送了出去,听说是去了北大荒那种地方,在那种地方就是个汉子都觉得累的慌,更别说是一个姑娘!
去年的时候高晓燕就瞅见了那个好不容易得了探亲假回来的姐姐,在她记忆里那样出挑的像是春日桃花的姐姐早没了当初的模样,**的皮肤被北风吹出了高原红,一双娇嫩的手也干裂粗糙的和老树皮似的,她听到那个姐姐哭着求她妈让她顶班让她留在城里,结果却被拒绝了,说是往后要靠老大养老,所以要把自己的班留给即将要过门的大儿媳妇。
最后那姐姐走的时候一双眼睛都是红的,眼神里面都是恨意,这吓了高晓燕一跳,所以眼见着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她就和她爹妈商量起了留在城里的事情,索幸她家除了一个哥哥也没啥兄弟姐妹的,不然为了留城顶班的事都能打出狗脑子来。
南墨家也是家里人少,现在只有个弟弟还在上小学,就算为留城的事情考虑那也得再过好几年,高晓燕知道南墨爹妈都是疼女儿的肯定要为她着想。
“晓燕,我前头记得你家有个亲戚是在知青办对不对?”南墨低声问,“能和我说说么?”
高晓燕黄瓜都不嚼了,瞪大眼看着南墨:“你不是要傻到要下乡吧?”
网友我有凶刺点评:从文笔、设定、情节、人物、立意各个角度来看,《考大学!挣房子!七零大佬宠上天》都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尤其是作者就要有猫了的文字特别美,很动人,每一个字都好像是有感情的。
网友拜神不如拜莪点评:我早上要上课的,昨晚就不该打开这本书,本来只想看个半个钟头就睡的,结果看了三个多小时了,兴奋的我完全睡不着,太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