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少帅错认白月光》,由作者李大喵喵独家倾力所创作完成的,文里的代表人物有沈玄艺萧济时,小说内容梗概:民国二十年,我于枪林炮火中救了一个兵。三年后,他戎马归来,成为民国最年轻的军阀少帅。他说寻我三年,终于可以娶我为妻。但就在我们婚后不久,他就领回了一个女学生。他指着白衣,蓝裙的女学生对我说,这才是他当年的救命恩人。而我,是冒充她的人。可他却不知道,这个学生是我的孪生姐姐,只是与我有着相似的容貌而已。
医生和我说:【他快醒了。】
看着无声相处半月的男人,明明他身体的每寸肌肤我都见过,但是那种高贵的威严感和距离感,仍旧挥之不去。
我后知后觉,因为我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女子,身份上不了台面。
我着急的回家,从衣柜中翻出了姐姐的学生服,她已经半个月没回来了,好像说过去和同学参加了什么游行。
我换上了学生服,将廉价的妆容擦掉,头发束了一个简单的马尾。
原来,我也曾明艳动人,像姐姐一样。
他醒了,茫然地看向我。
【是我救了你。】
【我叫沈玄艺。】
这句话几乎是不经思考脱口而出的。我下意识的,想要让自己变成她。
清纯,有文化,思想先进,上得了台面。
他很着急地起身:【不行,我得赶紧回去,战争还没结束。】
继而又无力地倒回了病床,伤口的疼痛扯倒了他。
【谢谢你。】
【我叫萧济时,你是学生?】
他终于安静地望向了我,将光照向了我的方向。
我说:【我是。】
之后的三天,白天的我都会穿着学生装去探望他。
晚上,我再换上裸露的装束,化着廉价妖媚地妆容,委身于各色的客人之间,赚取些能让我生活下去的钱。
第三天的午间,医生和我说他明天可以出院了。
我急匆匆地跑回家,衣服都没来得及换,打听了好久,才找到了我的姐姐沈玄艺。
她很嫌弃我的出现,因为我的工作会让她丢脸。
她将我扯至无人的角落,不耐烦又有些生气地瞥我:
【你怎么能穿我这件学生服?】
【被你穿过就不干净了!】
【哎呀,你有什么事儿赶紧说,别让人看见。】
我急急地将赚取的生活费先放进了她温热的手心中,对她的斥责毫不在意。
我求她帮我写一封信。
写我的住址,我的年龄,祝他一切顺利,祝他长命百岁。
最后我说,署名叫【阿玄】吧。
我姐姐边写边斥责我:【你这皮肉生意都做出来感情了?】
笔尖不停,字迹龙飞凤舞,好看的很。
我很是欣喜地将我与萧济时相识的经过和盘托出。
我等待着姐姐的夸赞,我想推翻她对我【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评价。
虽然我没念过几天书,不识字。
但我能从她冰冷讥诮地眼神中大致理解其中深意。
姐姐只是一直念叨着:【萧济时,萧济时。真是个不错的名字。】
我赶紧搭话:【长得也很好看。】
【比我见过的男人都好看!】
姐姐顿时眼睛生起了光:【你见过那么多男人,能让你夸赞的,应该真的很好看。】
于是,姐姐让我带着她,在晚间时分,偷偷溜进了医院。
隔着医院冰冷地玻璃窗,遥望着月光下萧济时凌厉深邃地面容。
我将信仔仔细细地折好,塞进了门底。
姐姐回去的路上作出了最后评价:
【你眼光还行,不过他还是个新兵蛋子,估计成不了什么大事。】
【配你,倒是绰绰有余了。】
我听了这不似什么好话的话,却是内心翻滚了一阵子,浑身发烫。
那一刻,我内心盛满污泥的沼泽,慢慢裂出了一个缝隙,新新的希望发了一点点的芽,有些痒痒的。
第四天的清晨,我再去医院时,医生说,他走了。
带着昨天我求姐姐写的那封信。
我又失落又欢喜。
医生要求我穿着这身学生装同他再一起温存一番。
我拒绝了。
因为我内心发了芽,我知道带着残破的身躯在这乱世中苟活的日子很是艰难,但是,总能活得下去。
于是,我决定不再从娼。
只在歌舞厅继续做着歌女。
重新取了个艺名,叫沈艺。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细唱,月下的花儿都入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着芬芳······】
支撑我三年的每一个夜晚,我的思念,由若夜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