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烨朝华》这部小说看得很舒适,有一种越看越想看的感觉,佚名笔下这部小说有一种神秘色彩,还有小说还有很多笑点令人看得不乏味.非常不错的一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我是当朝嫡出公主的侍婢。因动恻隐之心救了一名身受重伤的男子。他曾说过要娶我为妻,却因我的身份而翻脸不认这救命之恩。因为他要扶摇直上,他要做公主的驸马。而我,怀着身孕被公主命人推入井中,而我的孩儿被生挖出来,丢去了乱葬岗。就因为她为主,我为仆。婢生子的孩子不配唤她母亲。重来一次,我决定将救人的功劳推给...
朝华只是蹙了蹙眉,站在身旁的林嬷嬷立刻一巴掌扇在了我的脸上,“公主问你话呢,发什么呆?”
我连忙跪下,将怀中早已准备好的玉佩递上前,“奴婢是在想,前些日子晕倒在寺前的那名男子,身份
似乎不一般。”
“那又如何,看着半死不活的样子,也就这玉佩还值几个钱。”朝华的兴趣并不大,随手接过玉佩把玩
了一会儿,目光突然凝住。
像是想起了什么:“这纹路瞧着倒像是世家的族纹。”
“奴婢擅自做主将人安排在东边的厢房内修养。”我以头扣地,大胆献策,“公主身居佛寺多年,如今
即将启程回京,何不借此宣扬一波美名。”
皇后早逝,公主又体弱,便有术士提议将她送往佛寺休养。
这一转眼,竟有十五个年头了。
“你倒是想得多。”她原本不耐的神色立刻转晴,意有所指:“不过你身为我的奴婢,救人也是我授了
意的。”
不出所料,一见倾心。
林烨虽然病容惨白,却仍见清雅之相。
两两相望之下,双双红了脸。
在听到林烨自称相府独子的时候,朝华的眼睛都亮了几分,只不过面上仍旧端着,连连摆手:“举手之
劳而已,我救人从不因身份,只为本心。”
闻言,我心中冷笑。
她口中一句轻飘飘的举手之劳,是我冒着大雨不顾危险去后山悬崖采回来的草药,是我数日不眠不休精
心照顾的结果。
在我的刻意安排下,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
朝华的腰间终于挂上了那枚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