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芒的《穿成八零年代的作精娇妻》这本书可谓用心良苦,内容很吸引人,人物描写精致,高潮迭起,让人流连忘返,文殊兰程锐是该书的主角。主要讲述的是:(穿越+军婚+八零+致富+先婚后爱)苦逼打工人文殊兰,因996猝死在工位上,睁开眼竟成80年代作天作地,还恩将仇报赖上高级军官的奇葩军嫂,军官老公坚决要跟她离婚!文殊兰淡定一笑:“男人哪有赚钱重要?离就离!”且看她如何在遍地商机的80年代,斗极品,开公司,办大厂,闯出一条逆袭暴富路!眼看她生意做得风...
“呯!呯!呯!”
门板被敲得震天响。
文殊兰硬生生被震醒了。
伴随而来的,是刺耳的怒骂声,一声尖过一声,刺进她的耳膜。
“文殊兰,你个**的,臭老赖!敢欠钱不还,不敢出来见人,你也知道丢人啊?”
“那是我家娃上学的学费,全给你骗走了,我娃还咋读书?连孩子读书的钱都放过,你个丧良心的,我忍你很久了!今天别说你男人程营长回来,就是天王老子来,也救不了你!”
“姓文的,死老赖,滚出来,还钱!不然我们把门板给卸了!”
“呯呯呯!”
门板摇摇欲坠,眼看着下一秒,就要上演电影《闪灵》中木门被砸出一个大洞,从大洞挤进来一张愤怒狰狞的脸的恐怖桥段了。
文殊兰人都要吓傻了。
她不是在办公室通宵加班吗?
只是实在太困,扛不住了,趴在办公桌上想小眯一会儿,哪知道刚睡着就被吵醒。
一睁眼,周遭一切全变了。
不是堆满了文件和电脑的办公室格子间,而是不到40平的青砖平房。
木门木床,军绿色的油漆都斑驳了,房内一贫如洗,只见一张看着就很有年份的八仙桌,两张旧到秃噜皮了的木凳子,一套搪瓷碗盆和一个老式暖水瓶,直接放在地面上。
地面是光裸的灰水泥,一看就不勤打扫,遍地都是污垢和灰尘,墙面也没刮白腻子粉,青砖和水泥缝直接**出来。
没一件像样的家电,只有一管老式铁皮手电筒和一盏白炽灯,长长的电线从屋顶垂下来,连着一个光裸的灯泡,细细的灯丝闪来闪去,仿佛下一秒就要寿终正寝报废掉。
墙上还贴着一副挂历,比A4纸大不了多少,纸张都卷边泛黄了,中间一行“新华书店发行,六零三印刷厂印制”小字,跟着几个鲜红醒目的大字——
【1985】
文殊兰狠狠揉了一下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不是她加班加点,马上要交报表的2023年8月28日,而是1985年!
她竟一觉睡到了38年前?
混混沌沌的脑海中,还多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完全不属于她的记忆,仿佛她睡了一觉,就经历了另一段人生。
这太不科学了,一定是她还没醒,在做梦。
恍惚中,文殊兰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嘶……”
好痛!
不是在做梦!
文殊兰僵硬地看了一眼陌生又逼仄的小房子,只觉得当头棒喝。
完了。
她好像言情小说里的女主一样,狗血地穿越了。
人家言情女主角穿越,要系统有系统,要外挂有外挂,而她是一点好处都没占,不仅穿越到一穷二白,要啥没啥的80年代,还欠了一**外债。
这是原主惹的祸。
从原主的记忆中,文殊兰得知,原主跟她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
连出身都很像,都生在重男轻女的偏远南方山村家庭,爹不疼娘不爱的,是出生就被骂赔钱货的弃女。
不同的是,她一门心思读书,靠吃百家饭和村里人凑钱,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重本,走出大山的女学生。
原主却连小学都没念完就辍学了,跟着一群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鬼混,学了一身臭毛病,最后因为长了一张招摇的脸,招来了一群不三不四的小混混,被这群小混混堵在玉米地,差点给污了清白。
当时衣服都被撕了,白皙胴体若隐若现,是执行剿匪任务经过的程锐程营长救了她。
即便如此,她名声也毁了。
本来就被骂骚狐狸精,又被村里人撞见前脚小混混们从玉米地跑掉,而她后脚鬼鬼祟祟从玉米地出来,还衣衫不整地披着个男人的外套,谣言当晚就传遍整个村子。
本就嫌她是赔钱货的文家,更嫌她恶心,三天三夜没让她进家门,她百口莫辩,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说是人家程营长看上她的美色,把她拖进了玉米地。
程营长绝对想不到,当时见她被小混混撕掉衣服,他把自己的军外套给她遮身体,本是出于好意,结果弄巧成拙,成了原主指控他的“罪证”。
原主仗着“铁证如山”,逼程营长娶她,不然就告对方人家流氓罪,要对方掉军帽还坐牢。
若非如此,以她的出身和品行,人家程营长要出身有出身,要才貌有才貌,还有个订过娃娃亲的青梅竹马,哪里是她高攀得起的?
更没想到,她如愿以偿嫁给程锐还不罢休,又得寸进尺追到部队大院来,一边享受着军嫂待遇,一边借着人家程营长的军官身份,在大院里作威作福,到处借钱不还,搅得大院鸡犬不宁。
这不,大伙儿忍无可忍,集体讨债来了。
抄着木棍子的,挥舞着扫帚的,还有拿着砖头的,群情激愤,把楼道堵得水泄不通。
“呯呯呯!”
“文殊兰,臭不要脸死老赖,别以为当缩头乌龟就啥事儿都没了,滚出来!”
“开门!还钱!不然我砸门了!”
轰!
一声巨响,门板裂了,摇摇欲坠。
这就是部队大院吗?
动起真格来也太恐怖了!
文殊兰几时见过这等阵仗,急得来来回回地走,可除了在心里把杀千刀的原主骂上个千百遍,一点办法也没有。
“文殊兰”啊“文殊兰”,你倒是死得干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一**烂债带不到地底下,全丢给我了。
我特么的,招谁惹谁了?
文殊兰心里那个憋屈啊。
但事已至此,能咋办?
深吸一口气,文殊兰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等到大家破门而入,她分分钟要被群殴,不如打开门,直面狂风暴雨,争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态度摆出来,坦白从宽,至少能让大家再给她一点还钱的时间。
整理了一下仪容,又拍拍脸,文殊兰强打起精神来,然后,把手握在门把手上。
正要开门,突然发现,外头前一秒还闹哄哄的,下一秒突然安静了。
发生了什么事?
文殊兰眼皮一跳,有种不祥的预感。
下一秒,听到有人小心翼翼问道:“程营长,你不是在外地执行任务吗?怎么突然回来了?”
“嗯。”
男人没多话,沉沉应了一声,听得到语气中的咬牙切齿。
然后,是军靴踏在地板上的步伐声,又沉又重,像在极力压制了某种近乎爆裂的怒火。
死神般的脚步声越走越近,停在门前。
紧接着,是钥匙插入铁锁的声音。
“咔嚓。”
门开了!
一瞬间,光线亮到刺眼。
身姿笔挺的男人逆着光,气场铺天盖地,凛冽到让人窒息。
文殊兰不自觉眯起眼,等适应了屋外的光线之后,才看清男人的模样——
利落的平头短发,棱角分明的五官,不怒自威的气场,搁后世,丝毫不输任何一个顶流男明星。
身姿更没得说,一身军绿色劲装,一条黑皮带勒出精瘦的腰身,笔直的长腿随着军裤收束进黑色军靴里,浓黑中透出一股拒人千里的,锋芒毕露的性感。
这男人,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
文殊兰看在眼里,狠狠咽了一下口水,不是垂涎这位程长官的美色,而是一种强烈的直觉告诉她——
她要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