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年的雪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人物塑造而闻名,由小羊精心创作。故事中,林翊之哊哊经历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冒险,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力量。林翊之哊哊通过勇气、智慧和毅力,最终克服了困难并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我和林翊之在一起五年,爱他入骨。他随口一句想看演唱会,我就省吃俭用将一张票递到他前面。而自己忍着高烧在外面等他几个小时。出来以后我握着他的手,十指相扣以为会是永远。他却拿下我的助听器,在我背后肆无忌惮的说。「我又不会跟那个小聋子在一起一辈子,不过只是玩玩而已,没想到她这么好骗,腻了就回来了。」当我再...将带领读者探索一个奇幻又真实的世界。
初见
我和林翊之在一起五年,爱他入骨。
他随口一句想看演唱会,我就省吃俭用将一张票递到他前面。
而自己忍着高烧在外面等他几个小时。
出来以后我握着他的手,十指相扣以为会是永远。
他却拿下我的助听器,在我背后肆无忌惮的说。「我又不会跟那个小聋子在一起一辈子,不
过只是玩玩而已,没想到她这么好骗,腻了就回来了。」
当我再次出现在林翊之面前,他拉着我的手,声音颤抖。「哊哊,我们回家吧。」
1
回到家后,我跌入一个温暖有力的怀抱。
林翊之揉了揉我的头,顺手接过我的包。「哊哊,今天吃什么呀?」
我在林翊之怀里撒娇,「都听你的。然后他笑着点头,将我撵去了沙发。
我看着林翊之在厨房忙碌的背影,不由得想到第一次见到林翊之的时候,是在一个下雨天。
初秋的小雨绵绵不断,总是说来就来。
我像往常一样在花店修剪着枝丫,而门口少年的身影吸引着我的目光。
林翊之蹲在花店门口的角落,被雨打湿的头发的湿漉漉的,刘海软软的散在额头前。垂着
眼,细密卷翘的睫毛也染上雨水。他裹着灰色的卫衣外套,眼神委屈。像被抛弃无家可归的
小狗。
不得不承认,林翊之是有点姿色在身上。我色迷心窍的拿着雨伞递到他前面。
「外面雨有点大,你需要吗?」
我有点心虚的看着林翊之,生怕他会拒绝。
林翊之闻声抬起头来,眼神里氤氲着一层泪水,语气可怜。「我没有家。」
就这样,我将林翊之带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我才发现,这家伙的身体滚烫。还在我耳边叽叽喳喳。
我将他撵回床上,跑去楼下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感冒药。
亲手将药一口一口的喂进去,然后用冷水擦拭着他的身体,企图可以让他早点退烧。
后一秒刚想去厕所换水,林翊之迷迷糊糊的拉着我的手腕。
委屈巴巴的让我别离开他。
即使林翊之整个人昏昏沉沉,但是力气依旧很大,我尝试着挣脱。
却不了了之,最后只能乖乖陪在他身边。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如此热心。
大概是在弥补我所残缺的内心,将我变得如此感性。
我没有见过我的亲生父母,从记事起,我就在孤儿院生活。
可是孤儿院的生活并不像电视剧那样,院长妈妈也不是和蔼和亲。
只有在受到各行人士的捐赠,院长妈妈才会露出和蔼和亲的笑容。
私底下,院长妈妈会板着脸,从嘴里蹦出一个又一个肮脏的词。
而我们这些小朋友,也并不是相亲相爱。相反大家都自私自利。
更有甚者,三五成群,在监控看不见的地方殴打另一个小朋友。
而我就是被殴打的那一个,因为性孤僻,我不爱说话,所以常常被孤立被欺负。
他们将我骗去扫院子里的雪,大冬天我裹着一件皱巴巴的薄外套,在雪中显得摇摇欲坠。
手指上的冻疮结痂又裂开,当鲜红的血液顺着手指头流下,我才感受到一丝知觉。
好不容易洒扫完院子里雪,赶去小厨房吃饭时,只剩下冰冷的米饭。
我从乱糟糟的碗筷里面,好不容易翻出一副干净的。我搓了搓被冻得麻木的手。
从热水壶里倒出水,将冷得梆硬的米饭泡进去。
然后我在他们剩下的菜盘子里面,找到唯一的几滴油水,和着米饭倒了进去。
我还没来得及拿着筷子搅拌,为首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冲了进来。
将我手中的汤泡饭,踹翻在地上。指着我鼻子,尖酸刻薄起来。
「你也配吃饭?你个**,雪扫干净了吗?」
我懒得搭理她,毕竟饿了一天,这是我的第一顿饭。
我蹲在地上,想要将打碎的米饭捧起来。
女孩见我不理她,气急败坏。直接踩着我的手,狠狠的来回碾着。
碗的碎片划破了我的手指,几滴血在洁白的地板晕染开。
小女孩慌了神,在另外几个小朋友冲进来前,她作势摔倒在地上。
让她们误以为我推到了她。当院长妈妈赶来的时候。
她们都异口同声的说,我推了她。
女孩抹着眼泪,匍匐到院子妈妈面前,嘴里全是要院长妈妈为她做主的话语。
我的解释在这一刻是苍白无力的,院长妈妈终于对我忍无可忍,不满的情绪一时间迸发了出
来。
在所有小朋友前面。她举起又短又胖的手,用尽全力狠狠的扇了我两个巴掌。
我被打得半天缓不过来,脸上是**辣的疼。耳边出现一阵轰鸣。
周围人窃窃私语的声音在我耳边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耳鸣声。
我看见院长妈妈的嘴巴动了动,周围的小朋友立马闭了嘴。
半边脸肿得老高,在夜里依旧很疼。
我被疼得辗转反侧,随后去雪地里抓起一大把冰冷的雪堆。
企图让冰冷感麻木耳边的眩晕声。
2
再后来,我趁机跑了出去。我咬着牙,拼命地奔跑。
生怕下一秒被抓回去继续挨打,仿佛前面是我重获新生的方向。
14岁的我跑出来,也并不好过。
我睡过马路边,也睡过桥洞里。
也会在面包店店门口的垃圾桶里,捡起被扔掉的面包。
小心翼翼的拿在手里,享受着片刻带来的珍馐。
我咬着面包上面梆硬的火腿肠,心想我现在一定是最幸福的。
起初,大多数地方嫌弃我年纪小,又聋。并不愿意让我上班。
后来,我凭着吃苦耐劳的精神。终于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有了一席之地。
林翊之听到了我讲述过去的事,忍不住泛起泪花。
他将我搂入怀,声音里忍不住颤抖。「哊哊,我给你一个家。」
殊不知,这一跟。就跟了林翊之五年。
而今天,恰好是和他在一起的第五年。我早早就下了班回家。
林翊之捧着色香味俱全的菜上了桌,他将盛好的米饭递到我前面。
然后又熟练的往我碗里夹菜,我看着林翊之神秘的笑了笑。
「小翊,要不然我们结婚吧。」我满心欢喜看着他。
林翊之夹菜的手顿了顿,失了神。随即又反应过来。
我丧失了听觉,所以在视觉上面格外敏感。
殊不知,他的一系列反应被我尽收眼底。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是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只是将手里的戒指,往袖子里面收了收。
在一起五年,林翊之只说要跟我一个家。对于结婚,他只闭口不提。
直到现在,我都在为林翊之找借口,或许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呢。
我低头扒了扒几口饭,顺便将眼眶的泪水硬生生憋了回去。
不得不说,林翊之现在的厨艺越来越好了。从再开始炒菜炒得乌漆嘛黑,
到如今,色香味俱全。可是现在我嘴里却没有味。
林翊之或许察觉到了我是小动作,在我头上自言自语道。
「哊哊,你别担心。等我处理完那些事情,一定会和你结婚的。」
我听得不真切,抬起头来。泪眼婆娑的看着林翊之。
林翊之满脸心疼,用修长的手指抹去我眼角的泪水。
触感有些痒,我不合时宜的笑了起来。
林翊之倒是被我莫名其妙的笑容,整慌了神,不知所措的看着我。
「痒!」下一秒,我对上林翊之狡黠的眼神。
他伸手捂住我的双眼,然后取下我的助听器。
吻上我的唇,温柔又缠卷。
一吻结束,我想逃。却被林翊之一把捞回来,轻柔的放在床上。
他的吻,落在我的额头上,嘴唇上,锁骨上,再往下...
温热又湿润,我被他的气息包裹着。
有些害怕,我双手挽着他的胸膛,线条分明的肌肉下,我感受到**裸的心跳声。
林翊之做了做嘴型,「别怕。」然后卷席而来。
……
3
后半夜,我看着手机屏幕闪了闪,似乎是有电话来。
下一秒,林翊之起身走到窗前背着我。
出于好奇,我悄**的将助听器戴了回来。
电话另一头中年女声,在我耳朵里响起。
「林翊之,你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你不会真打算跟那个小聋子在一起一辈子吧?
那倒时候,宋家那边怎么交代?你赶紧给我滚回来。」
随即,是林翊之熟悉的声音。
「妈,我又不会跟那个小聋子在一起一辈子,不过只是玩玩而已,没想到她这么好骗,腻了
就回来了。宋家那边到时候我会解释的。」
电话另一头的女声还想说来着,我连忙取下助听器。又乖乖的躺了回去。
可是我眼角滑出一颗一颗泪水,我不太相信会从林翊之口中说出这种话。
我闭着眼,眼里全是和林翊之在一起过的画面。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囊中羞涩。
林翊之却随口说出,他最喜欢的歌手要来南溪开演唱会。
我喜欢林翊之,当然也希望他能够看他喜欢的演唱会。
于是我咬了咬牙,每天只吃一个面包。一个月后小心翼翼将演唱会门票递给他。
林翊之看了一眼,满脸欣喜。抱着我转了个圈。
「哊哊,那你呢?」
我摇了摇头,「我不爱看这个,到时候我来门口接你。」
我陪着林翊之走到演唱会门口,目送着他进去。
等他进去以后,我摸了摸我的兜。里面躺着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
为了买演唱会门票,我找了老板预支一个月工资。
现在唯一剩下的就是兜里的十块钱。
可是从演唱会中心回家要十块呢,好贵。
我将大衣裹得更紧了,走到角落,默默的蹲下。
我搓了搓被冻得麻木的脸蛋子,想让时间过得快一点。
可是望着满天雪花,我又想到了在孤儿院的日子。
当我快要丧失最后一丝知觉的时候,林翊之捧着精致的草莓蛋糕。
将他带有余温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可是我整个人好烫,快要睡迷糊了。
还是我在花店上班,莫名其妙接到短信。说林翊之在某个酒店。
我立马放下手中的工作,朝着酒店飞奔去。
可是当我站到门口,房间里面传来男女暧昧的声音。
我没敢推门进去,因为我害怕看到的是林翊之那张脸。
于是我撑着伞,在楼下等了一整夜。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一整夜,冷气将我包裹着。
可是等呀等,等了好久。迟迟没见林翊之的身影。
倒是等来了,衣衫不整,脖子上全是吻痕的女人。
她撇了我一眼,匆匆离开。
4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枕头上面是昨夜打湿还没干的泪水。
我贪婪的看着林翊之熟悉的睡颜,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很好看。
之前躺在林翊之的怀里,打趣。「小翊,你睫毛好长啊,是不是真的,能不能拔下来送给
我?」
林翊之勾起我的下巴,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我前面,「哊哊,等以后生一个你就知道是不是真
的了。」
我钻进他的怀里,耳尖泛了红。
现在我只能自嘲的笑笑,谁知道他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
说不定对我说的话,从头到尾都是假的。
我曾以为我抓住了温暖的余温,从此会幸福到永远。
可是我忘记了,我从头到尾都没真正拥有过。
我对林翊之的爱,破碎在一瞬间。
五年时间,我早已经把林翊之当做我唯一的家人。
我以为也会有人在深夜归来为我留一盏灯,冰冷的空气里弥漫着家的归属感。
可是等到林翊之露出真面目,我才发现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
被骗的那个人是我,不被爱的那个人也是我。
我本来就一无所有,又怎么奢望能够有一个家呢。
我拖着行李箱,将自己的东西放了进去。
现在仔细看看,才发现真正属于我的东西并不多。
大多数都是情侣款,情侣牙刷,情侣杯子,情侣衣服。
一件又一件小物品,将曾经林翊之对我承诺**裸剥开。
亲手剥开的过程鲜血淋漓,看里面,却只剩下一颗空掉的核。
如今我只觉得好笑,林翊之的承诺好笑,我的真心也好笑。
属于情侣的东西,我一件没带走,只将我的私人衣物匆匆塞进去。
临走之前,我看见摆在门口的平安符。顺手拿走,丢在了楼下垃圾桶。
我将林翊之的所有联系方式都删除了,想将他的一切记忆抹去。
可是我却没想到这么难,今天一整天都像失了魂一般。
心不在焉的。当我修剪完最后一支玫瑰花,放进玻璃瓶里。
我看见了那一抹熟悉的身影,一瞬间我又想到之前来接我下班的他。
站在门口,拎着小蛋糕,满眼欣喜的等着我。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林翊之失魂落魄的站在门口。
亦如当初我在门口捡到他那副样子,可怜兮兮。
他昨天晚上说出口的话,依旧在我耳边徘徊,将我拉回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