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文《第1章收尸蕾蕾岚姐》是各位书虫的必看良品,主角岳绫盛怀翊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佚名”大大文笔细腻,剧情十分好看,概述为:回到别墅,我兴致不高,连饭都没有吃就回了房间。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直到外面传来阵阵叮叮当当的声音,我才从睡梦中醒过来。我出门去看,只见阿姨在打扫二楼的一间房屋,楼下还有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叫嚷声音。阿姨见我从房间里出来,走过来和我说:“岳小姐,太子爷带了个小女孩回来,说是让要那个孩子在这边住一段...
经理在一旁边用手帕掩鼻边嫌弃的骂道:“要不是罗岚那娘们吱声,我他妈早就给她溺粪坑了,赶紧把她整走,真他妈晦气。”
我给会所的服务生塞了五千块钱,让他们找块布给尸体裹上送去荒郊野岭烧了,好歹是条人命,要是让那群畜生处理,蕾蕾就得被扔去喂狗。
处理完蕾蕾的事情,我浑浑噩噩的走出会所,刚下台阶,就看到了站在夜风中的岚姐,倚在一辆超跑前,正慢条不稳的吸着烟,指间那一点猩红,明灭可见。
岚姐在圈子里有一定的地位,十年前,正儿八经是达官显贵不惜一掷千金也要争抢的对象,不过岚姐的命不太好,正风光无限的时候,说要退圈嫁人,然后结婚生子,谁知,她遇到的竟是一个变态的主儿。
那主儿是香港来的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刚开始对岚姐特别好,还说会帮她赎身,然后带她去香港登记结婚,岚姐当年多多少少有点恋爱脑,信了这爷的鬼话,哪知道,去了香港以后,差点把命搭进去。
后来几经辗转,岚姐再回到东北的时候,人瘦的近乎皮包骨,听说被骗了全部的身家不算,还被割了零件,险些做不成女人了,岚姐和我说现在即便是三个男人伺候她,都很难兴奋。
再后来,岚姐做起来了拉皮条的生意,而我和蕾蕾,都是她一手调教出来的姑娘。
我们这种女人绝大多数都是农村出来的,家境不行也没有学历,但胜在先天条件不错,经过一番包装就可以大变模样。
不同于城里的姑娘心气高,我们漂亮还柔情似水,只要钱到位,肯豁了命满足客人的各种变态嗜好。
虽然我们也是做皮肉生意,但是和那些鸡可不一样,我们服务的对象非富即贵,白道上的官,黑道上的爷,商贾里的款,随便一个拿出来,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我走向岚姐,拒绝了她递过来的烟盒,岚姐吐了口浊烟,说蕾蕾空有一张漂亮的脸蛋,除了会争风吃醋、耍小聪明,狗屁不是。
岚姐还说岳绫,你聪明还懂事儿,能跟着太子爷是你的福气,所以,千万别做出来蕾蕾这种自不量力的事情。
圈子里流行一句话:想找伞做靠山,太子爷沈修延。我跟的靠山就是这位名声显赫的太子爷,不过“太子爷”这个称呼可不是他自封的,人家有那本事儿,背景硬的很,给他撑腰的是省里一位经常上电视的大人物。
据说靠山是那位大人物的私生子,不过他老子为了仕途,怕惹出篓子,一直不敢和他相认,但是明里暗里,没少帮他输送资源,靠着这层关系,靠山在滨江城黑白两道通吃,就算是条子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的叫上一声“延哥”。
我和靠山是三个月前,在一场选妃宴上认识的。那天会所里特别热闹,有姿色的姑娘都被叫去了八层。
正所谓位高权重,在我们圈子里,往往包间所处的楼层越高,越能代表地位显赫、身份尊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