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缘小乌龟”精心编写完成的玄幻故事,《末世之祖传金龟婿》是这本书的名字,这部新作品最近火爆上线了,故事情节生动感人,主人公:黄缘小乌龟,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非常精彩,小说简介:我轻轻地打开了尘封了三个月的大门,「吱呀」一声,楼道里三三两两的丧尸迈着僵硬的步伐缓慢地朝我走了过来。我捂着鼻子,犹豫地踏出一步,然后轻轻地把门给带上。一只面色发青、眼珠子还掉了一个的丧尸歪歪扭扭地走到我的面前,我忍不住呕了一声。
「还有一只吸血鬼,在去血地的路上转换了一个人类。」他话音一转,勾起了我的兴趣。「当所有的吸血鬼陷入沉睡的时候,这个被转换的人类成为了世界上最后一只吸血鬼。他本来带着国家和家庭的期盼出国留学,却从此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只能躲在阴沟里苟延残喘。」我打了个哈欠,问道:「那后来呢,他怎么样了?」宛周露出一个略显阴森的笑容。「他就站在你面前呀。」我捂着耳朵,急切道:「我不听了。」见我一副快被吓哭的样子,他才收敛住笑,慢悠悠道:「吸血鬼就爱找你这种喜欢熬夜不睡觉的小孩。」我乖乖地闭上眼睛,却噩梦不断。梦里一个比人高的狼向我扑了过来,把我吓醒。眼前陡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狼头,冰蓝色的兽瞳,咧开的尖锐牙齿,滚烫的鼻息打在我的脸上。梦境和现实交叠,我惊叫一声翻滚下床,巨狼朝我扑了过来。我汗毛直立,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潜力,连连躲避。当我退无可退之际,一把菜刀从外面飞了进来,深深地嵌入巨狼体内。巨狼吃痛,宛周从外面进来,和巨狼相对而立。宛周在出招之前,大喝一声:「跑!」在我向他跑去的时候,他一个法术攻击闪花了我的眼,我嘴巴张开的那个惊讶程度可以吞得下一颗鹅蛋。我们跑到外面的空地上,不一会儿巨狼就追了出来。我想到自己昨天晚上无心说的那句话,欲哭无泪。不会这狼真的一直跟在我们身后吧?什么冤什么仇啊这是。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昨天晚上宛周给我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最初我们吃的那堆被他称作狗肉的肉。
我死也要死个明白,于是我向他求证。「我们之前吃的狗肉,是不是巨狼的孩子?」宛周还未答话,那头巨狼大嚎了一声,摆出攻击的架势。此刻,答案就摆在眼前。宛周回头看了我一眼,对着巨狼冲了过去,我急忙找了棵大树藏在背后。巨狼的进攻速度很快,宛周明显处于下风。把别人的老婆、孩子给吃了,怪不得人家要拼命。我犹豫了一下,立马选择了转身就跑。可我两只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如果他死了,那下一个就是我了。脑袋从未如此清醒,我匆匆收集了一批柴火,掏出兜里的打火机点燃。畜生都是很怕火的。我度秒如年,木棒终于都燃了起来。10我拿着带火的木棒回到了战场,宛周和巨狼的身上都有伤。「宛周,这儿!」我冲他招手,却不料巨狼先扑了过来。似乎对我手里的火心存忌惮,它用爪子一把将我拍倒在地,而木棒上的火即将熄灭。宛周对它发起攻击,巨狼又迎了上去。我头晕目眩,忍着疼痛扶起木棒,火光逐渐明亮。宛周被巨狼按倒在地,利爪狠狠地刺穿他的胸口,鲜血喷涌而出。我被这一幕刺红了眼睛,冲了过去用力扔出木棒。火焰瞬间席卷了巨狼蓬松的毛发,它哀嚎一声,松开宛周在地上打滚,试图扑灭火焰。宛周趁此机会将巨狼一击毙命后倒在地上。火焰弥漫了巨狼全身,烤肉味喷香四溢。我哭着向宛周走了过去,抱着他的头。他的身体冰冷无比,眼泪砸在他的脸上,又滚入胸膛,和鲜红的血液混杂在一起。我用衣服按住,血怎么也止不住,我有些无措。「你是不是要死了?」他满脸平和地看着我,出气多进气少。我吼道:「你不是吸血鬼吗?吸血鬼不是永生的吗?」宛周伸出手握住我鲜血淋漓的手掌,艰难地开口道:「吸血鬼也会死。」我的眼泪和他的血一样一直往外流。「别哭。」「吸血鬼将转化自己的第一代成为父亲,每一个吸血鬼都将由自己的父亲带领进入血族,可我的父亲却放逐了我。我不甘心,我想活下去问问他当初为什么转化我却又放逐我。」我问他:「我要怎样才能救你?」宛周语气温柔,似乎在对情人呢喃一般。「你是我回国来遇到的第一个人类,其实救我很简单……」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俯身倾听。他钳制住我的身躯,翻身将我按倒在地。眼睛里涌上血液一般的暗红色,四颗不是人类可以拥有的尖牙露出。「我不会让你痛苦的。」宛周一口咬在我的脖子上,我感觉到脖子破了一个洞,却没有疼痛,只有血液快速流失造成的眩晕和微微的酥麻感。与此同时,我的生命迅速流逝,而宛周身上的伤口飞快地愈合。我拔下头上的银簪,扎进他的脖子里。宛周停止了吸血,我将他推开时,他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吸血鬼的不死身躯从银簪扎进脖子那处开始衰变。他伸出手想拨出银簪,却被烫穿手掌。「银制品可以杀死吸血鬼,看来这不是传说。」我靠近他,一点点地把银簪按了进去,他的喉咙处滚烫的血液像火山一样翻腾。「你说的那个人类向吸血鬼献祭,又和狼人达成协议的故事是真的吧?你知道巨狼不会杀我的,对吧?」我一连问了他两个问题,他张开嘴巴却只涌出血来。「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没信任过你,毕竟谁会把姓名说反呢?除了死人,你说是吧,周宛。」宛周呵呵地笑了两声,不再作挣扎。「我知道我逃不了,我也知道你留着我当储备粮,你说谁出门会不带吃的呢?」宛周闭上眼睛,毫无生命的迹象。「很感谢你给我讲的故事,但当坏人最忌讳的就是还没把人怎么的,就一股脑全倒出来了。」在黄城艰难求生的三个月里,我不知道见过多少强者、智者。最后他们全都变成了丧尸,只有我活下来了。我拔出银簪,颇为惋惜道:「故事里都说了,人类前脚为了杀狼人和吸血鬼结盟,后脚就能和狼人结盟封印吸血鬼,怎么就不长记性呢?」11我从被巨狼破坏的小木屋里翻出了我的小乌龟,他的身体冰凉,眼睛还是一直闭着。我的心也拔凉拔凉的,这几天内心积压的所有情绪在此刻爆发出来。我捧着小乌龟,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放声大哭。小乌龟咬了我一口。「说了多少次没洗手不准碰我。」「我刚刚被吸血鬼咬了。」我抽噎着说:「你不安慰我,还给我雪上加霜。」「爱哭鬼,擦擦鼻涕。」哭了一会儿,我毫不客气地用装乌龟的盒子来洗手。我的手上全是宛周的血,把装乌龟盒子里的水都变成鲜红色,小乌龟在里面艰难呼吸。我戳了戳他的头,恶劣地说:「这是报复。」我起身翻出自己的蛇皮袋,现在还有半个口袋的物资。我取来菜刀,割下巨狼身上烤得焦嫩的肉,撒上食盐吃了一顿大餐,又收拾了半个口袋的肉当作储备口粮。当初确实被宛周炖的汤恶心到了,但我饿疯了都能把乌龟拿来煮个汤,冲出去呕吐只是为了降低他的戒心罢了。不过说实话,他炖的肉确实好吃。我看向一旁宛周的尸体,已经开始怀念他的厨艺。狼和吸血鬼的斗争世代不休,而人类和丧尸的斗争又会延续多久呢?去基地的路上,我躲过了几批丧尸,偶尔会撞见它们追赶人类。丧尸不会吃人,它们只会咬人,就和吸血鬼一样,把人类感染成它们的同类。我摸了一下脖子上早已愈合的伤口,起初还有些惊惧,怕自己会变成吸血鬼。但好像吸血和转换是两码事,我的胃口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并没有想吸血的欲望。小乌龟偶尔醒着。我问小乌龟:「你说丧尸会咬吸血鬼不?」我短暂思考了一会儿,又提出一个又一个的新问题。「丧尸咬了吸血鬼,吸血鬼会变成丧尸吗?」「如果吸血鬼咬了丧尸,那丧尸能不能变成吸血鬼呢?」12终于我赶到了基地,门口士兵盘问我从哪儿来,花了多长时间。我这段时间除了赶路就是赶路,早就记不清了。甚至到基地的时候,我唯一的财产就是手里的乌龟。「黄城,大概半个月。」对方明显惊讶了一下,质疑道:「丧尸最先就是从黄城开始的,那早已经是一座死城了。你是不是在附近的乡下?」我摇摇头,又告诉他我住那个小区还有一个小男孩还活着。士兵沉默了一下,告诉我:「过了那么久,存活率非常低,而且里面全是丧尸。我们之前试图进去找过幸存者,牺牲了七个人。」士兵又迅速转移话题,「你拿着编号去办事大厅,会有人安排的。」接着,我后面排着的人将我挤开。办事大厅的墙上刻着「基地十不准」的条则,间隔一千米就有士兵站岗,维持秩序。登记小男孩的人口拯救事件簿垒得比水杯还高,对方刷刷扯下一张纸就挥挥手赶我走。住宿是十个人的大通铺,吃饭是煮好的土豆、红薯,主食是口感不是很好的陈米,一天提供三顿。这些东西免费提供给第一次进来基地的人,要想住好吃好那就要靠接任务去换。基地里人群攘攘,但每一个活着的人身上都有精神气,不论衣着,不论年纪,不论性别。这还是一个有法治的国度。我在基地干了一个周的杂活,包工的大姐说晚上有一个私活突然招人,愿意出三倍的价钱,问我去不。要是有这笔钱,我就可以换个单独的房间,能睡个好觉。我问她是什么工作,她说是在大户人家的宴会上当服务员。确实是服务员,也确实是宴会。比末世前更盛大的宴会。阶级一直都存在。站在中间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长相俊美。周围的人如众星拱月一般围绕着讨好他。为了享受美食,牛排在嘴里嚼几下就吐掉了,然后用美酒漱口。对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眼神,竟直接向我走了过来。他将喝上一半的酒喂在我唇边,命令道:「喝。」我退后一步,他上前就要强灌。争执之下,酒杯摔了个粉碎。他高高地扬起手,在巴掌还未下来之前,我率先一脚将他踹翻在地。我本来不想惹事的。但我在基地外杀过丧尸,甚至吸血鬼,怎么会任你一个区区男人侮辱?「不想他死的就别过来。」我挟持了这个男人,用玻璃杯的碎片抵在他的脖子上。他还在叫嚣:「我可是王子,你敢对我怎么样?」我们出了宴会,无数杆枪对准了我。「让我离开,我就放他回来。」士兵不敢搭话,匆匆去禀报上级。13我一路顺畅地到了基地门口,前几天放我进来那个士兵低声劝我:「你不该这么冲动,他们是异国人,这次是专程来找首席合作的,基地里对他们的作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得罪他们。」我说:「我再忍他巴掌都要甩我脸上了。」士兵叹了口气,没有命令也不敢放我离开。人群聚集得越来越多,想来我今天也是出了名了。小乌龟还在睡,估计这回他真得送我走了。不多一会儿,人群自动分出一条道来。十几个金发碧眼的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过来,我将玻璃片再抵进一寸,鲜血便涌了出来。一个沉稳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军队。人们一声又一声地喊着「首席」。他往前一步,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小朋友,放开王子,我保证你没事。
网友烈酒青衣点评:末世之祖传金龟婿这本书,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达到了我等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度,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文章还有待提高,但它的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
网友弦断花落点评:习惯一本书慢慢看,试过一本书看一年多的,因为很难找到好书。虽然才看到二十多章,依然感觉到大纲构思细腻,内容精彩,清楚连贯,伏笔连连,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