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文写手“佚名”的连载佳作《沈书瑶姜泽》是您闲暇时光的必备之选,沈书瑶姜泽 是文里涉及到的灵魂人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第三条:“丫头的第一次摄影技术展示。”下面的照片是沈书瑶和姜泽两个人,没有对视,没有接触。这是霍淼淼拍的第一张照片,画质还有些糊。
沈书瑶再受不住,将头埋在了沙发坐垫里,像鸵鸟一般。
泪无声的流着,一点一点浸湿了坐垫,却不会有人发现。
这一晚,她梦见了姜泽。
从初见,到现在,到未来,以及那场他和窈棠的婚礼。
姜泽一身白色西装,面容清俊,脸上是她曾见过的真诚笑意……
沈书瑶再看不下去,转身想逃,却跌进了深渊。
猛然惊醒,窗外的阳光刺目。
沈书瑶怔怔望了很久,忽然想起老话说:“当你梦见一个人时,就说明那个人正在慢慢忘记你。”
这一刻,她好像什么都懂了。
踉跄着起身,沈书瑶将所有关于姜泽的东西一样一样收了起来,尽数封存……
随着东西一样一样的打包好,时间也点点划过。
突然,一声短促的**响起。
沈书瑶点开邮箱一看,居然是来自伦敦圣马丁学院的offer。
内容大概是说看过她投来的设计稿,希望邀请她去学习交流。
沈书瑶看着邮件末尾的印章,嘴里有些泛苦,看,连天意都想让她离开!
低头看着眼前刚装满有关姜泽东西的箱子,抿了抿唇。
然后走向门厅,想将钥匙串上的玩偶挂件也拆下来放进箱子里。
那个玩偶是四年前,她和姜泽最后一次见面时他送给自己的,她随身携带了四年。
可直到拿起钥匙,她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玩偶不见了!
这些天出门回家都是用的密码解锁,她也没在意过。
脑海里忽然想到了一个地方,姜泽的湖蓝别墅!
她隐约记得,姜泽有问自己要过钥匙的。
想到这儿,沈书瑶抬起手给霍淼淼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电话里响起她清脆的声音:“窈窈,怎么了?”
沈书瑶开门见山:“你知道你小叔家大门的密码吗?我有个很重要的东西落在他那儿了,想取回来。”
霍淼淼一愣:“那你让他带给你啊,还能见面,多好的机会啊!”
听着她话里的揶揄:“淼淼,我……决定放弃了。”
电话里沉寂了好一会儿:“你没事吧,到底发生什么了?”
感受到她话里的关心与担忧,沈书瑶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哑声将一切告知。
良久后,沈书瑶自嘲的说:“早知道后劲这么大,当初不喜欢他就好了。”
霍淼淼听着这些,最后只是问:“这么多年了,真的要放弃吗?”
“嗯,我找不到坚持下去的理由了。”
说着,一抹泪划过眼角,她抬手抹去,“只是委屈,这场爱情还没开始,他就宣判了结束。”
沈书瑶想,可能真就像她妈妈说的那样吧:喜欢不代表合适。
通话时间一点点走着,霍淼淼只是沉默。
沈书瑶慢慢缓和了情绪,再度开口:“还有一件事,我刚刚收到了国外学院的offer,月底就走。”
听到这儿,电话那头霍淼淼才出声:“这么快?你真的想好了?”
“嗯,想好了。”沈书瑶没有迟疑。
霍淼淼也没再多说:“好,他家的密码我知道,我现在去接你,然后去他家取东西。”
沈书瑶应了声:“谢谢你。”
临近六月雨季,桐市的天也阴沉了下来。
一个小时后,湖蓝别墅。
沈书瑶刚从车上下来,就听霍淼淼说:“看到没,就那辆车我小叔特别宝贝,之前我车坏了,想借他这辆开两天,他死活都不让,我看肯定是那个狐狸精的!”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辆兰博基尼停在那儿。
可沈书瑶的目光却落在那车牌号上:桐A0814。
熟悉的数字让她一愣,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好像是自己农历生日。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瞬,就被压下。
沈书瑶自嘲的笑了笑:“淼淼,我们先去取东西吧。”
说完,就拉着霍淼淼往大门走去。
然后就见她输入的密码竟然还是那串数字:0814!
风吹着树叶哗哗作响。
别墅门口。
沈书瑶看着已经解锁的门,心里无数个念头翻涌,却还是强压下混乱的思绪,不敢多想。
她跟着霍淼淼走进客厅,一处处找寻。
可除了书房,他们几乎翻遍了整座别墅,都一无所获。
沈书瑶有些失望:“也许是我记错了,并不在这儿。”
霍淼淼却不愿,她直接走上前推开了书房门:“说不定在书房呢,找找看嘛!”
沈书瑶没来得及阻止,最后只能跟进去。
书房内整洁,一眼看得到底。
沈书瑶环视着,这是她第一次踏足这间书房,这间房里,到处充满了姜泽的气息。
沈书瑶有些呼吸不畅,刚走到窗边想透口气。
就听见霍淼淼说:“就这本书我小叔巨宝贝,经常拿着看,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
她说着抬手去拿那本书,却没拿稳。
书页翻转间,一长方形信封从中掉了出来。
粉色的,还画着颗小小的红心。
沈书瑶看着,四年前的记忆倏然浮现在脑海里。
她快步上前将其捡起,这赫然是自己当年写给姜泽的那封情书!
可他不是说扔了吗?
沈书瑶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翻开纸张,上面只有短短一句:“姜泽,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网友大夜湖点评:《沈书瑶姜泽》的行文造句较流畅,没有花里胡哨的修饰,语言表达似饭后闲聊,不错的下里巴人小小说!若再文字精炼些,描绘场景精确些,错字少些,逻辑关系处理的更好些,可称为网络优秀小说之一!
网友看我落败点评:《沈书瑶姜泽》个人觉得作者文笔很好,于以往的小说有不同的风格,我还挺喜欢的,支持作者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