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澜风的笔下,《闺蜜齐穿:兵哥不爱咱?一起离!》描绘了陆锦华李韵之的成长与奋斗。陆锦华李韵之一路经历了苦难和挫折,却从未放弃追寻自己的梦想。通过与内心的战斗和与外界的冲突,陆锦华李韵之逐渐坚定了信念,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部小说充满启示与感动,陆锦华看了一本小说,被那里面的极品虐得乳腺炎都发作了,一觉醒来却不小心穿书。穿书后没想到,李韵之和陆锦华这一对从上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就没分开的姐妹,居然穿成了妯娌!这对妯娌有点惨啊,丈夫从军五年未归,公公婆婆一家人把他们当奴隶使,连孩子生病了都没钱看病!看着即将烧成傻子的孩子,陆锦华愤怒至极!没钱...必将触动读者的心灵。
李韵之对这本书不太了解,更多的是听陆锦华吐槽。两姐妹一起在大城市打拼,一个是农业局的骨干,一个是服装设计师。
这些年,相处的时间比跟任何人都多。之前听陆锦华吐槽最多的就是周翠花这个老太婆,倒是忘记吃老三老四的瓜了。
“据说,他俩在部队搞基最多,之后为了照顾孩子给孩子找了个后妈,其实在我看来他们根本不爱那两女人。”
陆锦华说着,看着一脸吃瓜的李韵之,又不禁补充了几句,“对了,其实王沉川和王沉军根本就不是周翠花亲生的。周翠花的儿子当时生病看不起病,所以当初在医院门口徘徊很久后,偷偷的把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家里刚刚出生的孩子换了。然后把别人家的孩子抱回来了。当时那女人生了孩子后,还没来得及……去看一眼……就这样被换了。”
“嗤嗤……”
李韵之觉得好像缺点瓜子和啤酒啥的,“那家人也真是可怜了,被周翠花这毒妇盯上!”
“我可知道这小说里好多八卦,以后慢慢跟你说。”
“咱们穿越得正是时候,这个年代可是遍地黄金,咱们又有空间。以后你可以接着去做衣服,毕竟这年头,有钱的人想要穿点好看的,这市场大得很。至于我,我打算弄个制药厂,咱们这空间里,种点啥,那不是轻而易举的。”
陆锦华已经开始描绘未来了,“在这个时代,可比二十一世纪钱要好赚。”
“说的我都有点向往了,不然这样吧,等会儿就去寄信,你离我也离。咱俩一起!”
李韵之说的言辞凿凿,对于男人,两人没啥兴趣。毕竟,他们可是大龄剩女,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潇洒了。
两人下班后,一起做饭一起追剧一起聊八卦,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潇洒了。
天下的男人都差不多,回家不洗澡,不带娃,啥也不做还整天BB赖赖的瞎指挥,两闺蜜看到太多了。
所以对男人,早就没啥期待了。
何况,还是80年代的男人,封建、大男子主义,最主要是这两人还喜欢公的,出去了五年都不管孩子,两个孩子都四岁了。
这种男人,丢大街上免费送,他们都不想捡,可以说是早离早脱身。
“算了,现在就去寄吧。”
李韵之想到这些,脑子里把原主的老公脑补了一万次。
似乎一刻都等不了,看到两孩子稳定了些,于是赶紧跑出去小卖部买了两个信封,又买了一些信签纸,然后说道,“来,咱俩赶紧写,写完了马上去投递,他们早收到就早回来做了段。”
陆锦华笑了笑,倒也是迫不及待的打开写道:王沉川,如果你还没死,还能看到这份信,请尽快回来和我离婚,早离你也早解脱。请速回!
落款处写着:迫切想跟你离婚的农村媳妇,陆锦华。
陆锦华看了看李韵之的,大概内容也差不多。便放进信封里,然后在信封上写上了两个男人所在地,以及军队的地址。
“这个你也能准确的记住,你可真是个人才。你看小说也太认真了。”
李韵之忍不住投了一个崇拜的眼光过去。
“那不然呢?如果不是对这本书有很强的执念,怎么会被气死,还带着你一起穿过来。”
陆锦华嘿嘿一笑,将信封交给李韵之,两个人穿越还真是方便。
李韵之也写下了地址,把信件寄了过去,忽然心里在想,“唉,你猜那两狗男人看到这些书信,会怎么想?”
“他两巴不得呢,若不是因为对我两恨之入骨,又怎么会……五年不归家。这两狗男人,原主这些年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就连原身体的主人都对两男人失望透顶,如果不是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恐怕早就离婚了。”
陆锦华说着,脑海里原主残留的意识似乎比她还恨这两狗男人。
当初本身又不是她们做出那种龌龊的事,可现在,所有的锅都让这两个老实的农村女人背锅了。
男主恨她们,两个女人清楚,可他们的苦又该让谁来承担?
所有的流言蜚语,都让一个女人去背了。陆锦华叹了口气,忽然替原主心里委屈的不行。
罢了,过去的事也不计较了。只是这两个男人既然承担不起家庭带来的责任,婚姻也就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
“娘,抱抱我可以吗?”
正想着,躺在床上的孩子忽然有了意识,目光带着期盼的看着陆锦儿,“娘……”
小男孩柔软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恳求,说完后,心里却有点后怕。似乎对妈妈提这样的要求,有点不太合适,可是他好想要抱抱啊。
原来的陆锦华虽然对孩子还可以,但是平时也没少把所有的怨气都加在孩子身上,似乎一边离不开孩子,一边又觉得是个拖油瓶。
再加上原来的陆锦华根本不会表达爱,再加上生活的负担,所以对孩子生气似乎是家常便饭。
陆锦华忽然心疼的把孩子抱起来,想到他们那个时代的孩子,撒娇要抱抱实在是太平常了。
可没想到,这孩子要一个抱抱都是这么的怯弱,这种眼神直接是让陆锦华整个人都软了,“宝宝,来,妈妈抱抱!”
宝宝?
妈妈?
小男孩看起来有些诧异,“妈妈?”
“城里的孩子都是这样叫的,叫妈妈,要更亲切一些。妈妈喜欢你这样叫我。”
陆锦华两辈子的母爱加在一起,在这一刻彻底泛滥。
她轻轻的拍打着孩子的后背,原主的记忆里,这孩子好像叫大狗,这名字简直是……不忍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