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末法时代:开局在港岛血祭炼尸!》,代表人物赵善,演绎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作者咸鱼只会咸近期完成编著,主要讲述的是末法时代,诸法不存,修道难于上青天!前世作为邪道大魔头,赵善重生在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发现依旧是末法时代,名门正道走不了,旁门左道走不通,于是只能继续走他的邪门外道。但逐渐的,他发现这个世界似乎有些不太对劲?港岛的东平州上,住着一个名叫风叔的驱魔警察,热闹街头,竟然存在一座猛鬼大厦!还有南洋十大邪术,...
很快,赵善就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在外面等了五分钟的时间,是估算了两人从进屋到前戏等过程在内的,一般来说,这个时候他再进屋,两人应该是在床上“战况焦灼”,正好被抓个正着。
然而没想到阿香挑选的这个目标,看着五大三粗,实则完全就是个银枪蜡笔头,进来还不到三分钟就解决了战斗,然后就准备提裤子走人。
这个时候赵善还没进来,阿香自然不愿意好不容易找到的肥羊就这么走了,于是两人拉拉扯扯间,被强哥看出了破绽,直接两巴掌下去,便什么都招了。
当然都是出来混的,阿香也没有看上去那么好欺负,之所以表现的这么软弱,还是因为强哥的身份不简单。
这个时代的港岛,到处社团帮派林立,这条街便是被一个叫做大基哥的社团头目罩着的,而眼前这个强哥的身份,便是那大基哥的姐夫,因此就算是被仙人跳了,也显得有恃无恐。
“说说吧,今天这事该怎么解决?”
强哥抬起下巴,用鼻孔对着赵善,露出了脖子上明晃晃的大金链子。
赵善仔细看了两眼,也明白为什么阿香会选这家伙当目标,甚至强拉着都不想放人走了。
强哥的脖子上戴着大粗金链子,腕上戴着手表,十个手指头上还有俩金戒指,一身暴发户的气质,就差把有钱写在脸上了,如果能搞定这一个,那抵得上其他人四五个。
利令智昏,愚不可及!
然后赵善便在心中对阿香的行为给出了评价。
这他妈是九十年代的港岛,而不是三十年后的大陆!
这蠢女人也不想想,大晚上的对方敢这么出门,还不怕被人抢,肯定是有底气在身上的,而赵善先前就已经告诫过她,尽量挑选那些老实巴交,看着容易对付的目标!
或者不是蠢,而是坏!
赵善眼底深处浮现一抹冷意,做**这一行的,察言观色那是本能,阿香不可能看不出其中的问题,但她还是选择了对方当做目标,显然是想钱想昏了头,想要一口吃成个胖子。
估计心里想的是等着赵善带人过来强行逼对方就范,从仙人跳变成打劫也未尝不可,结果没想到赵善根本没带人,就他自己一个人来了。
“那,那你说怎么办?”
阿香缩了缩脖子,眼神飘忽的看向门口,似乎随时准备跑路。
“大陆仔,我看你的眼神很不服啊,没人告诉你出来混,要先拜码头吗,先过来给老子磕个头,我再教教你出来混的规矩!”
强哥没管她,毕竟睡都睡完了,现在已经是贤者状态,而是将目光落在了赵善身上,没有在他的眼中看到畏惧和害怕,这让他很不爽,感觉自己受到了挑衅。
妈的,你一个病成这样的小白脸,哪来的底气和我顶牛?
我强哥今天就要教你做人!
“好,我这就来!”
赵善眼睛眯起,然后脸上忽然露出笑容,快步走到强哥的面前,弯下了腰,作势似乎要跪下去,强哥顿时得意的微微抬头,刚咧嘴要笑,便感觉眼前一花,紧接着脖子传来剧痛!
哧!
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接**了他的脖子里,强哥愕然低下头,正对上赵善冷漠的目光,眼神没有丝毫波动。
哧啦!
赵善的手稳稳握住刀把,以身体的力量往下用力一拉,瞬间在强哥脖子上划出一个大口子,鲜红的血像是高压水枪一样喷了出来,但他只是淡定的一个侧身,便躲了过去。
噗通!
强哥捂着脖子立马倒地,指缝间满是渗出的鲜血,嘴里还想说些什么,却只能大口往外吐血,在不甘的嗬嗬声中,眼神逐渐黯淡了下去。
这种出血量,只要十几秒,就算是神仙来了也难救。
“你,你在做什么?!!”
事发突然,阿香还想着怎么跑路呢,结果就看到强哥鲜血乱喷的倒了下去,吓得尖叫出声,赵善冷冷的看了她一眼。
“闭嘴!”
阿香猛地一激灵,连忙用手捂嘴止住尖叫,眼中满是惊恐,生怕赵善杀的兴起,连自己也一并杀了。
“滚下来,和我一起处理尸体!”
赵善接着命令道。
阿香连忙从床上爬了下来,哭丧着脸,浑身都在发抖,先和赵善一起先将强哥脖子上的伤口包住,阻止继续出血,然后两人一起将其抬到了卫生间,里面正好有个浴缸,将尸体扔了进去。
“你杀了他,会有**烦的,我们赶紧跑吧!”
事已至此,阿香也只得接受现实,想要和赵善一起立马跑路。
“不杀他,会有许多麻烦,但是杀了他,就只有这一个麻烦。”
赵善从始至终都十分冷静,虽然杀人是临时起意,但他也是经过考虑,并非是一时冲动。
他其实有把握通过话术和自身的心理素质,狐假虎威让强哥离开,但这只能蒙蔽一时,后面对方大概率会反应过来,恼羞成怒之后,变本加厉来找他的麻烦。
而低头更是下策,因为像这种习惯了仗势欺人的人,你越是低头,他反而越来劲,要在你身上建立他的“威严”,这样麻烦只会越来越多。
既然左右都有麻烦,那还不如直接将人杀了,这样麻烦就只剩下一个了。
“这是你的房子?”
将尸体搬走之后,两人拿出水桶抹布,还有拖把,开始清理房间里的血迹,赵善问道。
“不,不是我的,是我一个姐妹的,他和老外出国旅游了,估计还得两个月才能回来!”
阿香低着头不敢看他,小声回答道。
不管是杀人,还是后续的处理,赵善都表现的十分冷静,就好像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鸡一样,这让阿香内心极为恐惧。
“那正好,这几天我们就住在这里!”
赵善不由得笑了,什么叫做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他搞钱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场地和人手,从而开始血祭炼尸,但是现在他却忽然发现,这一下子好像场地有了,这间房子位置偏僻,还有个小院,月光能直接照下来,门一关里面发生什么,外面根本看不到,也没人会关注。
而人手的话,阿香这女人虽然愚蠢且小心思很多,但眼下两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反而比用钱收买的还要可靠些,起码这七天赵善有把握掌控住她。
至于七天之后,等到僵尸出世,那么再大的麻烦,也就不再是麻烦了。
下一步的问题,就是该怎么找到七个活人来进行献祭?
赵善的目光转了几圈,重新落回了阿香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