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疯人院出来手撕渣人》这篇小说是夜月招火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陆云初傅凌寒,讲述了:我从疯人院出来的那天,有两个男人在等我。一个是我亲哥,另一个是我未婚夫。 是两人联手把正常的我送进疯人院。我装作不认识,从两人身边走过。「陆云初,你眼瞎吗?我们来接你,别不识好歹!」我哥气急败坏的拉着我质问。「陆云初,你在里面还没把发疯的病治好吗?」我未婚夫更是失望透顶的眼神责怪我。后来,我真的不记...
第二章
我张了张嘴,想要喊傅凌寒,可他却满心满眼的关心着傅诗语。
「妹妹别怕,我不会让你有事,云尘赶紧送诗语去急症室。」
陆云尘立即把傅诗语打横抱起,朝着外面走去。
在经过我面前的时候,陆云尘用一种失望的眼神看了看我,随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的喊了声:「哥......」
那是我亲哥,却没有注意到我也在流血,抱着别的女人离开。
在我失望的时候,面前出现一双黑色的皮靴。
我惊喜的抬头,迫不及待的说:「凌寒哥,我......」也流产了。
这话,在看到傅凌寒黑沉的脸色的时候,戛然而止。
傅凌寒用着冰冷的眼眸看着我,「陆云初,我宠你纵容你,并不是你伤害我妹妹的资本。」
「这些年相处下来,我还以为你只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没想到你居然如此恶毒。」
我想要解释,可是傅凌寒却也头也不回的离开。
「凌寒,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凌寒......」
不管我如何喊,他都不曾听到似的。
鲜血不断的从我的双腿间流出,染红了整个地面。
我不想失去孩子,不断地求救,可是却没有人来帮帮我。
后来,有人报警说我蓄意谋杀傅诗语,警察把我抓走了。
是陆云尘和傅凌寒说,我精神病发作,才会误伤傅诗语,一起把我送进来疯人院。
一关就是五年。
我根本就没有推傅诗语。
更加没有精神病。
他们凭什么给我定罪,给我安上精神病的称号?
2.
他们把我送进疯人院,遭受痛苦的折磨,自己做不到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跟他们回家。
我不想搭理这两人,狠狠的甩开陆云尘的手,朝着前面走去。
我身上没钱,没地方住,没办法吃东西,我就去求职。
一家店铺一家店铺的询问。
店里老板听说我从疯人院出来,看我的眼神顿时变得厌恶,有的甚至叫我赶紧滚,免得影响他们店铺做生意。
而,陆云尘和傅凌寒两人从始至终的坐在车内,冷眼旁观着这一切。
我放下尊严,走进一家生意看起来还行的餐馆,求着老板给我工作。
哪怕是让我洗碗,我都愿意。
只要活下去,我才有机会让那些给我痛苦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老板被我求得心软,就答应下来。
「你就去后厨洗碗。」
我喜出望外,立即去后厨。
我从小锦衣玉食,又被亲哥和凌寒哥宠着长大,从来没有进过厨房,更别说洗碗了。
刚开始洗碗,我一连摔碎两个盘子四个碗。
老板见状,直蹙眉头,只是叮嘱我小心点而已。
可外出回来的老板娘,见到老板对我的纵容,大发雷霆。
「王八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就是看她漂亮才留她在店里。」
说着,老板娘冲上前来,朝着我的脸狠狠的扇了几个巴掌。
周围的顾客冷眼旁观的坐着,看我的眼神仿佛就像是看小三一样。
老板解释,却被老板娘殴打。
事情越闹越大,就在我即将被老板娘按在地上打的时候。
陆云尘和傅凌寒终于坐不住了,纷纷挡在我面前。
一如以往,每次我打架打不过,都是这两人挡在我面前,帮我收拾那些欺负的我人。
陆云尘跟傅凌寒是同班同学,一起长大,关系情同手足。
打小,这两个男人就把我当妹妹一样宠爱。
我记得,我刚上初中那会儿,第一次初潮,不知道情况,裤子被弄脏了。
班上有个混世魔王,带头嘲笑我。
「陆云初,你**流血了,听说女孩子**流血,就是流产,没想到你平常看起来天真无邪,背地里如此放荡,你爸妈知道吗?」
同学们因为他的话,哄堂大笑。
这个混世魔王从我进入初中的第一天,就追求我。
后来,我告诉他说,我喜欢傅凌寒,他连傅凌寒的一根毛都不如。
这个混世魔王就开始处处跟我作对。
被他带头嘲笑,尤其是在那么多同学面前,我气急了,冲上去就跟混世魔王扭打在一起。
我一个女生,哪儿打得过男生。
很快就被他按在地上,往脸上狠狠的扇巴掌。
就在我即将被扇巴掌的时候,身上骤然一轻,紧接着传来混世魔王的惨叫声。
我疑惑的睁眼,就看到陆云尘和傅凌寒两人如骑士一般,挡在我的面前。
霎时,我那颗害怕的心,因为两人而变得暖烘烘的。
「臭小子,再欺负我妹妹,我把腿给你打断。」
「云初是我要保护的人,谁敢伤害她,我跟他势不两立!」
明明他们说过,要一辈子都保护我的,为什么后来会保护别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