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不败》是求败写的一本逻辑性很强的书,故事张节条理清楚,比较完美。主角是凌轩郑茂桦主要讲述的是:凌轩眉头皱起,难以置信道:“你......你是小桦?你真的是小桦?”郑茂桦心头一惊,她不知道这个浑身脏……
第3章
偌大的郑家别墅,唯有郑茂桦的声音回荡,凌轩在门口凝立半晌,这才苦涩一笑。
“小桦,我没想到因为我不告而别,你会这么讨厌我!”
“当年我离开,的确是突**况,我也是身不由己!”
他抬起头来,目光澄澈。
“不管你怎么想我,郑爷爷的托付,我会一直铭记!”
说到这里,他对萧蔷微微躬身:“萧姨,今天我先走了,改天有时间,我再来拜访您和郑叔叔,小桦的情绪,就靠您安抚一下了!”
说完,他不顾萧蔷的挽留,转身离开了郑家别墅。
看着凌轩萧索孤寂的背影,郑茂桦美眸波动,忽而感到一丝不忍。
她往前迈了一步,想要呼喊凌轩的名字,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化为一声叹息。
“凌轩,不管你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都不重要了!”
“现在的你和我,早已不是同个世界的人,你我之间,回不到从前了!”
她如此想着,拉着萧蔷关门回屋,她却未曾想过,在不久的将来,她会因为这一个犹豫而悔恨终身......
黔云市金鹏酒店,凌轩正躺靠在浴缸中,浑身每一个毛孔都舒缓张合,将周围稀薄的灵气吸入体内,修复他的伤势。
回到地球,他虽然身无分文,而他的空间戒指也在空间乱流中蹦碎,损失了诸多天材地宝,但好在还有着不少的金银珠宝留下,他在金店换了几万块的现金,立刻来到酒店清洗。
在刚坠落公墓时,他身上伤痕无数,有一些甚至深可见骨,但因为他曾修炼噬天道体,即便噬天道体在空间乱流中蹦碎,但他的本体肉身,也仍旧具备快速的自愈能力。
现在,这些伤口已然全部愈合,只留下一些浅浅的白痕,还在逐渐变淡。
“以我现在的力量,连筑基期都不到,实在是太弱了啊!”
感觉到体内无比“孱弱”的力量,凌轩微微摇头。
想当年他万战不败,以圣人之躯应战无数强者大能,一指便可以蹦碎一个星辰,那是何等滔天之力,而现在他全力一击,不过能够击碎一块千斤巨石罢了,差距何止萤虫皓月?
但即便如此,凌轩心头却没有半点不甘,反倒是轻松写意。
他用了六百年,便踏足圣人,距离渡劫金仙一步之遥,而现如今,不过从头再来罢了。
而且以他所积累的修炼经验,这一次修炼的速度,只会比之前更快,更稳固。
他现在所想的,是郑茂桦,对于凌轩来说,这相隔了六百年的见面并不算愉快。
“地球六年过去,小桦倒的确变了不是,不再是当初那个傻乎乎,跟在我身后的小丫头了!”
凌轩嘴角含笑,并没有在意郑茂桦的恶劣态度,地球,只过去了六年,他有足够的时间,弥补曾经的遗憾和亏欠。
“当然,还有凌家!”
想到这里,他忽而眼神一凛,一股气场笼罩而下,浴室内的诸多物品都在颤颤发抖。
“凌未风、凌修涯、凌踏山......”
一道道熟悉的面孔从凌轩脑海中闪过,他拳头微微握拢,表情泰然。
凌家,曾经在他眼中不可一世,是一座他穷极一生也无法撼动的大山,但现在,他修仙归来,任凭凌家如何强大,又如何放在他“噬天仙尊”眼中?
他终将以无敌之姿,立于其天穹之上!
清洗完毕,凌轩站在镜子前,一个黑眸黑发、俊朗无双的少年赫然入目。
他虽然在星海中州历经六百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老怪物,但他的神魂、真元、肉身,皆是凝练到极点,是以青春永驻,一直都保持着二十岁左右的容貌,即便是现在他修为几乎散尽,容貌也是未曾变换。
“这具身体,目前来说实在是太弱了,等我筑基之时,一定要重修道体!”
对于凌轩来说,重回地球,他除开要护好故人,报恩还情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修炼。
金钱、权势,对于地球绝大多数的人来说,那就是终身的追求,无数人趋之若鹜,但在凌轩眼中,却是一文不值。
他所要的,只有绝对的力量!
“以地球现在的灵气浓郁程度,以及我吸收灵气的速度,恐怕要一月之后,我才能够达到筑基水平,到那时,我再取些材料,重修噬天道体吧!”
修仙一途,共分九大境界:炼气、筑基、入圣、先天、金丹、元婴、化神、返虚、合道、渡劫!
他花了六百年时间,触摸到渡劫金仙的壁障,走到了修仙者的最后一步,而现在,他需要重头再来,再走一遍。
他所修炼的旷世神诀《三绝噬天真意》,乃是修仙界无数强者大能觊觎的无上至宝,他用了六百年凝聚“三绝噬天丹”,隐于神府之中。
此刻他虽然修为散尽,但三绝噬天丹在他神府自动运转,吸摄着周边灵气,助他修炼。
三绝噬天丹,号称吞尽万物,为己所用,只要在凌轩肉身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周边灵气越是浓郁,他的修炼速度便越快。
凌轩此刻的真元,弱化成真气,算是停留在炼气期,照他估算,一月之后,他的真气方可以达到筑基水平,只有筑基成功,他才算是真正重新迈入修仙的门槛。
伸了一个懒腰,凌轩想起了一个在北城郊区开包子铺的故人来,那也是他在黔云市那两年认识的好友。
“不知道六年过去,李珣那小子,还能不能认得出我?”
心有所感,凌轩打了个的士,直往北城郊区而去。
来到北城郊区,凌轩在一条小巷前下车,那个故人所开的包子铺,就在这条小巷子里。
这里虽然位处偏僻,但他家包子铺的味道却是一绝,灌汤包、三鲜包、鲜肉包,全都是香鲜满口,而且价格实惠,周边不少的住户都会前来购买,一些住在城里的,甚至不嫌麻烦,会特意开车前来。
凌轩看着这条熟悉的小巷,缓步前行,只是走了几步,前面却传来了异动。
不少人围在巷子尽头,指指点点,似乎是在说些什么,而人群中,不时传出放肆的大笑,隐隐间还有一个女孩哀求的声音。
凌轩微微皱眉,快步走了上去。
“老鹰哥,这个月我已经向你交过钱了,为什么还要砸我的摊子?”
人群中,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正跪伏在地,一边擦泪,一边捡起被砸在地上的蒸笼和包子。
少女面上梨花带雨,虽然面容稍显稚嫩,但却已经显示出不弱于郑茂桦的娇容,身段窈窕娉婷,十分惹眼。
在她对面,一个面容凶悍的男子,领着三五个小黄毛,正一脸戏谑地看着她。
为首男子外号“老鹰”,是这一代出了名的狠角色,北城郊区这一块,几乎都是他的势力范围。
他手底下有着几十号人,个个都是打架滋事的不法之徒,靠着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赚钱,平日里搜刮一些小商铺的油水,四周居民见了都退避三舍。
老鹰的目光贪婪地在女孩玲珑浮凸的身上游走,咧嘴一笑道:“你这个月的确交了钱不假,但我们刚才在你店里吃包子,从包子里吃出一根牙签来,你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
“你哥李珣还在的时候,对我们也算孝敬,别说老鹰哥不照顾你,反正你也是在酒吧里驻唱的,跟坐台没有什么区别,你今天要么就跟了我,以后就是一家人,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如果不愿意跟我,那也行,你现在立马拍个十万块出来,就当我和我兄弟几个的精神损失费,要不然,我今天就砸了你这包子铺,让你那死鬼老哥在地下都不安生!”
他说完,狂笑出声,身旁的几个黄毛也是附和大笑,一副吃定女孩的模样。
周边虽然围了不少居民,但都只敢在旁边碎碎念,没有一人敢上前。
在这北城郊区,得罪了老鹰,那就等于是在自己头上悬了一把刀,随时随地都可能掉下来,谁敢胡乱出头?
“十万?”
女孩闻言,眼眶泛红,几乎是崩溃道:“我白天卖包子,一天也就赚两百块,晚上到酒吧驻唱,工资也就三百,十万我怎么拿得出来?”
看着眼前穷凶极恶的几人,她虽然坚强,但心头也是止不住酸楚,这些包子馅,全都是她亲自揉捏捣碎,哪里会出现什么牙签?对方明显是故意找茬。
如果她哥哥还活着,这些事情,终究还有他出面周旋,但现在,却只能她一个女孩家独自抗下,任人欺凌。
“没钱?”
老鹰闻言,面带淫笑道:“没钱也可以,那你就跟了我,以后这家包子铺,就是我老鹰罩的,保管生意兴隆!”
他搓着手掌,表情猥琐,女孩被他的模样吓了一跳,往后缩了缩,掏出了手机。
“你不要过来,你们再闹,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这已经是她所能想到的最后方法。
“报警?”老鹰一脸冷笑,毫不在意。
“你大可以打电话试试,他们来了,我就走,等他们走了,我还会回来,到时候,就不是现在这么简单了!”
闻言,女孩身躯微颤,面色苍白如纸,她很清楚,报警根本没有太大效果。
“玥茹,你这又是何必呢?”
老鹰换了一副脸孔,笑得极为虚伪:“你看,如果你跟了我,你包子铺的生意就有了保障,你从今以后也不用再每天辛苦去酒吧驻唱,只要陪好我,我就负担你将来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他说着,已经向前走去,准备伸手抓向女孩。
女孩直往后缩,求助的眼神投向人群,但周围的人都适时地扭过头去,不敢出声,只能无奈叹息。
眼看老鹰即将抓到她的手腕,女孩彻底绝望,眼泪决堤。
就在此时,一道声音却是从侧方响起,不带丝毫感情。
“你的手若再往前一寸,死!”
网友天涯客点评: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情节和人物所吸引。凌轩和郑茂桦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他们的坚持与勇气令人叹服。
网友舞动青春点评:这本书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故事情节展现得淋漓尽致。主角凌轩和郑茂桦的坚持和奋斗,让人感动不已。推荐给所有喜欢优秀小说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