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临临的小说《姣姣》中,谢姣姣陆琛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谢姣姣陆琛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我爸是个赘婿。我妈去世两个月,他就领着情人,牵着和我一个岁数的私生女回了家。私生女爱上我青梅竹马的京圈太子,甚至做了他五年的床伴。她说我妈争不过她妈,我也争不过她。我笑着化身小白花。把她和京圈太子,一起送进了监狱。"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2.
刚搬到我家隔壁时,陆琛只有五岁。
他穿着脏乱发黄的衣服,瘦瘦小小的身子躲在围栏后,期待又局促地看着我们聚在一起嬉笑打闹。
连说话都小心翼翼带着不自觉的讨好:
「你、你们好,我、我可以和你们一起玩吗?我可以帮你们捡球。」
小朋友的喜恶是不加伪装的。
更何况,还是在这个非富即贵的小区。
我们中的每一个,都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人精。
几乎是一瞬间,他们就做了个决定:孤立陆琛。
「邋遢鬼,邋遢鬼!大家快看,这里有个邋遢鬼!」
「快走!他好脏,我不想和他玩!」
「别走!我们帮脏鬼洗洗澡怎么样?」
男孩子们嬉笑着围成个圈子,将陆琛包围。
并掏出生殖器对准了他。
「我没喝水,不知道尿不尿的出来。」
「没事,我尿多让我来。」
「哈哈!你们快看他那个怂样!」
彼时,我还是个傻白甜。
几乎是一瞬间,我也做了个决定:保护陆琛。
气愤地挥舞着随手捡来的树枝,我风风火火地一头扎进人堆里,满眼防备地将他护在身后。
「他是我的好朋友,你们要是欺负他,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小心我把你们的东西都打断!」
在他们难以置信的眼神里我读出了三个字:神经病。
见此,我笑得更猖狂了:
「如果敢回去告状,你们就死定了!」
可能是我挥舞着树枝的样子太过癫狂,他们很快就作罢散去。
陆琛狼狈地蜷缩在角落里,鼻涕和眼泪混成一团,糊在蜡黄的小脸上,看上去更讨人嫌了。
我朝他丢下条手帕,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喂,别哭了!」
「你别听他们的!和我一起玩吧!」
「以后有我在,他们就不敢欺负你了!」
陆琛受宠若惊地看着我,像是一只受了惊的鸟,但还是轻手轻脚地捡起了那条手帕。
他沉默地跟在我身后,成了我最忠心的小弟。
在我妈死后,我变成了和他一样的可怜虫。
没妈疼,没爹爱,被后妈带来的女儿变着花样欺负。
「爸爸,我要谢姣姣的那只狗!你把它给我,把它给我,好不好?」
「呜呜,爸爸!谢姣姣她抢我东西,你明明说说过那狗是我的了,她还敢抢!你快教训她!」
「谢姣姣,一只狗而已,我打死了就是打死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真这么喜欢就下去捞啊!别在这掉猫泪装可怜。」
直到高三那年,陆琛才引起了他爸的注意,开始展露锋芒。
就像所有豪门小说里的男主。
衣冠楚楚,家世显赫,矜贵迷人,深情专一。
除了我,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在这座以权势为尊的象牙塔里,大部分女孩都不可自拔地迷上了他。
也包括我爸的私生女。
我的继妹。
王思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