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淳淳的笔下,宋蝶衣秦凛苏秀云成为了一名被注定要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他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危险的世界,需要勇气和智慧来战胜邪恶势力。这部言情小说融合了冒险、奇幻和爱情元素,带给读者无尽的惊喜和感动,凯旋还朝那一日,我的竹马将军以十万兵马交换,求娶一见钟情的小白花。而我跪在地上,自请去那苦寒之地养马。竹马不理解:“边关苦寒,你一女子何必受这份苦?”我笑而不语,他当然不理解,因为我是重生回来的,这份苦我上一世便吃过,再吃一遍又何妨?这一次,他轻易放弃的将由我来守护。十万兵马你不要?那我笑纳了!将让你欲罢不能,引发内心的深思。
第二章兄弟之情
在十年里,承受他每一次想念起苏秀云后的羞辱。
甚至在他一剑贯穿我胸口时,他还猩红着眼,愤怒嘶吼:「你口口声声为了保住秦家军,可曾问过我的选择?你可知秀云在我心中有多重要?!」
我知道了,在我倒在血泊里,死不瞑目的时候。
所以重来一世,我没有隐瞒。
实言相告。
秦凛得知消息,火烧**地冲到王府,不等明城王开口就请求赐婚。
甚至在王府幕僚的拱火下,把号令十万秦家军的虎符双手奉上。
放弃兵权,自断羽翼。
空留下定北将军的名号。
以虎符和三年军功,换来与苏秀云的姻缘。
宴席之上,有与秦家相熟的官员不经意间感慨:「曾经老朽还以为,秦将军和宋副将才是天作之合。」
「秦老将军当年,可是特别喜欢宋副将。」
这个说法,很快被秦凛否认,像是怕和我沾上关系惹新婚的娇妻不满,于是他的语气也十分淡漠:
「我和宋副将只是同袍之谊,兄弟之情。」
我挑眉笑了笑,只觉这八个字无比讽刺。
同袍?兄弟?
2
秦凛不算说谎,只是我和他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两家毗邻而居,我们从四岁就开始一起练武,研读兵书。
三年前边关告急,我和他披甲上阵,耗费三年将敌人打得弃甲而逃。
我们曾经在沙场并肩作战,他为我挡过刀,我替他挨过箭。
只有幸存的同袍才知道,这三年我们是怎么从阎罗殿把对方抢回来,又付出多少心血才获得最后的胜利。
初到边关那一天我和他刚满十八,秦凛剑指西北,目光灼灼看着我:
「终有一日,我们将凯旋而归,带着荣誉和战功班师回朝,蝶衣,你会跟我一起,对吗?」
边关烈日炎炎,漫天黄沙飞舞,恶劣环境下却依然踌躇满志的少年郎,我与他视线相交。
「会的,我们会一起凯旋回京。」
边关三年,我们几乎每日都在刀山火海摸爬滚打,无暇他顾。
直到边关大捷,苏秀云出现。
在除了黄沙还是黄沙的边关,从将士到百姓,几乎都是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苏秀云却美得像一幅画。
凉州刺史为大军践行当晚,随行在侧的苏秀云挽着堕马髻,粉蓝色衣裙,在朦胧夜色下宛如月宫仙子一般。
只一眼,不知迷倒多少儿郎。
秦凛不经意间抬头,那只从来握剑都没出过差错的手,却握不住小小的酒杯。
那是我第一次,在秦凛的脸上看到名为害羞的红色。
凉州刺史来践行,也是想请他们护卫一同返回望京的苏秀云。
苏秀云纤腰款款一福,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久闻将军大名,秀云如雷贯耳,此番回京,有劳将军。」
「将军辛苦了。」
秦凛有些手足无措,先是还军礼,又是弯腰作揖。
「姑娘客气。」
他的拘谨,换来秦家军们的轰然大笑。
从来作战勇猛,面对敌军面不改色的骁勇将军,动心了。
我与秦凛的性格一静一动,在战场上一守一攻,极为默契,大家私下里常说,秦凛是剑,而我是秦凛的剑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