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那一日,我用尽毕生法力制造了有违天数的「灵魂幻境」,篡改了孙悟空的记忆。
既然相识是误,是错,那么,我宁可从未相遇。
其他的什么都未改变。
上天做官未变,看守蟠桃园未变,火眼金睛未变,大闹天宫未变。
变了的,只是你的过去,再无紫霞。
你要成为斗战胜佛,你要站在那九天之上,平人世不公,免人间祸乱。
这,便是我唯一之心愿,也是你日后,唯一的信仰。
1
「**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赡部洲曰北俱芦洲。」
听到这里,我就不耐烦地开始敲碗筷。
三姨娘在旁边嗔怪道:「小箐,你又不老实。」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这故事我都听腻了。
自从孙悟空成佛之后,花果山就被他们说书人传的神乎其神。
前几天,我跟五哥他们去设结界,竟然看到那些凡人偷偷的抓了几把土回家。
他们该不会真的以为抓几把土回家闻一闻就能成仙了吧?
他们要是知道现在花果山住的除了那群猴子,剩下的就是我们这群妖精,还不得吓死?
「妖精怎么了?妖精又不是都吃人,妖精还不能成仙了?」
「胜佛他老人家不也是从妖猴变成的斗战胜佛嘛。」
二表姐红玉非常理直气壮。
我实在是懒得看红玉那一脸花痴相,她那六条红狐狸尾巴都快摇出来了。
每次一提到她的偶像,她就像凡间人类养的宠物狗一样,美颠颠地摇着大尾巴。
忒没出息。
真不知道大圣爷要是知道有个六百岁的小火狐狸从小就倾慕他得是个什么感想。
尤其一口一个「老人家」「妖猴」的称呼着,恐怕直接一棒子把她打到北海之眼去。
从小我们就听我娘还有姨娘讲孙悟空的故事,甚至于,我们知道的,比那些说书人可详细的多。
有的地方都被…人间的话怎么说来着?
哦对,被这群人类官方化了。
不过话说回来,也被天上那群神仙官方化了。
要说花果山一点灵气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毕竟这地方当年孕育了孙悟空这么个不世出的仙胎。
此山又是道教神仙系统的「十洲三岛」的龙脉之地,日月精华自是纯粹得些,于修炼修道之人却有不少益处。
但怎么也不至于像那些凡人以为的,吃了这山上一个果子,闻闻这里的泥土,就可延年益寿。
搞不好那土上还有小十三刚撒的尿呢。
对了,小十三是我小老弟,一只尚未化形的狐狸崽子。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深深地无奈。
唉,无知的人类。
「话说这个孙悟空,生得一副毛脸雷公嘴的面相......」
说书人继续讲着。
「你放屁!」
这次不是我,是红玉姐坐不住了。
也是,自己心里的偶像被人这么形容,她那颗狐狸心怎么受得了。
我就说说书的不靠谱吧。
在人间,孙悟空的形象代言词已然就是「毛脸雷公嘴的猢狲」。
人家出生的时候是个猴子不错,可人家也修炼了成百上千年的好嘛?
我这个区区五百岁的小白狐都能幻化成人了,何况大圣爷。
所以呀,孙悟空不但不是猢狲像,反而,生得很俊俏,眉宇间满是英气。
当然,我也没什么依据,这些都是红玉姐说的,我连他一根毛都没见过。
不过那位佛爷到底长什么样,是美是丑,我觉得跟我一个包子的关系都没有。
2
我和三姨娘趁红玉姐发飙之前,把她拉走了,留下一脸茫然的说书人和宾客们。
没办法,这丫头的脾气跟她的毛色一样,像一把火。
吃了晚饭在屋里憋闷,我随手拎上刚刚出世不久还是条狐狸的小十三出门了。
要说我爹那可真是风流,一千年前娶了我娘不说,之后又取了好几个小老婆。
奈何我娘也不介意,夫妻二人生活依然幸福美满,几个姨娘也都待我不错。
但几百年来我家就我一个丫头,娘嫌我家子嗣单薄,天天夜里把我爹往几个姨娘那里推。
终于,二百年前三姨娘生了小十三,名字还是我取的,那天刚好六月十三。
我爹老来得子似乎高兴的过了头,竟在小十三满百岁时喝完酒躺在床上仙去了。
那样子一点都不像死去的人,反而面带微笑,慈祥的紧。
几个姨娘哭的狐狸毛都黯淡了,只有我娘和我还保持理智,稳如老狗。
妖精不是神仙,妖都是有寿命的。
娘说爹的日子到了,谁都没有办法。
况且我爹是笑着走的,也是没什么遗憾了。
我爹走了以后,我娘依然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已经进入夏季,花果山常年有灵气护着,满山青翠,姹紫嫣红的,哪怕是冬天,也不见得这些花花草草败过。
小十三窝在我怀里睡着了,这小子从出生以来就贪睡。
我舒服地趴在山头上欣赏着风景。
可惜被一个煞风景的声音打断了。
「箐箐!!!他回来了!他居然回来了!!!!」
3
我甚是无奈地看着眼前那条红得刺眼的狐狸。
她那六条尾巴晃来晃去的我都眼花了。
啧,更像宠物狗了。
小十三也被红玉吵醒,睁开水汪汪的大眼睛奶声奶气地说着:
「红玉姐姐,你好吵啊......」
可咱们的红狐狸哪管得了这个,还在那边一脸花痴地兴奋着。
「我说红玉,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你能不能收了原形再说话?」
我说完,红玉才急匆匆地变成一个红衣少女。
她一脸欣喜地抓住我的手。
「箐箐呀,你知道吗,今天天上来人吩咐把水帘洞府腾出来,还派人好好打扫了一番,说是斗战胜佛要来修行一阵子。」
哦,这帮神佛还真奇怪。
成仙成佛之后,好好的锦銮祥云不住,非要来妖精堆里接接地气。
跟我的不动于衷相比,红玉已经陷入了癫狂状态,嚷嚷着自己要梳洗一番,给斗战胜佛留下个好印象。
我看着她的背影,想像着一个妖精要去勾引一个佛,一条狐狸要去勾引一只猴子,差点笑岔了气。
「小狐狸,你在笑什么呢?这么好笑?」
听声音是个公的。
我转过头,他依然水晶战袍着身,只是早没了那金箍,也少了戾气。
可一千年前那大闹天宫的威严,依旧在眉目间。
果真是如传言中那般......好看。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眼就笃定,他就是那个昔日妖界的噩梦,斗战胜佛,齐天大圣,孙悟空。
「你在看什么?」
他又问了一遍。
我咬了一口手中的果子,歪头瞧他,语气不甚恭敬:
「哦,我在找你的尾巴呢。」
他也不恼,只是笑着问我在这里做什么。
「那你又来干什么呢?」
作为我们家最虎的狐狸,问这话的时候显然我一点都不心虚。
已然忘记花果山是人家的老窝,人家愿意回来就回来。
人家高兴的话把我们这帮妖魔鬼怪赶出去都行。
他只是愣了一下,淡淡地说:
「我欠了别人一点东西,我是来还东西的。」
我看他似乎是不太高兴,以为把这位佛爷惹生气了,思前想后觉得好狐狸不吃眼前亏。
毕竟惹怒了他万一他一棒子把我填去北海之眼怎么办?
红玉说那可是仙家口中的海之角,连着阴曹地府,阴冷无比。
我是虎,又不是傻,不由得换上讨好的笑容。
「大圣啊,原来你欠了别人钱啊?」
「没事,这年头有借无还不是很正常嘛......」
我瞎叭叭一通,奈何对方根本不鸟我。
许久,他望着远方,才说道:
「你能帮我找一个人吗,或者说,是一朵花,紫薇花。」
4
要说这世道还真是变了。
好好的一个佛,不念经打坐,非要来花果山找花。
虽说一个佛住进妖精堆里是一等一的大事,但因着几百年来花果山上的妖都是良善之辈,积累功德,常年居住在山上,也自带些仙气,非邪恶阴毒之辈。
加上孙悟空向来行事让人摸不着头脑,据说这次还有他师傅玄奘大师也就是旃檀功德佛的赞成。
上头也就没什么吩咐,只是告诉众妖说不要打扰斗战胜佛修行。
不打扰,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佛,那可是神仙,那可是齐天大圣,那可是大帅哥!
多少妖精这辈子也不一定见上一面啊!
自从孙悟空来了之后,红玉越发癫狂了。
估摸着这要是百年前孙悟空跟师傅取经,一路上降妖除魔,斩杀了不少妖精,红玉巴不得是死在他金箍棒下的一只。
紫薇花的事我就跟她一个人说了,结果一盏茶的功夫,整个山头的妖精都知道了。
我眼睁睁看着那片种着紫薇花的地方活活的被他们拔成了「秃子」。
一个个的都去水帘洞前邀功,说帮胜佛找到了紫薇花。
奈何大圣爷的门愣是没开过。
我路过水帘洞的时候看到那一地紫薇花残骸,唏嘘着摇了摇头。
「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
「我要找的,不是这些。」
孙悟空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一挥手,那些花瓣纷纷扬扬的飞起,朝着原先它们所在的地方飞去。
一眨眼,那片地上又种满了紫薇。
好像什么都不曾改变过。
可我终究觉得此刻的紫薇花再也不是曾经的那一片了。
即使在大圣爷的法术加持下,离开土壤那么久,它们看起来仍旧生机盎然。
我在心里翻着白眼,心说您老这会儿倒是好人,先前也不知道是因为谁这些花才被拔光了的。
转而想到要不是我告诉了红玉,也不会闹出这么大阵仗,心下也是有些不好意思。
「区区紫薇花,不是什么名种,这些凡花自是入不了大圣您的眼。」
「您还是去其他仙家圣地找找吧。」
谁知道他却说:
「不,她就这里」。
我心里白眼翻的更厉害了。
之前红玉和几个小狐狸精窝在一起探讨过大圣爷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猴,才能如此出挑。
现在我知道了,犟种。
你既然知道她在这里你还让别人帮你找,你不是有毛病嘛?
算了,石猴可能都一根筋,可以理解。
于是我说了一句我娘喊我回家吃饭,大圣您慢慢找,小的不打扰您了,就赶紧走掉了。
5
我娘近日总是莫名其妙的盯着我出神,然后唉声叹气的。
我以为她是觉得我不思进取,不好好修炼,成天瞎晃悠,就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吃了饭,就跑到山顶去了。
可能是被我娘那么看着,激发了我已经冬眠了的进取之心。
今晚月光不错,山中灵气浓厚,适合修炼。
我现出狐狸真身,按照心法口诀呼吸吐纳着。
吐着吐着,眼皮就支撑不住了,直接卧在一旁倒头睡着了。
迷糊中感觉到有人轻抚着我的皮毛,该不会有凡人跑到山上来了吧?
要知道狐狸肉虽然不好吃,可狐狸皮那还是挺值钱的。
红玉说了,那些富贵人家的妇人最喜欢狐裘,好看柔软又保暖。
虽然现在是夏季,但凡人脑瓜子一向比较聪明,他们有个东西叫反季营销。
一想到自己这身皮马上就要成为某个妇人的保暖大衣,我心里一惊,我好怕死的。
我想变回人形,却悲催的发现,刚才修炼没有吐纳完我就没出息的睡着了。
这就导致自己体内的浊气和月辉灵气混作一团,经脉混乱,恐怕几日都没办法变回人形。
而且,还被封了七窍。
完蛋了,难道我就要小命休矣?
那这死得也太窝囊了些。
等了一会,那人好像并没有抓我走的样子,奈何我被封了七窍,又看不到他的模样。
体内的两团气像是打架一样,一时胸口传来剧痛。
娘…女儿不孝,今天就要去见我老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