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八点,我准时出现在了金启会所。
如太子爷喜好,穿了一身挂脖白裙子,上个月刚染的头发也重新搞回了黑长直。
出门前还特意化了一个素颜心机妆。
我不认识太子爷没关系,我花重金收买了一个服务员。
当太子爷单独出门去洗手间的时候,服务员迅速通知了我。
我滴了几滴眼药水,扯乱了几根头发,而后红着眼眶,假装被坏人追赶似的一路奔向洗手间。
在洗手间门口,准确无误地故作不小心地撞进了太子爷的怀里。
「救我……救救我。」我掐着声音,带着我苦练多年的哭腔,确保自己此刻从头到脚,连根头发丝都透露着楚楚可怜。
像这些公子哥,最爱英雄救美,美人投怀送抱的戏码。
当然,美人的硬件也得过关。
我能吃上替身这碗饭,一是我脸皮够厚,二是我演技好,三就是我长得好看。
有这三点,我无往不利。
这一次,也不会有任何——
「好久不见,常沅。」
意外!?
我忽然听到我抱着的男人喊出了我的名字。
似笑非笑,意味深长。
而且,这声音好像还有那么点熟悉。
我猛然抬头,当看到对方的长相时,倒吸一口凉气。
男人西装革履,却扯乱了领带,领口有些凌乱,细框眼镜压在眉眼上,减弱了一些他此刻眼眸中的暗涌,但即便如此,他的身上也浑身写满了两个字。
危险!
虽然男人很帅,很合我的胃口,但这张脸,虽然七年不见,我还是很熟悉。
那不是七年前,被我一脚踹开的初恋吗?
我现在脑海里只有两个字,快跑!
我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只是还没从对方的怀里出来,他直接搂住了我的腰,又将我按回了他的怀里。
「跑什么,一千万不想赚了?」
我一愣,随后震惊地看着他:「你……你……你不是叫林宴森吗?」
初恋嘴角一勾,回:「哦,之前随母姓。」
我:「……」
我就说怎么会那么巧合叫一个名字!傅老太太还不给照片!
我已经想要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谁给初恋当白月光的替身啊?
不对——
我怎么记得我也是他的初恋啊?
所以,白月光竟是我自己——个屁!
当年我们俩分手,我可是诅咒他不举,断子绝孙,而他咒我这辈子嫁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