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由于定国公府郑家和太傅府顾家是世交,我和定国公世子郑子秋也算是青梅竹马一同长大。

自懂事起,我就知道,将来会嫁给他。

幼时他与我一同在顾家的族学读书,夫子是父亲的族弟,出了名的严厉,不论男女,只要犯错通通都会受罚。

每次我不小心犯错,郑子秋都会站在我面前,说那些事情都是他做的,和我没有关系。

同窗笑他怕媳妇儿,他却说好男儿自该护佑妻儿,我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这又算得了什么。

那时的我双颊羞红,心思全部都放在他的身上,每次只要关于他为我做的事情,我都会记在心里,整个人犹如泡进了蜜罐里。

我顾家三代帝师,而郑家也是百年望族,顾家嫡女端庄大方,眉目如画,郑家世子风姿不凡,仪表堂堂。

关于这桩婚事,所有人都说是“天赐良缘。”

只是终究敌不过天赐良缘,区区一年的功夫,郑子秋已全然变成另一副模样。

或者说,他的见异思迁,三心二意乃是家学渊源。

泡着花浴,我终于想起那位阿婉姑娘眉眼间的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

三年前,京中发生一起大案。

一个卖豆腐的姑娘一纸诉状递到了京兆府尹,状告当朝一品定国作恶多端,***民女。

传言一出,在整个京中引起了轩然***。

即便是身在内院之中的后宅女子,都对这个案子有所耳闻,判决那日,我还扮成男子偷溜去衙门。

才知道原来那个卖豆腐的姑娘,自幼家境贫寒,父母早逝,独自一人跪在街上卖身葬父,适逢下值回家的定国公路过,心生不忍,给了她二十两白银,再三嘱咐让她好好日后过日子。

那姑娘感恩戴德,用那二十两白银安葬了父母,用剩下的银子独自一人支起了家里的豆腐摊子,抚养幼妹长大。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应该是一个完美的结局,更谈不上威逼利诱。

只是据那个姑娘所言,收摊时被一群人强掳至定国公府别苑,正是那日救她的老爷强要了她的身子。

她虽不识字,却也是好人家的女儿,知道礼义廉耻,二十两白银让她卖身求荣,她是万万不能的,这愧对于九泉之下下的父母。

字字句句,如悲如泣。故事讲的很动人,可她没有证据,更没有人愿意为她作证,得罪权贵,反被诬告陷害朝廷命官,当场被罚了五十大杖,差点要去一条性命。

有时候,活着比死了更可怕。

自那天以后,她就成了京中老百姓口中那个攀附权贵,忘恩负义,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所有人都说她嘲笑她自不量力,丢人现眼,豆腐摊子再也能支不下去。

终于在那个寒冷的冬日里,那个卖豆腐的姑娘用一条白绫吊死在定国公门前。

女子最可悲的事就是用自己的命来控诉这世间的不公,可结果大多不如人意。

定国公府毫发无伤,只是让小厮把那具早已僵硬的尸体丢在了乱葬岗里,被野狗啃食,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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