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宋子修在一起三年了。
最初的最初,只是我在练习室里拉小提琴,而他路过,顺着琴声看到了我。
盛夏的风扫过窗边的树叶,梧桐街零零散散的行人走过。
《玫瑰人生》的乐曲声顺着风飘到了少年的耳旁。
他转头望去,看到了在光下拉琴的我。
就像被点醒一样,一瞬间,我也看到了他。
乐曲在我们之间流淌着,像是走在巴黎咖啡馆的街道,抬眼便邂逅了玫瑰。
我们的感情也像这首乐曲一样迅速发酵,宋子修成为了我生命中新的家人。
所以,当我听到那些传言的时候,我首先觉得不可能。
「哎哎哎,你们听说了吗?」
「沈拾意回国了。」
角落一群穿着价值不菲的女孩围坐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我,时不时传来一句又一句话。
「你们说,宋子修会选沈拾意还是姜时安?」
「这还用选吗,沈拾意那可是让宋哥心心念念了整整十年的人。我听说,他们可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呢!」
离我最近的女孩瞟了瞟我,毫不犹豫地冲着我翻了个白眼,拉了拉周围小姐妹的衣袖走了。
「姜时安还不知道自己被当成替身了呀,我觉得,过两天,大家就能听到宋哥把她甩了,追求真爱去的消息了。」
「姜时安算什么,沈拾意可是正经名门出身的大小姐……」
传言愈演愈烈,甚至一发不可收拾。
我心神不宁,甚至在开门的时候都没有看到外面有人。
练习室的门年久失修,外面的门把手一下子砸了下来,落到了门外人的手背上。
尖锐的地方划破了一道很深的口子,温热的液体一瞬间涌出。
从那之后,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我真正见到了沈拾意。
她和我长得有一点像,尤其是侧脸。
恰巧,我们还都是小提琴手。
甚至是个人习惯上,我们两个都非常相似。
宋子修总是喜欢抱着我,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唤我阿时。
当时我总觉得,他和哥哥他们都不一样,他们都叫我安安。
但只有在宋子修这里,我才是唯一。
原来他喊的一直都是阿拾,而不是阿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