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穿书了,一本狗血文里的路人甲。
出场不多,但重要。
刚穿过来时我还苦恼。
现在工作时间摸鱼就要受到这么大的惩罚吗?
早知道我就专心工作了,生是公司人,死是公司鬼。
但谁能想到我穿书的这个角色是李氏集团的千金。
家里资产过亿。
上面有两个哥哥,也不用操心家族企业。
这也太快乐了吧。
而且我出场的剧情不多,只要走完就可以了。
我顿时仰天长笑。
这哪是惩罚啊,这分明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我真是不识好歹,有眼无珠。
什么公司,什么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一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米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