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日记,我写的!》里面的内容这本小说是无喜出的,主角是陈晓卢小云,主要讲述的是:他觉得这样下去不行,自己太紧张了,是个人都能看出他有问题,他暗自深呼吸,让自己放松下来。进屋后陈大雷随意的四处……
看到陈大雷离开,陈晓关上房门,内心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或是畅快?
顾不上这些,现在经过自己的提醒,他们已经发现了,那自己也得看看日记的内容了,争取要比警察了解的更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拿出日记,迅速翻到倒数第二篇,看完后他感觉一阵反胃,难受,恶心,种种负面情绪压的他喘不过气,毕竟他是个正常人。
这篇日记真的超出了他的承受底线,太残忍了。
他把日记和凶器藏到了衣柜最上面,然后去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干净帅气的面孔,他有些失神,他不明白,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怎么能做出那么残忍的事?
窗外再次响起一阵警笛声,他来到窗边,看着下面忙碌的警察们,内心五味杂陈。
看了一会儿,他离开窗边,并在心底默默道,
“对不起,我是不可能自首的,因为我确实不是凶手。”
......
陈大雷来到楼下,忽有所感,抬头看去,他没有看见刚刚站在窗边的陈晓,他只是冥冥中感觉到刚刚有人在注视他,这让他想到了那双眼睛,他做梦都忘不了的那双眼睛。
摇了摇头,有些自嘲,那双眼睛已经成了他的梦魇了。
“这里!”
一声惊呼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急忙跑了过去。
只见被翻开的泥土中,露出了一抹粉色,他快速道,
“挖的时候小心点。”
约莫半个小时,终于看见了全貌,那是一个半人高的粉色礼盒,上面打着漂亮的花结,礼盒上还有张贺卡,他拿起贺卡,上面写着,
“绽放!”
看见这句话,他内心不好的预感愈发强烈,
“打开它。”
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这时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两个警员小心翼翼的打开礼盒,在看到礼盒内的景象时,脸色猛然变得惨白,一**坐在地上。
就连陈大雷这种老刑警,在看到礼盒内的景象时,内心都忍不住一抖。
那是一朵玫瑰花的形状,花心位置摆放着女人的头颅。
摆放位置很考究,因为时间比较长的原因,尸体已经轻微腐烂。
这一幕极其富有冲击力,怪不得那两个年轻警员会瘫坐在地上。
之后痕检科的工作人员开始工作。
老赵来到陈大雷身边,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陈大雷想了想把陈晓的事告诉了他。
“你怎么想的?”老赵问道。
“先不急,在调查调查,现在就算带回去审不出什么东西。”
“嗯。”老赵点了点,随后叹道,“唉!这里是高档公寓,si密性很高,这对我们破案带来很大麻烦。”
陈大雷没有说话,而是默默看着那个巨大的礼盒,礼盒上渐渐浮现出记忆中的那双眼睛。
“现场报告和尸检报告得两天以后才能出来。”老赵又补充了一句。
这时一个中年男人小跑着过来,他是这栋公寓的物业经理,在这干了有好几年了,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事。
中年男人一身黑色西装,有些惶恐,清了清嗓子,
“我是这的物业经理,叫刘松,对于在我们公寓发生这种恶性的事件,我感到非常痛心,这说明我们公寓的安保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会全力配合警方部门工作,争取早日破案,抓获真凶。”
看到刘松还要继续,陈大雷挥手打断这没有任何意义的说辞,指着这狼藉的空地,问道,
“这边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算在这里加些娱乐设施。”
“嗯,去门卫室看看吧。”
这栋公寓内,只有门口有监控,就在门卫室。
刘松点头,几人来到门卫,门卫不大,一个二十多岁的保安正站在门口,看样子已经知道了消息。
刘松面无表情的介绍说,“这是我小舅子,叫李响,昨晚值班的就是他。”
李响有些紧张,陈大雷示意他不用紧张,说道,
“在这干了多久?”
“一年半左右。”
“这么久?看起来不像啊。”陈大雷抬头看了一眼。
李响干笑两声,没说话。
“觉得这份工作怎么样?”
李响瞟了一眼刘松,说道,“挺好的,挺轻松的。”
“昨晚有听到什么动静吗?”
“没有。”李响回忆了一下。
“外人进来你能都知道么?”
“当然能!”李响突然有些激动。
“放轻松,没必要这么紧张。”
刘松这时在一旁插话,
“我们这个公寓属于高档公寓,连外卖都不让进,而且其他门是不开的。”
陈大雷点点头,“也就是说,凶手是公寓内的人了?”
刘松语塞,他怎么敢这么说?这么大个公寓人来人往的哪能全都注意到?他刚刚那么说就是想撇清自身责任。
陈大雷看出了他的想法,又问了几个问题,没有问出什么,让刘松把门口监控交给自己,刘松满口答应。
......
快中午了,陈晓已经看完了所有的日记,他拿着日记,手有些发抖,整整四十条人命,全在这一本小小的笔记本中。
整理了下情绪,把笔记本藏好,他来到楼下像没事人一样去吃了个饭,期间没有刻意避开警察,他现在必须表现的正常。
等他吃过饭回来后,公寓内的警察已经离开了,公寓的广场空荡荡的,失去了往常的热闹,偶尔有几个人也是步履匆匆,好像身后有未知的怪物在追赶他们一样。
他知道这是因为人们感觉到了恐惧,接连两起案件都发生在公寓内,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事还会不会继续发生,也没有人知道凶手的下一个目标会是谁?
他也一样恐惧,但他和人们的恐惧不同,他的恐惧来源于他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做出杀人的举动。
走着走着他路过他家楼下的那块空地,空地被挖的一片狼藉,边上的警戒线在告诉着所有人,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他不自觉的回想起日记里的内容,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即使死了也依旧那么美,她静静的躺在礼盒中,是非常完美的作品。
想到这他忽然打了个冷战,自己怎么会这么想?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怎么会是作品?
他越想忘记这种想法却越忘不掉,当死亡被赋予了艺术的属性,这让他短暂的忘记了人类对死亡本能的恐惧。
他幻想出一副画面,黑夜中死神高举手中镰刀,那把镰刀是那么锋利!
抬起右手,虚空握了握,这就是掌握他人生命的感觉吗?
忽然他整个人僵住了,他被自己的念头吓到了,这一发现让他不自觉的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回到家,他洗了个冷水澡,想让自己冷静,但在冷水的**下,脑海中日记里的内容非但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清晰。
他愈发的理解原主了。
他睁开眼看向四周,陌生中带着熟悉的房间好像已经变了模样,但他知道房间其实没变。
或许真正变了的是他自己?
网友今夜滿天星点评:哎,《杀人日记,我写的!》这书其实很牛逼,关系线,逻辑线,就是埋坑太多,我有时候想作者应该写了画了一个时间轴逻辑关系图,不然他自己也晕。
网友扶着往事走点评:《杀人日记,我写的!》这篇文章文笔细致流畅。人物形象刻画生动真实,角色丰满立体,都有出人意料的侧面。剧情流畅情节丰富,有许多细看才会发现的有趣细节,是个值得一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