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降临,闺蜜考进丧尸编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莫一兮是把人物场景写活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周君徐欢欢,讲述了不知道丧尸要不要考编,如果争当第一批丧尸会不会被破格录取成为丧尸里的领导者。别省的丧尸未必如此,但在不孝有三、无编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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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了的保安大爷还没来得及把假牙装回去,就被赶来的救援人员套进蛇皮袋子里带走了。
同时被带走的,还有他的老伴儿李大娘。
生同衾,死同穴,变成丧尸也要进同个研究所。
情深意重的老两口换了种方式,职业生涯继续发光发热,为丧尸研究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而我暂时没有心思去关心这么多,因为欢欢此刻已经脸色煞白地跪坐在地上,手背上的伤口被吮吸地裂开了,流出的血也变得黑红可怖。
我飞快地找了绷带帮她包扎起来。原本还想倒些典伏消毒,后来觉得可以但没必要。
都是要当丧尸的人,消什么毒。
「来吧,给我也整一下。」我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举到欢欢嘴边。「有福同享,有丧尸同当。」
欢欢毫不客气地一口啃了下来,像啃猪蹄子一样面目狰狞。
笑死,根本咬不动。
大概因为欢欢还没变异,所以牙口不行?
总之我绝不承认是自己皮糙肉厚。
我也拿起小刀给自己浅浅来了一下。一滴血冒了出来,被欢欢迅速舔走。
我正要夸她具备了丧尸的基本修养,却发现她好像不太对劲。
欢欢僵立在那里,瞳孔迅速地灰暗浑浊起来,原本煞白的脸一时间显现出无数青色的血管纹路,然后凸起扩张,直到整张脸都变成了青色。
「嗬……嗬……」
欢欢张开嘴发出嘶哑的声音,一双手胡乱舞着。
怎么会这么快?不是说三五天才变异吗?
她不会把我啃了吧?
我吓得唾沫都不敢咽,死盯着欢欢,随时准备跑路。
「周君,你#@&%€……」良久,欢欢停止了尸变,不但没啃我,貌似还说了句人话。
「你说啥?」我没那么怕了,往前靠了靠。
「我说,**血里有毒吧?」欢欢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挤出一句还算清晰的话。